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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昭通市开展“回头看”

作者:胡晓蓉 沈迅 来源: 云南网 时间:2019-10-20 21:55:31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加快云南生态文明排头兵建设,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经省政府批准,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于10月16日进驻昭通市开展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10月16日,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昭通市开展“回头看”工作动员会在昭阳区召开。

  建立并实施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制度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内涵,今年出台的《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首次以党内法规的形式,明确督察制度框架、程序规范、权限责任等。为进一步传导压力、压实责任、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省委、省政府决定对昭通市第一轮省级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情况、两次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并围绕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点领域,同步统筹安排专项督察。

  动员会上,督察组强调,此次“回头看”主要督察昭通市委、市政府部署推动中央和省级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情况,市级有关部门整改责任落实和工作推进情况,县(市)党委和政府整改工作具体实施情况。重点盯住督察整改不力,甚至“表面整改”“假装整改”“敷衍整改”等生态环保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重点检查列入督察整改方案的重大生态环境问题及其查处、整治情况;重点督办人民群众身边生态环境问题立行立改情况;重点督察地方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严肃责任追究情况。

  昭通市相关负责人表示,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充分认识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开展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工作的重大意义,强化责任担当,自觉接受检验,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出发,全力支持配合好省委、省政府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开展工作。要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实事求是地汇报工作和反映情况。要正视问题,坚持边督边改、立行立改,推动群众反映强烈的生态环境问题得到及时解决,确保督察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要以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为契机,进一步夯实昭通市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加快争当全省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步伐,推动昭通市实现高质量跨越式发展。

  根据安排,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进驻时间为10日。进驻期间(2019年10月16日至10月25日)设立专门值班电话:0870-3191201,专门邮政信箱:昭通市A311号邮政信箱。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为每天8:00-20:00。根据省委、省政府要求和督察组职责,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主要受理昭通市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来信来电举报。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交由被督察地区、单位和有关部门处理。(记者 胡晓蓉 沈迅)


(责任编辑:马超 审核:李玉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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