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冬时节,异龙湖国家湿地公园水光潋滟,越冬的红嘴鸥如约而至,点染湖山,勾勒出一幅生机盎然的生态图景。这动人画卷的背后,是《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异龙湖保护管理条例(修订)》(以下简称《条例》)实施两年来,州县两级以法治硬约束守护绿水青山、推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坚实步履。

异龙湖木栈道一景。 图片由石屏县融媒体中心提供
今年12月1日,适逢《条例》颁布实施两周年,石屏县以此为抓手,在异龙湖国家湿地公园、坝心镇、宝秀镇同步设置宣传点,开展集中宣传活动,吸引了3000多名群众参与,进一步增强群众对保护湖泊的认知度。
明确“两线三区”,法治引领系统治理
《条例》的实施,为异龙湖的保护治理打下坚实法治基础。为推进治理从“一湖之治”转向“流域之治”,红河州先后开展4次修订工作,清晰划定“两线”(湖滨生态红线、湖泊生态黄线)与“三区”(生态保护核心区、缓冲区、绿色发展区),实施分区管控,并进一步明确各区域功能定位与禁止行为,为系统治湖、精准治湖筑牢法律基础。《条例》还对水资源管理、监测体系建设、排污口登记与产业转型等作出细化规定,推动治理工作迈向科学化、规范化。
《条例》修订后,异龙湖生态保护核心区面积扩大29.93平方公里,划定缓冲区面积87.57平方公里,绿色发展区面积达210.07平方公里。
攻坚举措见实效,水质提升靓生态
石屏县水务局局长、异龙湖水质脱劣攻坚指挥部办公室负责人张兴荣表示,两年来,全县以《条例》为引领,紧扣“三治一改善”目标,秉持“依法治湖、科学治湖、系统治湖、责任治湖”的原则,严格落实一系列攻坚举措。
今年7月,我州启动总投资5300万元的异龙湖高压控藻试验项目,项目通过原位高压控藻与湿地生态沉淀净化工程有效改善水质。与之同步,水生态修复工程采用“贝、鱼、草”生物治理技术,着力构建“沉水植物—水下森林”生态群落,显著提升水体自净能力。红河州生态环境局石屏分局党组书记、局长李桥光介绍,目前项目区水质已稳定提升至V类,水体透明度由平均45厘米提高至120厘米,化学需氧量浓度下降31%,治理成效显著。
全民共治成格局,湖畔村庄焕新颜
两年来,石屏县通过构建县、乡、村三级网格管理体系,推动干部职工与村寨党员、群众结对包保,治理工作变成“人人肩上有责任、个个身上有任务”的具体实践。据大水村村监委主任仓四萍介绍,近几年,通过污水管网铺设,村内环境卫生明显改善,党员、群众定期参与河道巡查与湖泊整治,常态化保护机制逐步形成。
如今,随着治理工作持续深化,异龙湖生态环境显著改善,“水下森林”与海菜花盛景重现,异龙湖畔已成为石屏县靓丽的“城市会客厅”。沿湖村庄焕发新貌,仁寿村、大水村等村的村民从“被动参与”转向“主动保护”。
法治护航可持续,绿色发展向未来
石屏县副县长刘永表示,《条例》不仅为保护治理提供了法治保障,也在推动全民参与、改善生态环境、促进绿色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下一步,全县将采取“线上广覆盖、线下强互动”的方式,深入开展宣传引导,推动《条例》融入日常、保护意识深入人心,广泛动员社会力量成为异龙湖保护治理的监督者、参与者,共同守护这份珍贵的生态财富。
法治守护,众志成城。《条例》的实施为湖泊保护与生态修复注入了持久动力,铺就出一条水清、岸绿、景美、业兴的可持续发展之路。
责任编辑:李彬武
审核:李聪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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