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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红艳

作者: 来源: 州文明办 时间:2021-08-20 15:16:45

检察院周红艳照片.jpg

周红艳,女,生于1984年10月20日,中共党员,2008年7月毕业于江苏大学法学专业,2009年2月进入弥勒市人民检察院。11年来,她勤勤恳恳、呕心沥血,用实际行动谱写了一名党员对法律的无限忠诚,用满腔热血诠释着“人民检察官”的正义,展现了基层一线女检察官的铁骨柔情和赤忱之心,赢得了人民群众的称赞和好评。

不忘初心勇担当,扫黑除恶亮利剑

因为对检察事业的热爱,对公平、正义的追求,周红艳大学毕业后就选择报考弥勒市人民检察院。参加工作后,她不断学习巩固专业知识、总结办案经验,严格把握案件的事实关、证据关、定性关。2016年6月至今,周红艳共办理案件638件1187人。党中央部署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周红艳按照党组织的安排勇挑重担,敢于担当,以过硬的业务素质和默默奉献的精神,共主办涉黑案件2件59人和涉恶案件2件10人,为弥勒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深入推进贡献了力量。黑恶案件疑难复杂,有较大的社会影响,承办这类案件,不仅仅考验着承办人的业务功底,还考验着承办人的身心承受能力。2019年1月,周红艳在审查批准逮捕罗某某、白某某等20余人黑社会性质组织专案时,她不顾自己刚满半岁嗷嗷待哺的孩子,主动提前介入,全身心投入到“白加黑”、“5+2”的办案模式中,吃住都在办案点,通过全面梳理案件事实及证据,以多种证据综合评定的方法在证据收集方向上给予精准指导,最大限度将证据、事实问题解决在侦查环节。审查起诉期间,她以办公室为“家”,加班加点,努力克服时间紧、任务重、压力大等困难,迎难而上,任劳任怨。

用心用情办“小案”,司法为民暖人心

如何能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感受到司法的温度,是她在履行检察职能时不断思考的一个问题。一方面,周红艳深入接触犯罪嫌疑人,阐明利弊,引导他们迷途知返。多年来,她所办案件的被告人,再犯率极低,其中几人回归社会后还专门到单位感谢她的教育、感化。另一方面,周红艳力促刑事和解,化解社会矛盾。在她办理每一个故意伤害案时,她积极主动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刑事和解,经过对法律法规的答疑解惑和对双方当事人的情绪疏导,最后双方在自愿的基础上达成书面和解协议,被害人得到经济赔偿,生活困难得到缓解,犯罪嫌疑人也因此得到从宽判处,充分化解了社会矛盾。

爱岗敬业乐奉献,无怨无悔写青春

检察机关一线办案工作困苦,繁忙疲累,常常顾不了家庭,顾不了身体,但她从来都是坚守岗位。有一次她因急性肠胃炎去医院输液,接着又赶到人民法院出庭支持公诉,尽管声音没有往常铿锵有力,身体也没往常坐得直,但她冒着冷汗也坚持到庭审结束。每每谈起这事,她都庆幸当时没有倒在法庭上,否则就愧为人民检察官了。作为2个孩子的母亲,为了做好检察官和母亲的角色,她像个陀螺一样忙不停,恨不得每天有48个小时。多年来,她在没有硝烟的战场上与犯罪分子周旋,用实际行动践行着为检察工作无私奉献的使命。

回首望去,从初出茅庐至而立之年,对党和人民的忠贞引领着周红艳同志初心不改。展望未来,周红艳将牢记神圣使命,刻苦学习,努力工作,在检察事业的长河里继续奔涌向前!

(责任编辑:袁潇楠 审核:卢秀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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