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在20世纪50年代初,红河州各族各界人民代表就庄严签订了团结爱国公约。这份公约如同一颗种子,深植于红河的土壤之中,让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融入红河各族儿女的血脉之中,为红河州民族团结进步、边疆繁荣稳定提供了源源不断的动力源泉,各族儿女共居、共学、共事、共乐,勇往直前,乘风破浪,创造了红河经济社会发展的一个又一个奇迹。
在红河两岸,有一朵民族团结之花,历经70余载风雨,依旧绚烂绽放。这朵“花”,就是红河州各族人民共同守护的“团结爱国公约”。它不仅是一纸契约,还是一份沉甸甸的承诺,一段波澜壮阔的历史,一曲民族团结的颂歌。

历史的承诺,永恒的主题。早在20世纪50年代初,蒙自专区和红河哈尼族自治区成立时,红河各族各界人民代表就庄严签订了团结爱国公约。这份公约如同一颗种子,深植于红河的土壤之中,从此开启了边疆各民族团结进步的新篇章。它号召各族群众“在中国共产党的带领下,维护民族团结,维护边疆稳定,共同保卫和建设祖国”。它见证了红河各族人民在党的领导下,共同奏响民族大团结、奋进新时代的凯歌。这份承诺,历经70余载风霜洗礼,早已化作神圣不可动摇的精神力量。
时代的变迁,精神的传承。1957年11月,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成立,团结爱国公约在实践中不断延伸和拓展,转化成民族团结进步的工作成果、制度成果,为红河州民族团结进步、边疆繁荣稳定提供了源源不竭的动力源泉。
2013年8月,红河州委、州政府出台《关于建设民族团结进步边疆繁荣稳定示范州的意见》,把建设民族团结进步边疆繁荣稳定示范州纳入党委和政府重要议事日程。2017年12月,红河州制定《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实施意见》。之后,又相继制定实施《红河州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规划(2021—2025年)》《红河州边境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行动方案》等系列配套文件,使得民族团结爱国公约更加符合时代所需、人心所向,焕发出蓬勃的生机与活力。这些措施如同阳光雨露,滋养着民族团结之花,使其在红河两岸茁壮成长。
团结的力量,幸福的家园。在党的光辉照耀下,红河各族群众在文化上兼收并蓄、经济上相互依存、情感上相互亲近,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共创美好生活,形成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思想和行动自觉。
一方面,红河州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与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起来,通过实施乡村振兴,接续有力推进固边兴边富民行动等措施,不断缩小各民族之间的发展差距,让各族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另一方面,红河州还积极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通过举办各种形式的文艺演出、体育比赛、知识竞赛等活动,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增强各族群众的民族自豪感和归属感,让全州各族群众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共建美丽家园,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十四五”以来,红河州经济总量保持在全国30个少数民族自治州前列,收入1万元以下脱贫户和监测户实现动态清零,城镇和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较2021年分别增长9.58%、22.55%,财政支出超70%投向民生领域……红河各族群众在发展中得到了更多实惠,实现了共居、共学、共事、共乐的互嵌融居,共同富裕底色更加鲜明。
团结的誓言,未来的希望。2020年9月29日,红河州各族各界代表签订了《新时代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民族团结进步爱国公约》,将“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伟大祖国、维护国家统一、维护民族团结,构建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加强交往交流交融,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等内容纳入其中。2024年11月1日,红河州各族干部群众线上续签《新时代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民族团结进步爱国公约》,郑重表明一心一意跟党走的信心和决心。传承弘扬民族团结进步光荣传统。截至目前,全州已有117万余人次签订《新时代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民族团结进步爱国公约》。
团结爱国公约的传承和发展,是红河州各族群众不断推动各民族优秀文化交融互鉴,增进“五个认同”,不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过程。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早已融入红河各族儿女的血脉之中,如奔流不息的红河,乘风破浪,勇往直前,创造了经济社会发展的一个又一个奇迹。
团结爱国公约,是一段历史的见证,是一种精神的传承,是一股力量的凝聚,是一份未来的希望,它如同红河两岸的民族团结之花,历经风雨,依旧绚烂绽放,代代相传,生生不息。
责任编辑:韦鸣
审核:李聪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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