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按规律办事的自觉

作者:陈俊升 发布时间:2026年03月02日 06:01:27

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强调:“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自觉按规律办事,充分激发干事创业活力,推动乡村全面振兴取得新进展、农业农村现代化再上新台阶。”“天行有常,不为尧存,不为桀亡。”规律,是事物发展过程中固有的、本质的、必然的联系,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法则。于党员干部而言,“按规律办事”绝非一句口号,而是检验政治智慧、执政能力和党性修养的“试金石”。广大党员干部唯有摒弃主观臆断和急功近利,将工作实践深植于对客观真理的探求与遵循之中,方能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扎实政绩。

深化认识,把握规律之脉。现实中,一些工作之所以事倍功半甚至南辕北辙,根源往往在于对规律的懵懂无知或一知半解。或是脱离实际盲目跟风,陷入“速成策略”的陷阱;或是将尊重规律错误等同于消极无为,以此作为懒政怠政的托辞。以上种种,皆源于对规律的“失语”。强化按规律办事的自觉,首要在于将探寻规律、把握规律作为思想自觉和行动前提。党员干部要将理论学习作为“磨刀石”,深刻领会党的创新理论所蕴含的立场、观点、方法,从中把握经济社会发展的大逻辑和总趋势,避免因视野狭窄而迷失方向。要将调查研究作为“探测仪”,坚持“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沉到一线去倾听群众呼声、洞悉实践脉动,从事物的普遍联系和动态发展中,剥离现象看本质,找准问题的“症结”和解决的“钥匙”,从而避免“闭门造车想当然”。

规范用权,筑牢制度之堤。权力一旦失去对规律的敬畏,便容易滑向主观主义和官僚主义的深渊。现实中“拍脑袋决策、拍胸脯保证、拍屁股走人”的教训比比皆是,当“政绩冲动”压倒科学精神,当个人意志凌驾于集体智慧之上,决策便可能背离客观实际,造成难以挽回的损失。因此,按规律办事必须依靠刚性的制度约束,将权力运行纳入规范化、程序化轨道。要织密科学决策“程序网”,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将可行性研究、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合规性审查作为必经的前置程序,确保每一项重大决策都经过充分酝酿和民主协商,从源头上防范“拍板”的随意性。要用好考核评价“指挥棒”,优化政绩考核体系,坚决破除“唯GDP”“唯显绩”的导向,加大对打基础、利长远的“潜绩”考核权重。实施差异化考核,根据不同地区、不同部门的实际设置特色指标,引导干部尊重本地本领域的发展要求和资源禀赋,真正做到因地制宜,不搞“一刀切”。

提升本领,锻造干事之能。把握规律是前提,运用规律开创工作新局才是目的。按规律办事绝非束缚手脚,恰恰相反,它能为担当作为提供科学方向和强大底气,是实现善作善成的“倍增器”。在“十五五”开局、风险挑战增多的复杂形势下,党员干部尤其需要提升运用规律驾驭复杂局面、推动高质量发展的真本领。要锤炼见微知著的洞察力,在工作中注重细节、把握关键,善于从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中预见发展趋势,从事物量的积累中洞察质变的可能,从而增强工作的预见性和主动性,做到未雨绸缪、精准施策。要磨砺久久为功的战略定力,规律的作用往往需要时间和过程来显现。必须坚决摒弃大干快上的浮躁心态和急于出成绩的功利思想。对于认准的、符合规律的正确方向,要发扬钉钉子精神,一锤接着一锤敲,保持历史耐心,追求长远功效,甘做铺垫性工作,肯抓未成之事,真正做到功成不必在我,功成必定有我。

作者单位:开远市委组织部

责任编辑:李彬武

审核:李聪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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