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委十一届七次全会强调“要以旅游升级为牵引,拉动消费、扩大内需,进一步丰富‘有一种叫云南的生活’体验场景,推动云南旅游从观光游向深度游升级”。对此,弥勒市应进一步利用文化旅游资源好、空间大、区位优、潜力足的有利条件,全力争做全省“旅居经济”发展标杆,打造“旅居云南”弥勒品牌。
一、弥勒市发展旅居产业存在的问题
(一)经济增长空间受限。一是全市旅居服务业培育不足。参与地区生产总值核算的重点旅居服务业企业仅16家,个别重点旅居服务业企业持续增长难以为继。二是行业分布不均衡。全市参与旅居服务业的企业共23家,分布于10个行业门类中,行业户均在库数不足3户。三是旅居企业发展动力不足。旅居服务业单位存在总体经营规模小,联网直报单位偏少,发展后劲不足的情况。
(二)文旅融合程度不深。一是文化支撑不够,除东风韵特色小镇、太平湖森林公园、可邑小镇外,其余景区大多以观光休闲为主,缺乏文化旅游特色产品和精品,景区体验性、互动性不足,游客停留时间短。二是文化活化不足,文化项目没能有效活化运用,联动旅游产业发展不足。三是文创产品较少,结合当地特色开发文创产品的积极性不足,难以形成文旅消费新增长点。
(三)产业发展支撑不足。一是文旅项目推进缓慢。文旅产业出现投资策略变动和节奏变缓的情况,投融资难度加剧,项目用地趋紧,文旅项目招引困难。二是产业人才发展不足。文旅产业经营主体“散、小、弱”现象明显,从业人员专业能力不强,服务水平参差不齐。文旅复合型人才紧缺,在文旅产业规划、产品设计、活动策划、品牌营销等方面难以满足发展需求。三是医院综合服务能力有待提升。公立医院规模小,医疗卫生服务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程度不相适应。
二、弥勒市旅居产业发展的实践路径
(一)加大创新运营模式和优质经营主体扶持力度。制定出台弥勒市促进旅游旅居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加大优质经营主体的奖补力度,鼓励企业和经营主体创新发展模式,积极培育和引进各类经营主体参与旅游旅居项目的建设和规模化运营管理。充分发挥政府、企业、集体和村民力量,带动村集体、国企公司、小微民营企业、市场个体四大主体对旅居市场的开发,创新运营模式,吸引大学生等各类人才返乡就近创业。统筹利用各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农业产业资金等,并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超长期特别国债、地方政府债券等资金,支持旅居弥勒发展社会公益服务、公共基础设施、农业农村设施等项目建设。鼓励银行业机构提升信贷及支付服务水平,为旅居产业提供符合行业特点的贷款支持,为旅居人群提供信用贷款、旅游便捷支付等专项服务。
(二)加快新型旅居专业人才队伍建设。规范并加快培养旅居管家、康养护理、市场营销、管理运营等方面的专业人才,提高旅居服务的品质和管理水平。建立旅游职业技能人才培养机制。开展旅居创客行动,引导和支持返乡人员、专业人才等从事旅居服务业。鼓励文艺、科教、工商等领域旅居人士发挥专业优势和行业影响力,参与旅居弥勒建设。
(三)加强城市公共文化空间建设。调整优化农家书屋图书配置,将旅居示范村作为图书资源配置的重点区域,延伸阅读触角,进一步扩充旅居示范村文化资源。积极推动形成文艺精品创作机制,以旅居重点村镇文化阵地为平台,搭载多种文化形式,以“送活动进旅居村”为切入点,多维度实现文化惠民。推进博物馆、图书馆提质升级,优化文昌宫片区新型文化空间,提供覆盖城乡、结构合理、功能健全、实用高效的公共休闲设施网络,丰富旅居消费场景和业态。
(四)加快推进文旅项目建设。以旅居三年行动为抓手,加快推动东风片区乡村振兴项目、文化艺术康养示范区二期项目、合和·弥勒健康城项目、大成地产文旅温泉酒店及智慧住宅小区项目、弥勒门吉庄园一二三产融合示范项目、红河·未来城·体育运动中心等一批优质项目建设,以一二三产项目建设为抓手,联动推进“+旅游”新业态融合发展。全力争创世界级旅游度假区、国家AAAAA级旅游景区、国家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到2027年,完成3个“国字号”品牌创建。
(五)提升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加强市级公立医院学科建设和人才引进,提升医疗服务质量,推动医疗卫生资源优化配置,增强区域医疗综合服务能力,为旅居人群提供更加优质、便捷的健康保障。
作者单位:弥勒市委党校
责任编辑:李彬武
审核:李聪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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