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泸西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县纪委监委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庭审“零距离”警示教育,组织全县各乡镇、县委各部委、县级国家机关各委办局、各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100余人旁听原泸西县煤炭局局长、民政局局长陶某受贿一案庭审。以重点人员直观的鲜活案例,开展沉浸式警示教育,让在场人员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


庭审中,公诉人用完整的证据链清晰地揭示了被告人逢年过节以“红包”、“感谢费”、“过节费”等名义包装着“人情往来”外衣下的不法权钱交易,最终触碰法纪“高压线”的全过程。被告人当庭认罪悔罪,并深刻剖析了自身违法犯罪根源,对自己所犯罪行懊悔不已,用自身惨痛教训告诫在场人员:“公权力绝不能沦为谋取私利的工具,纪法底线绝不能逾越,一旦贪腐伸手,必将付出沉重代价,受到法纪严惩。”

一念之差、天壤之别,此次庭审现身说法为全体公职人员敲响了振聋发聩的警钟,深刻警示:一是筑牢思想根基,摒弃侥幸心理。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利益观,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二是严守纪法红线,规范履职行为。做到依法用权、秉公用权、廉洁用权,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三是常怀敬畏之心,严守廉洁自律。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始终坚守公职人员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四是强化风险警醒,深化以案促改成效。以案为镜,对照检视,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切实把警示教育成果转化为依法履职、廉洁从政的自觉行动。

以案明纪,以庭释法,立足“三个现场”工作法,深入推进庭审现场,做实释法警示教育,切实把法治纪律刻在心中、落在行上。下一步,泸西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深化重点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常态化开展以案示警、以案促改、以案促治,以过硬作风、务实举措履职尽责,切实守护民生福祉,规范行业发展秩序,为营造风清正气的政治生态贡献检察力量。
责任编辑:袁潇楠
审核:李聪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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