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医疗保障关乎人民群众健康福祉,是实现人民群众病有所医的关键一环。按照国家统一安排部署,红河州分别于2023年1月1日、2024年11月1日分两个阶段实施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制度改革,提高普通门诊保障待遇,门诊报销水平逐年提升,职工个人普通门诊的医疗费用负担明显减轻,尤其是退休职工的改革获得感明显增强,改革惠民成效显著。目前,累计为参保职工减负超2.11亿元。
自2024年11月1日起,我州实施新的职工医保门诊共济政策,在起付标准、支付比例和支付限额等方面做出调整。起付标准大幅降低,一级医院及以下20元、二级医院40元、三级医院60元。报销比例进一步提高,一级及以下医院60%、二级医院55%、三级医院50%,退休人员对应比例增加10%。门诊年度最高限额设定为6000元,超过部分按职工住院比例继续报销,大大减轻了参保职工尤其是退休人员的门诊医疗负担。2023年1月至2025年3月,全州参保职工普通门诊就诊309万人次,发生医疗总费用6.58亿元,医保统筹基金支付2.11亿元。
门诊共济政策实施以来,我州积极扩大共济亲属范围,从原来仅限配偶、父母、子女,扩大至兄弟姐妹、祖孙等近亲属。这一举措让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在家庭范围内得到更充分利用。2025年1月至3月,我州家庭共济个人账户用于城乡居民普通门诊支付个人费用31.5万人次,个人账户共计支付2829.14万元,进一步提高了医保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强了家庭整体医疗保障能力。
为更好优化医保服务,充分发挥定点零售药店的便民作用,红河州通过处方流转,打通购药“双通道”,将门诊保障待遇从定点医疗机构延伸至定点零售药店,让参保职工享受与定点医疗机构相同的门诊保障待遇,实现参保职工就医购药“少跑腿”,切实提升参保职工的医疗保障水平。截至目前,全州有“双通道”定点药店78家、“双通道”定点医疗机构44家,实现在药店买药医保可统筹报销,进一步增强参保人员的获得感、幸福感。
责任编辑:李彬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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