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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法院改革这十年系列报道之一 优化诉讼制度 释放程序效能

作者: 来源: 云南法制报 时间:2022-07-29 14:5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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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过去10年,楚雄州两级法院释放程序效能,优化工作机制,完善工作流程,科学配置司法资源,促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提升。

  司法实践秉持正义

  2016年3月18日,武定县妇女张某因不满丈夫长期家暴杀死丈夫一案在楚雄公开开庭审理。庭审期间,家庭暴力问题研究专家作为证人,对家庭暴力的特点和规律、家庭暴力受害人的受暴经历与其最终实施严重暴力行为之间是否存在关联性等知识提供专业意见,这一做法在云南省属首例。

  之前,涉家庭暴力刑事案件专家证人制度研讨会于2016年3月17日在楚雄举行,来自全国部分法院、检察院的代表、妇联代表和法学界知名学者就涉家庭暴力案件引入专家证人制度进行研讨。

  10年来,楚雄州中级人民法院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探索专家证人出庭作证制度,深化主办侦查员出庭参加诉讼制度。自2016年1月起,全州公安机关主办侦查员参与诉讼并出庭作证。

  开展刑事速裁程序、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改革,健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权利保障制度,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实现全覆盖,有效惩治犯罪,保障合法权益。

  刑事证据规则科学

  2016年9月2日,元谋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1起拒不执行判决的刑事自诉案件,合议庭当庭判决被告人文某某犯拒不执行判决罪。这是楚雄州首例以自诉形式提起的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案例。

  自2015年起,楚雄州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研究科学规范的证据规则体系建设。2016年,楚雄州中级人民法院会同州人民检察院、州公安局制定《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定案和证据规定》等,推进构建科学完善的刑事证据规则体系,州中级人民法院会同其他相关机构制定了6个诉讼证据指引规范,确保侦查、起诉、审判的案件事实证据经得起法律检验。

  “民告官”胜诉率提高

  2014年10月,牟定县凤屯镇69岁村民李老汉拿到了元谋县人民法院的判决,官司打赢了,他递交诉状的元谋县人民法院在数十公里外,坐车需要近3个小时。李老汉不明白“集中管辖”的意义,他说:“只要法院公正判决,多跑路他也愿意。”这是全州两级法院在行政案件集中管辖探索中的一个缩影。

  自2013年6月起,全州两级法院已开始进行行政案件集中管辖的试点工作。经过几年的司法实践证明,排除地方干扰,案件质量明显提高,凡实行行政诉讼管辖制度改革的地方,原告的胜诉率均大幅度上升,申诉率大幅度下降。这一先行先试的行政诉讼案件集中管辖改革,为全省案件集中管辖改革提供了借鉴。

  2016年8月1日起,云南省铁路、楚雄、曲靖、普洱法院跨行政区划集中管辖部分行政案件的试点工作启动,推动行政诉讼中解决 “立案难”“审理难”“执行难”等“三难问题”。

  司法便民跑出“加速度”

  2016年,原告徐某受雇于楚雄某家装公司,施工期间,房主对装修效果提出异议,徐某被家装公司追责,当时的工程监理王某因此承担主要责任,王某只能扣减徐某的工资。2017年7月31日,徐某将王某告上法院,8月18日上午,经过法院调解,王某支付徐某1744元经济赔偿,双方最终达成协议。

  2017年6月28日,楚雄市人民法院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法院案件繁简分流机制改革示范法院”。

  10年来,全州两级法院推进办案方式改革,推动司法资源投入与案件办理精准适配,用25%的办案力量办理了65%以上的民商事案件,2022年1月至6月,全州法院案件平均审理天数49.39天。

  通过接续努力,楚雄州两级法院初步构建起“分层递进、繁简结合、供需适配”的多层次诉讼程序体系,实现了程序正义与实体正义的有机统一。

   


(责任编辑:马超 审核:卢秀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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