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十年前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以下简称《统计法》)成了我国第一部也是目前唯一一部统计法,政府统计工作从此走上法治轨道。从《统计法》正式颁布实施到2009年的第二次修订,统计工作已经形成了以《统计法》为核心,统计行政法规、地方性统计法规、统计行政规章以及规范性文件为补充的统计法律体系,翻开了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新篇章。2017年正式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统计法实施条例》),对《统计法》进行了有力补充,进一步促进统计工作的规范化、法治化、科学化,推动统计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统计工作高度重视,并对新时代统计改革发展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等一系列重要统计改革文件的先后出台,为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提高统计数据的真实性提供了坚实保障,为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提供了有力支撑,开创了统计改革发展新局面。
多年来,红河州委、州政府高度重视统计工作,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红河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大局,以法治政府建设为引领,深入贯彻落实统计法律法规,着力提高统计现代化水平,在培育统计法治意识、夯实统计基层基础、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等工作上取得明显成效,坚持“严”字当头、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的统计氛围已经形成,为全州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的统计保障。
使命在肩启新程。作为基层统计调查部门,国家统计局红河调查队自建队以来,始终牢牢把握国家调查工作职责定位,严格遵守和执行《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等统计法律法规,坚持以提高调查数据质量为中心,持续发挥统计调查“轻骑兵”优势,为服务国家宏观调控和民生改善提供了大量真实可靠的数据信息。在今后的工作开展中,红河调查队将大力弘扬“为民调查,崇法唯实”的新时代国家调查队精神,持续深化统计法治建设,坚决扛起政治责任,坚决守住数据质量生命线,以零容忍的态度防惩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严肃查处统计违法行为,积极开展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多渠道、多形式强化统计法律法规宣传,营造良好的统计法治环境。深入维护《统计法》权威,用法治思维助力统计调查质效全面提升,用法治手段保障统计调查事业长足发展,开启红河统计法治新征程。
作者单位:国家统计局红河调查队
责任编辑: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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