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筑牢屏障守护湖清水碧

发布时间:2025年05月22日 14:36:52 来源:云南发布

初夏的滇池,波光潋滟,水色与天光相融。沿着滇池绿道前行,微风拂面,绿意盎然,“人在景中走,如在画中游”成为“有一种叫云南的生活”的生动缩影。

 

  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始终牵挂云南生态文明建设特别是重点高原湖泊保护治理工作。省委、省政府始终牢记习近平总书记的殷殷嘱托,坚持把重点高原湖泊保护治理作为压倒性任务推动保护治理从“一湖之治”向“流域之治”再到“全域联治”的重大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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滇池湖畔 王毅 摄

 

形成保护治理最强合力

 

  云南重点高原湖泊是我国断裂构造型湖泊的典型代表,多为封闭型、半封闭型。其中,湖泊面积大于30平方公里的湖泊有9个,分别是滇池、洱海、抚仙湖、程海、泸沽湖、杞麓湖、星云湖、阳宗海和异龙湖,流域面积8110平方公里,占全省面积的2.05%。

 

  云南省重点高原湖泊面积虽然不大,但功能极其重要,承载着700多万的流域人口,是重要的生态系统、生命系统,是西南生态安全屏障的重要组成部分,且都位于坝区,抗干扰和自我修复能力不强,湖泊生态一旦破坏,治理修复难度很大。

 

  坚持把重点高原湖泊保护治理作为压倒性任务,云南以坚定立场、忠诚品质、过硬能力、顽强意志深入实施“湖泊革命”攻坚战,按照山水林田湖草沙是一个生命共同体的理念,加强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作出了一体推进治污水、治农业面源污染、治垃圾、改善湖泊水生态“三治一改善”举措。

 

  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分别担任抚仙湖、洱海省级湖长,省级党政领导担任其他湖泊省级湖长,常态化开展巡湖,深入现场开展调研、督促、检查工作,推动河(湖)长制从“有名有实”向“有能有效”转变。构建党委巡视巡察、人大常委会监督、河(湖)长制督察、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监督、湖泊管理局监督、社会公众和媒体监督的重点高原湖泊保护治理工作监督体系。出台《调整优化九大高原湖泊管理体制机制的方案》,进一步强化属地党委、政府责任,优化领导决策机制,整合多个涉及水资源保护治理的议事协调机构,增设专门管理机构,形成了重点高原湖泊保护治理最强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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洱海湿地 郑兴 摄

 

  以根治气魄抓整治,省委、省政府以破局姿态、雷霆手段,坚决全面彻底推进滇池沿岸违规违建整治工作,累计拆除建(构)筑物面积111.9万平方米,恢复生态湖滨带42公里,初步构建起滇池沿岸大生态、大湿地、大景区格局,生态空间加大,公共属性回归,群众反映良好,为全省生态环境保护树立了铁规矩、新标杆,滇池整改被列为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成效正面典型案例。以最严制度抓保护,云南省完成重点高原湖泊湖滨生态红线、湖泊生态黄线“两线”划定,全面加强生态保护核心区、生态保护缓冲区、绿色发展区“三区”管控。重点高原湖泊生态保护核心区面积达165.8平方公里,是之前一级保护区面积的2.8倍;生态保护缓冲区面积达680.5平方公里。以严密法治抓治理,云南省全面完成重点高原湖泊保护条例修订,强化了依法治湖的基础,有力促进了绿色发展和绿色消费方式的转型升级。

 

  通过不懈努力,云南重点高原湖泊生态环境保护治理在水质、水生态、鱼类物种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重点高原湖泊水质总体保持稳定,滇池稳定脱劣并连续7年全湖保持Ⅳ类水质,金线鲃等珍稀鱼类再现滇池;洱海在持续干旱来水减少、旱涝急转的特殊气候和旅游人数暴增的情况下水质持续保持优良,海菜花再度重现洱海;抚仙湖水质保持优良,抚仙湖流域保护治理入选自然资源部评选的生态保护修改典型案例;泸沽湖(云南部分)被生态环境部评为首批9个美丽河湖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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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仙湖 徐万林 摄

 

全力以赴打赢水污染防治攻坚战

 

  “2024年全省国控断面优良水体比例93.6%,较‘十三五’末期提升了10.6个百分点,县级及以上城市饮用水水源地达标率100%。”近日,省生态环境厅举行的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新闻发布会上发布了2024年全省碧水保卫战“成绩单”。

 

  2024年,全省国控断面优良水体比例93.6%,劣Ⅴ类水质断面比例1%,分别较“十三五”末期提升了10.6个百分点、下降了2个百分点。重点高原湖泊水质总体稳中向好,纳入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的4项涉水约束性指标均完成国家下达目标任务。

 

  近年来,随着《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行动计划》《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的深入实施,云南省聚焦水资源保护、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推进“重点高原湖泊保护治理、以长江为重点的六大水系保护修复、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农业农村污染治理”等涉水标志性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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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沽湖 朱远灵 摄

 

  以“源头治理”为靶心,云南省部署落实劣Ⅴ类断面脱劣攻坚、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整治、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及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等专项行动。抓实工业污染防治、城镇污染治理、农业农村污染防治、船舶港口污染控制、水资源节约保护等重点工作任务。建立健全目标责任考核制度,建立水质下降预警、约谈会商、督导帮扶等工作机制。持续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力度,推动建立健全赤水河流域(跨省)、珠江流域(云南段)横向生态补偿。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制度,认真整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以贯彻落实水生态环境保护为重点内容深入开展省级环境保护督察,推动碧水保卫战各项工作落实落地。

 

  随着一系列有力举措的深入实施,全省地表水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六大水系水环境质量稳中有升,重点高原湖泊水质保持稳定,出境跨界断面水质常年稳定保持优良。县级及以上饮用水水源水质稳定达标。老百姓高度关注的黑臭水体整治顺利推进,地级城市建成区水环境质量不断提升。泸沽湖(云南部分)、赤水河(云南段)、独龙江等河(湖)入选生态环境部美丽河湖优秀案例。

 

丽江市石鼓镇的“长江第一湾” 陈飞 摄

 

  初夏的金沙江沿岸,壮美的生态画卷令人陶醉。人与自然的对话,人与江河的共处,合奏出一曲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动听交响乐。云南是长江上游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生态区位独特,生态功能重要,在长江经济带中具有特殊的地位和作用。云南强化上游意识,担起上游之责,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坚决筑牢国家西南生态安全屏障,守护“一江清水出云南”。

 

撰文:胡晓蓉

来源:云南日报

责任编辑:卢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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