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激发全州文艺工作者的创作热情,鼓励扶持推动全州文艺精品创作工作,按照《红河州文艺精品创作“以奖代补”鼓励扶持办法(试行)》(红宣通[2020]6号)精神,经过相关单位和个人申报、县市委宣传部核实、州级审核把关、会议研究决定等程序,现对符合相关条件拟列入扶持鼓励的项目及奖补金额进行公示(详见附件),欢迎社会各界监督。如有异议,请在2020年11月24日至11月30日内向以下有关部门进行反映。
红河州委宣传部:0873—3720316
红河州财政局:0873—3732480
州纪委州监察委派驻纪检监察组:0873-3730050
中共红河州委宣传部
2020年11月23日
2020年度红河州文艺精品创作“以奖代补”拟鼓励扶持奖补金额公示表
序号 | 申报单位 | 项目名称 | 项目类别及补助金额(万元) | 备注 |
1 | 红河州民族文化工作团 | 舞剧《流芳》 | 一类项目,拟奖补30万元。 | |
2 | 石屏县委宣传部 | 大型原声音乐《金鸟银鸟飞起来——云南民族民间原声音乐汇》 | 二类项目,拟奖补10万元。 | |
3 | 蒙自市委宣传部 | 舞蹈《乡愁·桥之情》 | 二类项目,拟奖补10万元。 | |
4 | 开远市委宣传部 | 戏剧《一瓢水》 | 二类项目,拟奖补6万元。 | |
5 | 绿春县委宣传部 | 舞蹈《赶山》 | 二类项目,拟奖补3万元。 | |
6 | 蒙自市委宣传部 | 诗文集《听云》 | 三类项目,拟奖补0.8万元。 | |
7 | 蒙自市委宣传部 | 诗集《你曾来过》 | 三类项目,拟奖补0.5万元。 | |
8 | 蒙自市委宣传部 | 诗集《诗和远方》 | 三类项目,拟奖补0.5万元。 | |
合计 | 60.8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