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这份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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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国提醒(旅行篇)
您前往海外旅行面临的环境与国内不尽相同。为使您的旅行平安、顺利、愉快,请提前做好充分准备。
出国前
一、了解您目的地国。
一是尽可能收集目的地国的风土人情、气候情况、治安状况、艾滋病、流行病疫情、医疗条件、交通状况、法律法规等信息,采取相关预防措施。
二是查询目的地国的报警、急救等应急求助电话和拨打方式,以及驻外使领馆领事保护值班电话;
三是关注外国安全风险提示信息,风险提示分“注意安全”“谨慎前往”和“暂勿前往”三级。上述信息可登录中国外交部官网、 中国领事服务网、中国领事APP、领事直通车微信公众号查询了解。
二、检查护照有效期。
根据国际通行要求,护照剩余有效期通常不应少于6个月。建议剩余有效期在一年以上,以免因护照有效期不足影响申请签证,或因在国外期间护照过期影响行程。请妥善保管护照。
三、办妥目的地国签证。
办妥目的地国签证。确保自己已取得目的地国的入境签证和经停国家的过境签证,签证种类与出国目的相符,签证的有效期和停留期与出行计划一致。但需要注意的是,根据国际惯例,即使您已取得一国签证,该国也有权拒绝您入境而无需说明理由。
参团旅游应事先与国内组团社签订旅游合同或协议,并仔细阅读相关条款,明确纠纷解决。
四、核对机(车、船)票。
仔细核对票面上所显示的登机(车、船)时间、地点以及联程票的前后衔接是否正确。
五、购买必要的人身安全和医疗等方面保险。
您将要面对国外陌生的环境,存在一些安全方面的隐患,而国外医药等费用普遍较高,建议您选择合适的险种,以防万一。
六、旅行前一段时间内进行必要的预防接种,并随身携带接种证明(俗称“黄皮书”),查看是否需要采取其他疾病预防措施。有条件的话,最好做一次全面体检。
七、严禁携带毒品、国际禁运物品、受保护动植物制品及前往国禁止携带的其他物品等出入境。
九、在允许的范围内选择所携带行李和物品的数量和品种。注意目的地国海关在食品、动植物制品、外汇等方面的入境限制。切勿为陌生人携带行李或物品。
十、备好旅行所用钱财,您可以考虑使用信用卡、借记卡、支票等;建议另外保存卡片号码,了解丢失信用卡或支票的挂失方法;检查信用卡或借记卡的有效期限。
十一、与家人和朋友保持联系。出国前应给家人或朋友留下一份出行计划日程,约定好联络方式。建议您在护照“应急资料”页详细写明家人或朋友的地址、电话号码,以备紧急情况下有关部门能够及时与他们取得联系。护照、签证、身份证应复印,一份留在家中,一份随身携带,还要准备几张护照相片,以备不时之需。
出国后
尊重当地风俗习惯,遵守当地法律规定,注意交通安全(在实行靠左行驶的国家应尤其注意)。严格按照签证或居留许可上允许的时间在有关国家停留。
注意防盗、防骗、防诈、防抢、防打。在住处不要给陌生人开门;出门时尽量不要随身携带贵重物品或大量现金,也不要在居住地存放大量现金;不要在私车的明处摆放贵重物品,如车胎被扎,修车时务必要先锁好车门;不要将文件、钱包、护照等重要物品放在易被利器划开的塑料袋中;不要在黑暗处招呼出租车;不要轻易让陌生人搭乘您的车;不要和陌生人一起行走;在公共场合要表现平静,不要大声说话,避免突出自己;不要在公共场所参与他人的争吵;不要在街上乱捡东西,以防被敲诈;不要在黑市上换汇;如警察检查您的护照等证件,应先请他出示证件,记下他的警牌号、警车号:交罚款时不要当街交给警察,而要凭罚款单交到银行等指定地点。
如发生被抢、被盗、被骗或被打事件,应立即向当地警方报案,并要求其出具报警证明,以便日后办理保险理赔、证件补发等手续。
领事官员可以
◆为您推荐律师、翻译和医生,以帮助您进行诉讼或寻求医疗救助。
◆在驻在国发生重大突发事件时,为您撤离危险地区提供咨询和必要的协助。
◆在您被拘留、逮捕或服刑时,根据您的请求对您进行探视。
◆在您遭遇意外时协助您将事故或损伤情况通知国内亲属。
◆在您遇到生计困难时协助您与国内亲属联系,以便及时解决所需费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和法规为在国外合法居留的中国公民颁发、换发、补发旅行证件及对旅行证件上的相关资料办理加注。
◆为遗失旅行证件或无证件的中国公民签发回国旅行证件。
领事官员不可以
◆为您申办签证。
◆为您在当地谋职或申办居留证、工作许可证。
◆干预所在国的司法或行政行为。
◆参与仲裁或解决您与他人的经济、劳资和其他民事纠纷。
◆替您提出法律诉讼。
◆帮助您在治疗、拘留或监禁期间获得比当地人更佳的待遇。
◆为您支付酒店、律师、翻译、医疗及旅行 (机/船/车票 )费用或任何其他费用。
◆将您留宿在使领馆内或为您保管行李物品。
◆为您购买免税物品。
特别提醒
中国公民出境旅游文明公约
Tips:
如欲了解更多信息,请登录外交部网站 www.mfa.gov.cn
电话:010-12308(国内拨打)
+86-10-12308(国外拨打)
责任编辑:肖红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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