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4月29日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陶春发因工作岗位变动,个人申请辞去州十三届人大代表职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有关规定,红河州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同意州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的审查报告。决定接受陶春发辞去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同时,陶春发担任的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相应终止。
截至目前,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实有代表420名。
特此公告。
责任编辑:陈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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