铸牢共同体意识谱写民族团结进步新篇章

作者:倪鹤昌 发布时间:2026年01月25日 22:46:05 来源:红河网

民族团结是各族人民的生命线,更是国家繁荣发展的根基。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以下简称“全会”)擘画了未来五年经济社会的发展蓝图,把“中华民族凝聚力和中华文化影响力显著增强”列为“十五五”时期的重要目标,明确提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为新时代民族团结进步事业高质量发展锚定了方向、提供了遵循。站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战略全局,我们必须深刻领会全会精神,以务实举措凝聚各方共识、凝聚奋斗力量,为新时代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添砖加瓦、续写新篇。

一、坚持党的领导,凝聚民族团结根本力量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是做好民族团结工作的根本前提,更是顺应时代发展的核心要求。全会明确把“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列为“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原则,再次以鲜明导向强调党对民族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必须长期坚持、毫不动摇,才能在各类风险挑战交织的复杂形势中筑牢民族团结的坚实根基,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稳稳托底。回望百年历程,中国共产党始终是打破地域、民族、文化界限,凝聚亿万人民同心奋斗的核心力量。党的领导既是历史的选择、人民的共识,又是我们迈向民族复兴最根本的保证。正是在党的坚强引领下,各族儿女团结一心、携手奋进,汇聚起不可战胜的磅礴力量,书写了各民族共同发展进步的辉煌成就。

把党的领导贯穿民族工作各方面、全过程,是凝聚民族团结力量的关键所在。全会强调要“增强党的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社会号召力,提高党领导经济社会发展能力和水平,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凝聚磅礴力量”。落实这一要求,首要任务是夯实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让基层党组织真正成为团结群众、凝聚人心的“主心骨”。要持续推进民族团结进步教育,让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融入日常、根植于心,不断拉紧全国人民团结奋斗的情感纽带。新征程上,更要强化民族地区基层党组织建设,将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转化为推动民族团结进步的实际成效,确保党中央的各项决策部署在民族地区落实见效,引导各族群众真心实意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

二、推动区域发展,夯实民族团结物质基础

站在新的历史起点,推动区域协调发展既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关键举措,又是实现民族复兴的重要支撑。全会将“区域协调发展”纳入“中国式现代化本质要求”的重要内容,明确提出“加大差异化政策支持力度,促进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等振兴发展”,为“十五五”时期统筹区域发展与民族团结工作指明了路径。我国民族地区多地处边疆或欠发达区域,其物质基础关系民族团结,关乎国家长治久安。实践证明,只有让发展成果覆盖所有地域、惠及全体民族,把共同富裕的目标转化成各族人民的自觉行动,“中华民族一家亲”的理念才能真正扎根人心。

推动民族地区高质量发展,是实现各民族共同繁荣、走好中国式现代化道路的核心路径。全会明确提出“优化区域经济布局,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强调“加大保障和改善民生力度,扎实推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为全面推进民族地区建设指明了根本方向。要立足民族地区资源禀赋,构建契合地域特色、凸显比较优势的现代产业体系。同时,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聚焦就业、教育、医疗等群众关切,不断提升各族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只有如此,才能在共同繁荣中深化“五个认同”,让民族团结的根基更加牢固,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凝聚起各族群众同心筑梦的强大力量。

三、强化法治保障,提升民族事务治理水平

法治是国家治理的基石,更是规范民族事务治理、保障民族团结的根本保障。全会明确提出“必须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一重要论述,标定了法治在党和国家事业全局中的根基作用。民族事务治理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一环,其规范化、现代化离不开法治的护航。依法治理民族事务,核心是维护民族团结、保障各族群众合法权益、促进各民族共同繁荣,这是新时代民族工作的必由之路。将民族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持续完善民族工作法律法规体系,用法治思维审视问题、用法治方式化解矛盾、用法治力量保障权益,才能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提供坚实制度支撑,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行稳致远。

依法治理民族事务,是夯实民族工作根基、实现民族事务治理现代化的重要保障。落实全会“坚持依法治理民族事务”的部署,关键在于不断完善制度体系,推动其落地见效。要以完善民族区域自治法配套法规为抓手,优化制度设计,坚守各族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原则,提升涉民族因素矛盾纠纷化解的法治化水平,严格坚持“是什么问题就按什么问题处理”,坚决杜绝简单化、“一刀切”,让每一起纠纷处理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检验。同时,常态化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引导各族干部群众树立“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理念,让法治维护团结的观念深入人心。通过法治的刚性约束与精准落地,推动民族事务治理理念更新、体系完善、能力提升,为全会提出的“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法治中国”筑牢民族领域防线。

四、构筑精神家园,筑牢共同体意识根基

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是各族人民的情感寄托与精神纽带,更是凝聚民族合力的核心所在。全会作出“激发全民族文化创新创造活力,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化”等部署,为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指明了清晰路径。群众性文化活动是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重要载体,各族群众在共同参与、深度互动中增进了解、深化情谊,让民族团结的精神纽带越拧越紧。互联网时代,要善用新媒体新技术,聚焦民族团结主题创作更多接地气、传得开的文艺作品,让中华民族共同体故事直抵人心。构建中华文明标识体系,关键是提炼展示中华文明的精神内核与文化精髓,不断提升中华文化影响力,让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深深扎根各族人民心中。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维护国家统一、巩固民族团结的根本保障,更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精神支柱。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立足战略全局,创造性提出并深化“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重大理念,为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注入了强大思想动能,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焕发蓬勃生机。这一理念的核心,有力引导各族人民践行“四个与共”,树立正确的国家观、历史观、民族观、文化观、宗教观,增强国家意识、公民意识、法治意识,坚定“五个认同”。

时代号角催征,新程重任在肩。面向未来,我们要在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全会精神,引导各族人民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巩固手足相亲、守望相助的良好局面,让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根深叶茂,汇聚起民族复兴的磅礴伟力。

作者单位:红河州融媒体中心

责任编辑:韦鸣

审核:李聪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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