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 评论 视频 专题 文化 直播 图库 看红河 经开区 红河消防

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州)命名 昆明市红河州上榜

作者: 来源: 云南日报 时间:2019-12-16 09:27:26

  12月9日,国家民委正式命名昆明市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

  近年来,昆明市自觉履行守护民族团结生命线的政治责任,注重顶层设计和系统谋划,创新创建工作体制,强化主体责任,加强政策保障。突出主线和主题,创新加强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团结带领各族群众融荣与共、同心同行。推进市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支持民族地区加快发展,推进绿色发展,不断增进各族群众民生福祉。坚持把城市作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大平台,积极构建互嵌式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创新社区民族工作和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坚持用法律保障和加强民族团结,建立完善民族领域矛盾纠纷调处和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制度体系,不断提升民族事务治理水平。注重创建导向和实效,强化基层基础,坚持常态长效,丰富载体渠道,打造特色品牌,推动新时代创建工作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

  红河州自开展创建活动以来,大力实施“一把手工程”“普惠工程”“凝心聚力工程”,建立“部门联动机制”“共建共创机制”,加强系统布局和政策保障,强化纪律约束和督查问效,推动创建工作向新的广度和深度拓展。同时聚焦脱贫攻坚首要任务,加快培育新增长点和新动能,深入实施兴边富民行动,大力推动边境地区开发开放,建成一批美丽县城、特色小镇、少数民族特色村镇、乡村振兴示范村,全州经济实力进一步提升。加强思想文化阵地建设,创新开展系列主题教育活动。大力保护发展少数民族文化,培育打造一批民族文化节庆品牌和文化艺术精品,形成和发展了多元文化共生共荣的红河文化,全力打牢各族人民共同团结奋斗的思想文化基础。深化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创建加强社区民族工作,推进流动人口市民化,营造各民族共居共学共事共乐的条件和环境。坚持用法律来保障民族团结,传承“团结爱国公约”历史传统,创新推动地方性民族工作法律法规体系和社会规范体系建设,推动民族事务多元主体治理。(记者 茶志福 李树芬)

(责任编辑:唐嘉璐 审核:李玉清)
1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