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丁茂宏申请辞去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有关规定,决定接受丁茂宏辞去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并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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