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4月29日电(记者朱高祥)记者4月29日从民政部获悉,为更好满足老年人多样化养老服务需求,民政部等11部门近日联合印发《关于推进互助性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在全国层面明确互助性养老服务定义,提出推进互助性养老服务发展目标。
互助性养老服务是指通过邻里或村(社区)居民间的互相帮扶,为老年人提供自愿性、非营利性养老服务的活动。意见明确,到2030年,具备互助服务功能的城乡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不低于70%,乡镇(街道)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工作机制全面建立,互助性养老服务广泛开展,服务可持续性明显增强。
意见要求发展社区支持的居家互助服务,提出组建互助服务队伍,为特殊困难老年人重点提供助餐、助洁、助行、助急等服务;鼓励培养专业化互助性养老服务运营团队,提升服务质量和可持续性。意见要求因地制宜开展农村互助服务,探索推广“幸福里”互助社区、互助幸福院等模式,整合优化乡镇敬老院、农村幸福院、闲置学校等,改扩建为适宜老年人居住的互助养老社区等。
责任编辑:马超
审核:李聪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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