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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行红河州分行创新“诉前调解+司法确认”不良贷款催收模式

作者: 来源: 建行红河州分行 时间:2022-12-30 21:40:40

近日,借款人侯某某通过线上方式向建行红河州分行申请支用个人快贷6.87万元,贷款到期后,因借款人家庭经济困难原因未能按时还款,导致该笔贷款形成不良。

在贷款逾期后,建行红河州分行积极组织贷后管理人员开展催收工作,但客户未能及时筹集资金结清贷款。考虑到近几年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客户还款资金来源有限,为充分保障债权,建行红河州分行多次与红河州银行业协会协调后,决定尝试采用“诉前调解+司法确认”方式对该笔逾期贷款进行催收。

经红河州银行业协会调解,双方签订调解协议,客户侯某某同意通过分期还款方式,分5期还清拖欠的贷款本息。建行红河州分行及时将调解协议提交蒙自市人民法院进行司法认定,并于当日取得了人民法院出具的裁决书,裁决书载明如侯某某未按调解协议约定的计划履行还款义务,建行可直接向法院提起强制执行申请,建行红河州分行的债权得到了司法认可和保护。

“诉前调解+司法确认”催收方式与常规诉讼相比,流程简洁,可省去律师采购、法院排队立案、诉讼费支付等环节,有利于提升工作效率,降低催收处置成本,在充分保障银行权益的前提下,有效缓解了客户的还款压力,积极展现了国有大行的社会责任与担当。

下一步,建行红河州分行将及时总结经验,持续创新和探索多方协同联动的不良贷款催收处置模式,简洁、灵活、高效地推进贷后管理工作,不断筑牢资产质量生命线。

(责任编辑:韦鸣 审核:卢秀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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