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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春县公安局交警大队2020年清明节“两公布一提示”

作者: 来源: 绿春交警 时间:2020-04-07 16:02:06

清明节是中国传统祭日,按照传统习俗,外出踏青扫墓、回乡人员祭祖、群众连宗祭祖的扫墓活动将日渐增多,车流量也逐渐增大,再加上春季雨雾天气频繁,交通安全风险突出,为保障人民群众平安出行,绿春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结合辖区实际,特制定清明节期间道路交通安全“两公布一提示”。

 一、辖区交通安全研判情况及交通组织方案

1、交通事故主要类型

无牌无证驾驶、不按规定会车、未避让行人、摩托车飙车、酒后驾驶是事故的主要类型。从肇事车辆类型来看,摩托车、小型普通客车、私家轿车肇事较多。

2、交通状况预判

一是天气情况。根据气象部门预测,清明小长假期间我县大部分地区以阴或多云为主,局部地区有小雨;二是交通流量。据预判,清明小长假期间县乡公路客流明显增加,小型客车自驾出行将明显增加;三是农村地区道路交通事故风险上升。尤其是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基础薄弱。随着群众祭祀扫墓、踏青等活动集中,农村地区摩托车、农用车违法载人、面包车超员等交通违法行为发生率增高。

3、交通组织预案

清明节期间,绿春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将加强路面管控,加大警力的投入,严查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确保辖区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平稳。

二、道路危险路段和事故多发点段、提示安全出行注意事项

(一)危险路段

1、315省道(元绿二级公路)元阳至绿春方向K58+200m处(托牛至藤条河大桥路段),该路段为山体滑坡路段,常有小碎石坠落,严重影响道路交通安全出行,易造成道路交通事故。

2、315省道(元绿二级公路)公路61公里至65公里+500米处路基大面积沉陷(托牛至藤条河大桥路段),路面断裂,现已挖通通行便道,严重影响道路交通安全出行,易造成道路交通事故。

3、昆孟线(绿春县至大水沟乡方向)K567至586,此路段春季雾较大,能见度低,连续长下坡,路况较为复杂,遇雨雾天气容易导致车辆失控,极易造成追尾、碰撞道路防护设施等事故。

(二)事故多发点段

1、315(元绿二级公路)省道K76+00M至K78+00M处(格波路段),该路段为村庄路口,公路急弯较多,容易发生事故。请驾驶员朋友车辆减速慢行。

2、315省道(元绿二级公路)延长线K5+00M至K7+00M处(高山寨路口),该路段村庄路口较多,路面较直,容易提速,车速较快,易发生事故。请驾驶员朋友车辆减速慢行。

3、315省道(元绿二级公路)K75+00m至K86+00m处(托牛至咪呸路段),春季雨雾天气常有,特别是早晚能见度极低。

4、喀东线K465+00m至K470+00m处(大风丫 口至大水沟路段),春季雨雾天气,特别是早晚能见度极低。

5、212省道K282+00m至K288+00m处(埃落村路段),春季雨雾天气常有,特别是早晚能见度极低。

6、212省道K1+00m至K5+00m处(普修至俄洛),春季雨雾天气常有,特别是早晚能见度极低。

三、提示安全出行注意事项

春季雨雾天气较多,各位驾驶员行车请及时开启示廓灯和雾灯,适当的增大跟车距离,注意观察道路情况,保持行车速度。

1、由于我县地理气候因素,常年雨雾天气较多,各位驾驶员行车时请及时开启示廓灯和雾灯,适当的增大跟车距离,注意观察道路情况,保持行车速度;

2、清明节期间,祭祀、踏青、自驾旅游等活动较多,在欢聚的同时,请互相提醒:酒后莫开车,开车莫饮酒;

3、客车超员后果严重,乘客要自觉抵制超员、超速车辆,选择乘坐长途客车回家的旅客,要到客运站乘坐正规运营的车辆,不要站外上车,坚决抵制超员客车,发现客车超员可通过电话、短信、微博等途径及时向交通运输局举报电话:0873-3068155。

绿春交警祝您一路平安,旅途愉快!


绿春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0年3月26日


(责任编辑:喻自洲 审核:卢秀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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