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节约型公共机构创建实现“县县有示范”

作者:黄健 发布时间:2025年12月13日 01:34:18

本网讯 近日,国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联合印发通知,公布2023-2024年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和能效领跑者名单。红河州个旧、泸西、屏边、金平、河口5县(市)相关单位成功入选。至此,红河州13县(市)均成功创建至少1个国家级或省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实现“县县有示范”的目标,为公共机构绿色低碳转型提供了“红河经验”。

作为绿色低碳发展的重要抓手,红河州构建起“州级统筹、县级主责、单位主体”的三级联动创建机制,将示范创建工作纳入年度节能监督检查,通过能耗双控、资源循环利用、智能管理等多项举措,协同推进创建工作。针对创建过程中“没钱改、不愿改”的难题,各单位积极探索创新,河口县建成“综合能源监管平台”实现精准管控,泸西县投用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个旧市以绿美机关建设为抓手筑牢绿色锡都生态基底。此外,我州聚焦党政机关、学校、医院三大重点领域实施分类指导,培育“一行业一特色”示范典型,并将全州各级公共机构纳入全国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综合信息平台,实现能耗数据实时采集、动态分析,为科学节能提供了数据支撑。

“县县有示范”目标的实现,不仅彰显了红河州在公共机构绿色转型中的先行担当,还为边疆民族地区探索低碳发展路径提供了宝贵的实践样本。我州将持续深化绿色发展理念,推动形成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生产生活方式,为全国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实现注入红河动能。

责任编辑:陈楠

审核:李聪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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