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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会“检”阅!2018年以来,全州检察工作重点在这里

作者: 来源: 红河网 时间:2022-02-17 23:23:46


2月17日上午,红河州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州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宋兵向大会报告州人民检察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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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兵向大会报告州人民检察院工作


2018年以来工作回顾

报告指出:2018年以来,全州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州委和省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州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州政府、州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支持下,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执行十二届州人大历次会议决议,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融入检察履职,各项工作在服务红河高质量跨越式发展中取得长足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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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入社会治理,以检察保障助推边疆长治久安

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安定。


共批捕各类犯罪嫌疑人14462人、起诉25236人。保持对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绑架勒索等严重暴力犯罪高压态势,批捕2995人,起诉4148人。突出惩治盗抢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批捕3757人,起诉4538人。依法惩治黄赌毒犯罪,批捕2152人,起诉2657人。针对危害社会公共安全的犯罪,起诉危险驾驶犯罪嫌疑人4940人


全面打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批捕涉黑涉恶犯罪嫌疑人251人、起诉1105人,批捕“保护伞”18人、起诉40人,纠正涉黑恶漏捕漏诉犯罪嫌疑人87人。发挥检察建议“深挖根治、行业整治、长效常治”作用,发出检察建议40件。常态化扫黑除恶,批捕“保护伞”3人,起诉黑恶犯罪及其“保护伞”11人,巩固专项斗争成果,持续净化社会治安环境。


切实履行强边固防检察职责。


批捕偷渡引带、涉爆涉恐、越境赌博等跨境犯罪嫌疑人906人、起诉862人,守护边境安全。组建六个强边固防工作专班,协助河口、金平、绿春3个边境检察机关办理涉边涉疫案件。


积极投入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战。


批捕涉疫刑事犯罪39人、起诉56人。办理涉疫公益诉讼案11件,批捕危害野生动物保护犯罪嫌疑人47人、起诉167人。办理的3件案件入选省检察院妨害疫情防控典型案例。


合力推进反腐败工作。


决定逮捕职务犯罪嫌疑人129人,起诉247人,追赃挽损3448.94万元。办理的王某玩忽职守案获评全国检察机关精品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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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足新发展,以检察服务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

助力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


两级检察院结对帮扶贫困群众2187户,选派100人担任驻村第一书记和常驻队员,帮助挂钩村协调项目77个,落实资金1355.6万元。为255名遭受犯罪侵害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发放司法救助金167.5万元,批捕侵占扶贫资金“蝇贪”“蚁贪”、妨害脱贫攻坚犯罪嫌疑人16人、起诉32人,批捕坑农害农伤农犯罪嫌疑人3696人、起诉4500人,用法治照亮扶贫路,护航乡村振兴。


保卫蓝天碧水净土。


批捕非法排污、采矿和盗伐滥伐林木等犯罪嫌疑人241人、起诉1119人,办理生态环境领域公益诉讼案件986件,促进生态环境综合治理。


护航金融安全。


严厉打击非法集资、网络电信诈骗“断卡”、洗钱等破坏金融管理秩序和金融诈骗犯罪,批捕205人、起诉282人。办理的李某等10人编造“皇家资产”诈骗案入选最高检典型案例。


促进营商环境法治化保障。


起诉侵犯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犯罪嫌疑人144人,依法对84名民营企业负责人作出不批捕或不起诉决定,对涉民营企业审判、执行等活动提出检察建议963件,清理办结10件涉民营企业“挂案”。


服务构建对外开放新格局。


严厉打击走私、破坏金融秩序、危害边境贸易等影响自贸试验区红河片区建设的各类犯罪,批捕439人、起诉727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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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四大检察”,以检察监督维护公平正义

刑事检察更加有力。


监督侦查机关立案469件、撤案247件、纠正漏捕漏诉955人,对犯罪情节轻微、不构成犯罪或证据不足的决定不批捕3175人、不起诉882人。倒查30年来9.6万余件“减假暂”案件,清理纠正应收押未收押、应收监未收监31人,纠正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案件635件,严防“纸面服刑”“提钱出狱”。


民事检察更为精准。


对民事审判活动不当情形提出检察建议1888件,对民事执行活动提出检察建议1616件。着力整治虚假诉讼,办理罗某某民间借贷纠纷案等“假官司”37件


行政检察持续做实。


办理行政生效裁判、调解监督案件16件,对行政审判程序活动不当情形提出检察建议194件。对执行活动不当情形向审判机关和行政执法部门提出检察建议1065件。办理的拆除网箱养鱼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案入选最高检典型案例。


公益诉讼检察有序推进。


督促修复林地耕地7243亩、追回国有资金669.38万余元,清理固体废物9916吨,诉请法院判决支持生态修复和赔偿费1566.6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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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检察为民增进民生福祉

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坚持未成年人犯罪“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不批捕477人,不起诉300人。从严惩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批捕1178人,起诉1699人。办理的2件案件分别入选全省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十大优秀案例、全省检察机关未成年人综合保护典型案例。


守护“舌尖上”的安全。


从严查处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批捕332人,起诉552人。办理食品药品领域公益诉讼案件1472件,守护食品药品安全。


扎实办好检察为民实事。


办理群众来信来访2467件,7日内告知率达100%,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率97.91%。办理刑事申诉案件273件,国家司法救助案件514件,发放司法救助金415.68万元。办理支持起诉案件3394件,诉前和解2578件,帮助农民工追回欠薪2936万余元,2件支持起诉案件被省检察院选为“为群众办实事”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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锲而不舍抓落实,以检察建设促进依法履职

政治建设更加有力。


始终突出政治建检首要位置,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党史学习教育,赓续“红色血脉”,坚守司法为民初心。


专业素养持续提升。


着力打造边疆民族地区检察业务标兵“孵化器”,35个集体受到最高检、省检察院表彰,29名干警被评为全国、全省检察业务标兵、能手,4名干警分获“全国十佳公诉人”提名、“全国优秀公诉人”“全国未成年人检察业务能手”“全国控告申诉检察业务能手”称号。办理的20件案件获评全国、全省检察机关典型案例。


检察改革健步向前。


抓实内设机构重塑性改革,两级院内设机构从344个整合调整至97个,形成“四大检察”“十大业务”职能新格局。


从严治检纵深推进。


坚决扛牢全面从严管党治检主体责任,扎实推进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抓好“三个规定”落实,筑牢防范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制度“堤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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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觉接受监督,促进检察权正确行使

两级检察院向同级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司法体制改革、公益诉讼等工作情况56次。全面梳理人大代表审议报告、政协委员协商报告的意见建议,办理答复议案、提案和意见建议995条(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参加视察调研、案件评查、参与线上线下检察开放日等活动272次2344人。召开检律座谈会、深入律师事务所听取意见建议,接待律师阅卷8273人次,保障律师合法执业权利。发布案件信息24160条、法律文书11126份,举办刑事申诉、民事行政诉讼等案件公开听证1208件,让检察权在阳光下行使。


今后五年总体思路和2022年主要工作任务

以更加有力的政治建设确保检察工作正确方向。坚持政治建检不动摇,始终把党的建设放在首位,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确保党的领导始终贯穿检察工作全过程。


以更加优质的检察服务保障发展大局。紧扣州委“13568”工作思路,以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创造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为主线,坚决防范和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依法打击破坏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的违法犯罪行为,惩治妨碍经济发展、侵害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各类犯罪,严惩涉疫涉边犯罪,推动构建优良法治营商环境,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服务红河高质量跨越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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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更加深厚的为民情怀增进百姓福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化“检察为民办实事”实践活动,办好群众信访、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司法救助、公开听证、支持起诉、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等民生实事,切实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促进厚植党长期执政的政治根基。


以更加务实的担当作为强化法律监督。坚守“客观公正”立场,践行“双赢多赢共赢”司法理念,奋力推动“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努力实现检察办案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更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捍卫司法公正公信,促进社会法治进步,提升社会治理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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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更加严格的要求锻造过硬检察队伍。压实全面从严管党治检政治责任,坚定不移巩固深化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打造一支对党忠诚、服务人民、司法公正、纪律严明的检察铁军。

 

新起点承载新期待,新征程谱写新篇章。全州检察机关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响应伟大号召,弘扬伟大精神,在州委和省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砥砺初心、忠诚履职,奋力开创新时代红河检察工作新局面,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文图由红河州人民检察院提供


(责任编辑:马超 审核:卢秀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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