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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患者已报销1.6亿元抗癌药

作者: 来源: 昆明日报 时间:2019-12-05 11:22:13

  记者从云南省医疗保障局(以下简称“省医保局”)获悉,1年多来,云南省抗癌药医保支付政策落实到位,31种国家谈判抗癌药已纳入医保报销,医保报销达1.6亿元,有效减轻了癌症患者、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看病就医的负担。

  31种国家谈判抗癌药可报销

  2018年底,云南省纳入医保报销的31种国家谈判抗癌药中参保人员已经使用并报销了27种,全省1.6万参保人受益,医保基金报销金额平均比例超过50%。截至今年10月,31种国家谈判抗癌药已纳入医保报销,全省2.95万参保人受益,医保基金报销金额1.6亿元,平均比例63%,确保了云南参保人员买得到、用得上、可报销国家医保准入新纳入的谈判抗癌药,有效减轻了癌症患者医药费用负担。

  1年来,全省医保待遇水平明显提升,全省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4513.05万人,参保率稳定在95%以上。城乡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个人缴费标准同步提高30元,筹资金额达到每人每年770元,财政补助资金新增30元,其中人均15元用于大病保险,全省大病保险人均筹资标准不低于65元,报销比例由50%提高至60%,起付线降低至10万元以下。城镇职工医保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达到82.73%,城乡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达到75.7%。

  同时,还提高了10种发病率高的儿童血液病、儿童恶性肿瘤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水平;完善了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机制,把降血压、降血糖药品费用纳入门诊报销;自今年4月1日起,全面启动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合并实施。

  为职工参保人减负10亿

  1年来,省医保局围绕着打造“办事不求人、审批不见面、最多跑一次”的营商环境,深化医保领域“放管服”改革,加大简政放权力度,放宽两定机构准入,全省定点药店达到14634家,定点医院9749家,落实了减税降费政策措施,为用人单位减负及职工参保人减负10亿元左右。

  省医保局副局长高志学介绍,省医保局研究制定了《云南省高层次人才医疗待遇专项保障办法(试行)》《支持云南省生物医药健康产业中医药事业发展和优化营商环境若干措施》、推荐了15个云南生产的重点名优药品进入2019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等措施,大大提升了患者看病就医的实惠。

  除此之外,省医保局推进了多元复合型付费方式改革,做好DRG付费国家试点工作,在全国率先推动全省县域内医共体医保资金打包付费改革,并启动新一轮省级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推进新增医疗服务项目定价工作,全面取消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加成,实行“零差率”销售,并参与国家集中带量采购25个省区“4+7”试点药品扩围采购,全省药品扩围采购全部成功。

  云贵川渝患者就医可直接结算

  1年来,省医保局推进了西南跨省异地就医门诊直接结算惠民工作,即将实现省本级、昆明市等7个州市与西南片区四川、重庆、贵州的联网直接结算。以后,西南四省市患者看病结算更加方便了。

  云南省医疗保障基金运行监测评估中心的成立,让医保数据信息系统的建设、运行、维护,基金运行监测和分析评估变得简单而充满了智慧。高志学介绍,“一网通办”梳理了29项医保系统政务服务事项;“一部手机办事通”医保政务服务栏目已上线10个医保服务事项,都实现了全省通办。

  同时,把每年9月定为全省打击欺诈骗保专项行动月,重拳打击欺诈骗保行为,保护了老百姓的“救命钱”。据了解,1年来全省共检查定点医药机构17857家,处理定点医药机构3984家,暂停医保服务299家,解除服务协议、关闭支付系统63家,实施行政处罚34家,追回医保基金1.9亿元,其中追回医保基金本金1.4亿元,曝光典型案例120件,对欺诈骗保行为形成有效震慑。(记者黄河清报道)

(责任编辑:唐嘉璐 审核:李玉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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