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爱救助”为困难患者就医“雪中送炭”  ​

作者:赵俊峰 发布时间:2025年06月10日 17:17:08

为弘扬中华民族扶贫济困的传统美德和社会互助精神,进一步做好对困难患者的关心关爱和医疗救助工作,近日,红河州第三人民医院与红河州慈善总会签订协议,启动“汇爱救助”项目,实施时间为3年,为危重患者、困难患者看病就医“雪中送炭”。

红河州第三人民医院恪守生命至上,坚持以人为本,联动红河州慈善总会参与医疗治理,致力于推动“单纯的医疗服务与付费关系”升级为“共同应对疾病与困难的协作关系”。

医院首先成立社工部,依托红河州慈善总会,为危重患者、困难患者募集医疗救助基金,吸引更多社会力量关注困难患者群体。这种“医院+慈善”的合作模式,再通过社工部的具体运作,努力扩大救助覆盖面,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对象,雪中送炭,帮助危重患者、困难患者切实缓解看病就医的经济困难。同时,通过社会监督提升救助透明度,增强公众对医疗系统的信任。更通过“情感联结”和“信任构建”重构了医患互动的逻辑,为长效化解医疗矛盾、构建和谐医患生态提供了新的实践路径。

据悉,“汇爱救助”项目的资金主要来源于社会力量定向捐赠以及红河州第三人民医院干部职工内部捐赠。项目的救助对象主要包括在红河州第三人民医院接受住院治疗的贫困家庭患者、住院治疗时无法满足基本营养需求的贫困家庭、其他特殊医疗服务活动的服务对象,同时,该救助项目资金还可用于贫困家庭的妇女两癌、成人肿瘤的筛查。但是,未购买国家基本医疗保险、未在该院接受过住院治疗以及经项目管委会审核不符合救助条件的情况,原则上不在救助范围内。​

申请救助的患者需满足一定条件,如在该院接受住院治疗,农村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平均线以下,或城镇人口家庭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以下,因重大群伤事件导致家庭生活特别困难,以及其他由项目管理委员会及捐方意愿研究决定的特殊情况等。​项目实施严格按照“个人申请、逐级审核、给予救助”的程序进行,具体执行《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第三人民医院“汇爱救助”项目资金执行管理办法》。

该项目的启动,是对就医困难群体的有力帮扶,体现了社会各界对医疗救助事业的关注与支持。

责任编辑:段灿珍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53120240002  网络视听许可证2510473号   滇ICP备11001687号

网上有害信息举报电话、涉未成年人专用举报电话:0873-3055023  涉未成年人专用举报邮箱:hhwjjbb@163.com

中共红河州委宣传部主管  红河网版权所有  未经红河网书面特别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违者依法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