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发布时间:2025年05月23日 06:07:04

2004年以来在原弥勒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缴存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尚未退还的企业,请于2025年8月21日前,凭缴存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到弥勒市应急管理局办理清退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手续。逾期不办理清退手续的,弥勒市应急管理局将依法依规处理,所造成的后果由缴存企业自行承担。

办理地址:弥勒市应急管理局3楼3-4办公室(弥勒市上清路14号)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2:00—5:3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873-6122287

联系人:张倩倩 张文超

弥勒市应急管理局

2025年5月21日

责任编辑:李彬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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