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故乡,隐藏在哀牢山深山。我初学写作的文字,多为梯田、山路、树林、小溪、云雾、鸟儿、鸭子、茅草房、炊烟……
从我出生到读完小学,我几乎都是在故乡的范围内游动。出门几次,不外乎到隔壁村子过年、参加婚嫁、丧葬。
十二岁穿打补巴的解放鞋,背一小包行李,到公社上(乡里)读书,觉得自己已经出人头地,像水中的葫芦飘飘然。由于学习成绩不错,回到村里,人们都投来敬佩的眼神。“这个人以后会有出息。”于是一对嫩翅膀不停地扇动,想飞得很远很远。
尽管我对读书怀有浓厚兴趣,却在初中毕业就中断学业。为着生计,放过生产队的水牛,干过赤脚医生、小学教师等行当。
二十岁那年,我终于还是有了“出息”,到神往多年的城市工作、生活。
当我走出狭小的故乡后,才发现外面的天地那么宽广,生活的色彩眼花缭乱,自卑感油然而生。
故乡远去,只是家里有事不得不回去时,我像客人那么住上三五天。随着社会的飞速发展,故乡的一切正在改变。

但我无法变成城里人。尽管我在城里生活了多年,安家,有孩子,但无论想怎么乔装打扮、脱胎换骨,我依然是一颗心沾着泥巴的乡下人。我回村里,跟村人相处,有些人似乎对我保持着一点距离,尊重和客气中流露出来的距离。他们误会我了。正因为我在城市生活久了,才会这样固执地坚持自己乡下人的身份。
城市日新月异,不出门两天,道路和房子就会变得陌生。我的生身之地,照样不平静。村里的年轻人纷纷跑向城市打工,有的发迹,有的落难,只有少数人挖田种地,再在当地找些工干。但在外的人,总归还要不时回家,他们即使想把故乡丢掉,心却被一股硬硬的绳子拴紧,他们的生死,唯有故乡牵挂着。
重重山外的故乡,一百二十多户人家,直到1992年才通了一条狭窄、简陋的公路,如今已是水泥路。还有1993年为了通电,贫穷的村民勒紧裤腰带不说,差不多把命都搭上了。老人说过,人活一世是为了一张肚皮。世世代代,村民就是为了一张肚皮下坡上坡,最后以坡的样子倒下成坡。
村里的物质生活正在普遍改善。今天去那里看看,作为富裕和追求文明标志的钢筋水泥房,几乎占据了整个村子。
没有故乡就没有我。
城市的人事是看不见的网和陷阱。在朋友、熟人和见过一两面的人老沉的目光里,我虽一大把年纪,“鬓已星星也”,却不会提防人,不会掩藏真实的思想,有什么话直梗梗倒出来。好笑的是,我自以为看穿了人世。故乡的水土把我塑造成这副德性,是不幸,更是福分。
我喜欢歌唱故乡,但它习惯了沉默,像护卫它的两千多米的高山。
我常回望——
一岁,母亲背我去干活,回来的路上,她的怀里抱着我,身上背着柴。
两岁,把我丢在村里,跟牲畜家禽、野孩们滚在泥塘。
三岁,我学会了打架,手里提棍子,衣袋里装石头。
四岁,去人家的地里偷瓜果,被吓得不敢回家。
五岁,几个调皮鬼打死人家的鸡,被骂得坟里的祖宗都淌眼泪。
六岁,跟随约姑娘去山上对歌的伙子,帮他们提烟筒、劈树枝,学会唱几调情歌。
七岁,老师来家里叫,要读书了。知道不好玩,老师一来就跑掉,但还是被父亲扭耳朵揪进了学校。
故乡就这样成了身上的肉,割掉也长出来。外边的许多地方,我会严重的水土不服。我一再回望故乡,多远,也会沾着故乡的气息。
岁月流逝,发觉感情的重负,把我压伤。在城市的上空看见一只燕子,人海中偶然听到一句乡音,都使我多愁善感。这种性情,决定了我存在的形式。生命有长有短,活着有好有坏,我力求真实、本分地活着。
世界很大,故乡不小。生命的兴衰荣辱,爱与恨,悲与喜,在这里照样轮回替代。
我的父老乡亲,劳动之外还是劳动,他们不哼苦累,不会说孤独寂寞,忠实地尽着生活的义务和责任,教我顽强,纠正悲观。没有人会把他们当作一回事,只有我,崇敬着他们在风吹日晒雨淋中躬腰耕作的身影。
我走过很多地方。有的地方,被人们称作天堂。但它们不属于我。属于我的只是几张照片。我也没有把它们看作多么了不起。我固执地坚持,世上最美的是我的故乡。如果真的有天堂,故乡才是我生死相依的居所。

我在城市,每当感到累了,总想到回几天故乡。在那里,一面对青山绿水,花香鸟语,听听鸡鸣狗叫,跟乡亲说说母语,身上就轻松多了,心里的烦闷也就随清风散去。有时,跟村子遥遥相望的县城的朋友听说我在老家,问我怎么不上县城玩,在村里怎么在得住。他们可能不太理解我的心情,笑笑,“你就是喜欢乡村。”这说对了。我就是喜欢乡村。
靠着石头,故乡坚实。
坐在草地,故乡柔软。
贴近土墙,故乡温暖。
踩着露珠,故乡透明。
畅饮清泉,故乡纯洁。
天蓝地绿,故乡安宁。
故乡,是自己最初哭着来的地方,是最后被别人哭着送走的地方!
责任编辑:施晓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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