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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重点督办提案办理情况公示

作者: 来源: 红河网 时间:2022-12-19 22:40:24

根据《政协红河州委员会重点督办提案办理情况向社会公示办法》规定,现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关于加快推进红河州弥勒绿色食品加工园建设的建议》等10件重点督办提案办理情况,于2022年12月20日起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如对公示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请于2022年12月31日前向红河州政协提案委员会办公室反馈(邮编:661199,联系电话及传真:0873—3730680,电子邮箱:hhzzxtaw@163.com)。

提案号:第33号

提案者:住弥勒市州政协委员活动组

提案标题:关于加快推进红河州弥勒绿色食品加工园建设的建议

提案内容(摘要):建议在产业发展用地保障、企业优惠电价、重点项目建设、园区平台建设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助推园区高质量发展。

主办单位:州工业和信息化局

协办单位:州发展改革委、州自然资源规划局、州农业农村局、州生态环境局、州能源局

督办领导:州政协主席庞俊

州委常委、州人民政府常务副州长吴世雄

州政协副主席 孔令清

协商方式:直接见面协商

办理复文(摘要):一、关于给予园区用地保障情况。州委、州政府对弥勒绿色食品加工园产业用地始终高度重视,通过积极主动与省自然资源厅沟通,省、州和弥勒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均对重点项目用地报批开通了“绿色通道”,高效推进弥勒绿色食品加工园区用地保障工作。按照“三区三线”划定工作要求,州级已先后两次行文预下达弥勒市规划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共计576公顷。州工信局将继续牵头州级相关部门,抓好统筹、优化布局,夯实园区产业发展基础条件。二、关于给予优惠电价落实情况。依据现行用电优惠政策,弥勒绿色食品加工园及入园企业虽然不具备省级有关用电优惠扶持政策执行条件。但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努力降低企业用电成本:一是主动对标争取支持。二是指导企业合理选择基本电费缴纳方式。三是减少力调电费支出。四是合理选择市场化电量交易方式,通过多种方式降本增效。三、关于给予项目建设支持情况。今年以来,通过积极组件申报,2022年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高质量发展“三个100”重点项目中,弥勒食品加工园内的天同食品(弥勒)有限公司绿色食品加工产业园等3个项目已经成功被列入省级重点项目建设清单。州工信局将牵头州级部门,配合弥勒市抓实抓好弥勒绿色食品加工园区产业项目建设,为项目建设创造良好外部条件,并积极对标将符合条件的项目向上争取更多支持。四、关于园区平台建设情况。州委、州政府制定印发了《红河州推行链长制落实“六个大抓”实施方案》,全面推行重点产业链链长制落实“六个大抓”,建立了“1+3+N”的工作体系,成立了由州委书记、州长任组长的产业创新发展委员会,其中,绿色食品及精深加工产业链作为我州努力打造的3个千亿级产业链之一,州委州政府已经明确重点布局在弥勒市绿色食品加工园等优势区域。州工信局(链长办)及绿色食品产业链将围绕种植养殖、农副产品加工、肉制品加工、果蔬及地方名特优食品加工,全力打造“养殖/种植—加工—流通—服务”产业链集群,让更多优质项目落户弥勒绿色食品加工园。

办结时间:2022年8月26日

办理结果:提案所提建议已被采纳(A类)

提案者对办理情况:满意

提案号:第208号(并案)

提案者:住河口县州政协委员活动组;民建红河州委。

提案标题:关于进一步推进红河州跨境电商发展的建议;关于推动红河州跨境电商新模式的建议。

提案内容(摘要):随着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试点政策出台和“大通道”弥蒙高铁建成,红河州将成为面向南亚东南亚的跨境电商物流中心和交易发展中心。建议充分利用“红河综合保税区和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政策资源,建设面向东盟的跨境电商物流中心和企业服务平台,推动发展跨境电商新模式。

主办单位:州商务局

督办领导:州人民政府副州长许高红

州政协副主席 孔令清

协商方式:直接见面协商

办理复文(摘要):一、抓紧研究制定跨境电商发展支持政策。研究制定了《中国(红河)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实施方案》,并于3月30日经州第十三届人民政府第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上报省人民政府,6月26日经省人民政府印发《中国(红河)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实施方案》(云政发〔2022〕38号)要求贯彻落实。7月21日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成立中国(红河)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红政办发〔2022〕47号)及《红河州加快推进中国(红河)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工作任务分工方案》(红政办函〔2022〕83号),明确有关职能部门围绕工作重点和目标任务。同时州人民政府与红河学院签署了《共建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学院合作协议》,积极搭建人才培养平台。二、加快构建跨境电商“两平台、六体系”。红河综保区建设的跨境电商综合平台完成与省跨境电商公共服务平台对接,开通了1210、9710业务。启动了河口跨境电商产业园(二期)建设,预计年底投入运营。三、加大跨境电商市场主体培育力度。现有40多家跨境电商企业入驻红河综试区,2022年,1-8月跨境电商交易额完成31.9亿元,占全州外贸总量的20.5%。四、加强“五区”“三口岸”开放型平台物流载体功能建设。启动河口口岸智慧化建设工程,15个项目被纳入省级《河口智慧口岸建设项目储备库项目清单》,总投资76.66亿元。积极探索“保税仓+边境仓+海外仓”联动机制。目前陌贝(云南)跨境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已在河口设立边境仓,同时在越南老街省金城工业园区租赁仓库面积2000平方米设立海外仓,条件成熟后“两仓”联运投入使用。五、积极探索跨境电商新业态新模式发展。依托综合保税仓和线下实体店,鼓励开展“线上+线下”消费体验模式。目前,云免(红河)跨境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在红河州蒙自市同德广场设立线下体验店。同时依托河口、金平“互联网+边民互市”模式,积极推动跨境电商与国内电商联动发展。六、加快推动数字赋能跨境电商深入发。蒙自市政府同重庆大龙网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签署了《合作协议》,计划在蒙自市建设打造龙工场(滇南)数字贸易产业服务基地。目前,正按《合作协议》推动项目建设相关工作。

办结时间:2022年9月16日

办理结果:提案所提建议已被采纳(A类)

提案者对办理情况:满意

提案号:第46号

提案者:州政协委员 桂肖凡

提案标题:关于推动红河州烘焙产业发展和特色伴手礼开发的建议

提案内容(摘要):建议一是加大本地烘焙企业的支持力度。二是深度挖掘开发各县(市)、各民族的特色糕饼。三是加强传统糕饼更新换代,提升品质,适应新时代消费需求。四是促进特色糕饼和旅游融合。五是注重人才培养。

主办单位: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协办单位:州文化和旅游局

督办领导:州人民政府副州长张珺

州政协副主席 陈军

协商方式:直接见面协商

办理复文(摘要):一、加大本地烘焙企业的支持力度方面。积极服务企业,优化市场准入关。依托企业开办“一窗通”平台,按照“零成本注册、零距离服务、一站式通办”服务宗旨,为企业开办提供集成服务,实现企业登记、银行开户、社保登记、税务办理、公章刊刻,线上“一网通办”,线下“一窗办结”,进一步加快后台办理速度,实现企业开办1个工作日基础上再压减。二、深度挖掘开发各县市、各民族的特色糕饼方面。优先在蒙自、建水、弥勒、开远、个旧等地加快一县一品、一族一饼特色民族糕饼糕点生产研发,蒙自伊香食品有限公司依托蒙自特产石榴研发的我州首款烘焙伴手礼“石榴小小酥”、“石榴玫瑰饼”、“石榴牛肉饼”已率先上市。三、加强传统糕饼更新换代,提升品质,适应新时代消费需求方面。1.加大政策扶持力度。一是做好食品安全相关管理体系认证的宣传、引导工作,有效提升糕点食品生产企业的产品和服务质量,确保食品安全的同时提升品质。二是加大商标、地标、专利培育力度。三是强化地理标志运用促进项目实施。四是抓住发展政策机遇。立项引导企业走发展之路,结合红河州历史文化和区位开放优势,依托旅游文化资源,打造具有本地特色的伴手礼烘焙食品,成为红河州旅游吸引眼球的重要部分,让烘焙产品有更多销路,更大化地传播红河州饮食文化。2.加大金融政策支持。以绿色金融支持产业发展,引导金融机构扩大对糕点企业信贷投放,加大对糕点产业重大工程和薄弱环节的金融支持,鼓励引导社会资本向优势企业聚集,加强与州县两级国企合作,缓解糕点企业融资压力。3.深化创新机制。充分发挥市场调节作用,构建糕点产业绿色发展长效机制。健全企业信用动态评价和公开发布制度,强化糕点生产企业的社会责任,建立诚信档案、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大打击不正当市场竞争、假冒伪劣违法行为力度,营造良好市场环境。四、促进特色糕饼和旅游融合方面。积极为旅游商品企业搭建在高铁、机场、特色街区、景区等销售的渠道平台,通过各种市场需求,促进旅游商品的创新发展,促进旅游商品向伴手礼等方便、时尚、高端、体验方向发展,比如石屏豆腐深度开发的“嘴元素”豆腐干已成功推荐到高铁销售。五、注重人才培养方面。加大产业急需紧缺人才的支持力度,建立健全应用型人才和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机制。大力弘扬新时期工匠精神,强化职业教育与技能培训,加大面向生产一线的专业技能人才培养。加强创新团队建设,培养造就一批具有创新能力和社会责任感的企业家人才队伍,探索建立学校和企业联合的技术人才培养机制,培养更多满足市场需求的职业技术工人。

办结时间:2022年9月30日

办理结果:提案所提建议已被采纳(A类)

提案者对办理情况:满意

提案号:第175号(并案)

提案者:州政协农业农村委、州政协人资环委、民进红河州委;州政协生态环境界委员;州政协委员李群松。

提案标题:关于加强异龙湖流域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的建议;关于加强异龙湖流域农业环保监管工作的建议;关于加强异龙湖流域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的建议。

提案内容(摘要):一、摸清底数,合理规划化肥农药减量进度和年度目标,增加制定化肥农药利用率、统防统治覆盖率、减少农业面源污染入湖负荷等体系性指标,调准化肥化学农药减量增效目标。二、健全农业面源污染监测体系,科学设置监测点,建设监管平台,精准掌控农业面源污染状况,精准指导农业生产。三、加大种植结构调整和土地流转力度,打造绿色有机农业产业链提高农产品销售价格和农业综合效益,确保农民收入有升不减。四、强化科技支撑,开展化肥减量增效行动,加大农药减量控害力度,加强末端拦截与循环利用,以及循环农业技术运用。五、建立健全系统整治工作体制机制,强化资金投入,建立完善产业结构调整补偿机制,积极开展绿色生态种植技术培训和指导服务,加大宣传引导力度。

一、加强异龙湖流域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的科学普及和舆论宣传,从根本上改变随意施用农药、化肥及随意排放畜禽养殖、水产养殖废水所带来的环境污染问题。二、强化领导,压实部门职责任务,制定切实可行、行之有效的治理方案,形成治理面源污染协同、联动机制,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三、建立异龙湖流域环境保护机制,加快构建农业面源污染综合防治的监测防控体系,严厉打击农业环保犯法犯罪行为。四、加大对异龙湖流域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的投入,探索开展农业面源污染治理补贴政策,实现农业绿色发展、高质量品牌化发展。五、加大对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新技术、新设施的研究、引进和推广的投入,加强农业面源污染的调查与监测。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以高度的历史责任感推动异龙湖保护治理。二、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重点加强减肥降药,加快调整种植结构,推动畜禽养殖规范化,严格流域畜禽养殖禁限养区管理,

推进农田退水回用,加快构建异龙湖流域水资源循环利用体系。三、进一步完善机制,强化资金保障,加强对异龙湖保护的宣传教育,强化畜禽养殖长效监管。

主办单位:州农业农村局

协办单位:州自然资源规划局、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水利局、州林草局、石屏县人民政府

督办领导:州人民政府副州长李国民

州政协副主席 黄德亮

协商方式:直接见面协商

办理复文(摘要):一、关于摸清底数,调准化肥化学农药减量增效目标。全面摸清异龙湖流域三个乡镇的35个村委会(社区)244个自然村种植业、畜禽散养、水产养殖情况,将摸排情况统计成表,绘制成图,实现挂图作战。先后制定“一调两减”等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并进一步完善统防统治覆盖率、化肥农药利用率等指标。二、建立农业面源污染物全过程监测体系。加强农业面源污染监测体系,实施农田退水监测点建设项目,完成初步建设点位勘查。在异龙湖流域设耕地质量调查点位26个,开展化肥使用量调查与耕地质量监测,指导农户科学施肥。强化病虫害监测预警,完成8个加密监测网点建设,指导农户精准施药。在流域内设置农药使用情况调查监测点32个,掌握流域内主要农作物种植结构及每年农药使用情况。三、调整种植结构,发展生态农业。持续推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2022年已调减大肥大药蔬菜面积0.8万亩,发展节水旱稻0.47万亩、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示范0.38万亩、绿色高效油料作物0.51万亩、饲用玉米1.3万亩,莲藕、菱角、茭白等替代茨菇种植0.2万亩。加大土地流转力度,在异龙湖南北两岸推广“稻薯”“双油”“粮油”种植模式,利用北岸流转3000亩土地开展轮作休耕和种植业结构调整,努力引进和培育各类农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带动农民增收。打造绿色有机农业产业链,制定印发《红河州高原特色现代农业抓有机创名牌育龙头三年行动计划》,州级财政每年安排近3000万元专项奖补资金,加大绿色有机认证力度。石屏县出台相关政策,完成绿色有机新认证产品数36个,打造了一系列名特优农产品,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助推农民群众增收。四、强化科技支撑,加强新技术推广运用。持续推进化肥化学农药减量行动,印发实施“一调两减”实施方案,开展科学施肥技术培训27场800余人次、科学安全用药培训11期1010人次,发布病虫情报11期,实施水稻测土配方施肥3695亩、水稻绿色高质高效1200亩,完成主要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覆盖11.83万亩次,统防统治9.17万亩次。持续推进异龙湖流域面山生态修复防治水土流失,在南岸临水面山2000亩杨梅休耕区补种乡土乔木,示范引导流域内杨梅种植户发展绿色有机产品4万亩,提高蓄水保土能力。推进高效节水灌溉,计划建设高效节水灌溉面积1.06万亩,目前已完成总体工程量的30%。加强循环农业技术运用,实施整县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秸秆资源化利用示范、农药(化肥)包装废弃物回收试点等项目。五、建立健全系统整治工作体制机制。2021年以来,争取省级以上支持异龙湖流域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相关资金20701.57万元,梳理出农业产业结构和面源污染治理重大项目4个,积极组织石屏县成功申报为第三批国家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探索建立产业结构调整补偿机制,对北岸3000余亩流转土地推广“双油”“粮油”模式,南岸通过每亩生态补偿1500元、无偿提供种子及统防统治等激励措施推广“稻薯”模式,稳住流域种植户种粮信心和积极性。

一、广泛宣传发动。州农业农村局制作了《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技术》《农药安全使用小常识》《农村卫生厕所改造意义及改造技术》等动画宣传视频,州县联动开展科学施肥技术培训27场800余人次、科学安全用药培训11期1010人次、杂交稻旱种绿色高质高效现场培训会3场次、高素质农民培育绿色农业发展培训会1期,全面普及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科学技术,大力宣传保护治理异龙湖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二、加强组织领导。州委、州政府高度重视异龙湖保护治理工作,成立州异龙湖保护治理指挥部,形成异龙湖保护治理统一决策、统一规划、统一执行的“州县一体、合力攻坚”机制,并把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纳入重点工作任务清单,下设产业结构调整和面源污染治理组抓实工作落实。州农业农村局抽调专业技术人员到石屏县集中办公,州县制定实施方案、工作方案等共计10项,确保治理保护工作依法依规,有理有据。三、建全联动机制,强化监管。正在制定州级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与监督指导实施方案,将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明确工作任务、理清部门职责,推动我州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和农业绿色发展。异龙湖保护机制不断健全,已有异龙湖管理局履行对异龙湖的综合管理,州生态环境局、州农业农村局、州林草局等部门建立相应的执法机构,配备专职人员,推动跨部门、跨行业联合执法。今年在石屏县开展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练兵现场实战培训1期,州县出动执法人员177人次监督检查异龙湖流域农资经营215户次,查处违规经营7户,已办结案件7件。四、强化资金投入保障。2021年以来,争取省级以上支持异龙湖流域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相关资金20701.57万元,梳理出农业产业结构和面源污染治理重大项目4个,积极组织石屏县成功申报为第三批国家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五、加强技术推广运用和农业面源污染监测体系建设。持续推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在异龙湖南北两岸推广“稻薯”、“双油”、“粮油”种植模式,流转土地3000余亩进行轮作休耕和种植业结构调整示范,2022年已调减大肥大药蔬菜面积0.8万亩,发展节水旱稻0.47万亩、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示范0.38万亩、绿色高效油料作物0.51万亩、饲用玉米1.3万亩,莲藕、菱角、茭白等替代茨菇种植0.2万亩。加强农业面源污染的调查,全面摸清异龙湖流域三个乡镇的35个村委会(社区)244个自然村种植业、畜禽散养、水产养殖情况,将摸排情况统计成表,绘制成图,实现挂图作战。加强农业面源污染监测体系,农田退水监测点建设项目已完成初步建设点位勘查。选取石屏县大瑞城村作为省级重点监控村庄开展水质监测。加大技术推广运用,积极推广杂交旱稻,开展杂交稻旱种品种对比试验35个,选取旱优73号在异龙湖南岸推广种植;推进统防统治与绿色防控融合作业减药,流域内统防统治覆盖率达到46%以上;大力发展循环种养,流域内畜禽养殖场(户)通过农牧结合、种养循环发展比重占总养殖场总数的70%以上,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达到94%以上;推广水肥一体化,加大农膜、农药包装废弃物、秸秆等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建设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点16个。

一、扛牢异龙湖保护治理政治责任。州农业农村局党组将异龙湖保护治理和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异龙湖保护治理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面源污染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抽调有关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到石屏县集中办公,制定相应的实施方案、工作方案、实施意见、管理办法等共计10项,确保治理保护工作依法依规,有理有据。二、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持续推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在异龙湖南北两岸推广“稻薯”、“双油”、“粮油”种植模式,流转土地3000余亩进行轮作休耕和种植业结构调整示范。2022年以来,已调减大肥大药蔬菜面积0.8万亩,发展节水旱稻0.47万亩、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示范0.38万亩、绿色高效油料作物0.51万亩、饲用玉米1.3万亩,莲藕、菱角、茭白等替代茨菇种植0.2万亩。持续推进化肥化学农药减量行动,印发实施《异龙湖流域“十四五”化肥减量实施方案(2021—2025年)》《异龙湖流域“十四五”化学农药减量实施方案(2021—2025年)》《异龙湖流域肥料经营管理办法》,开展科学施肥技术培训27场800余人次、科学安全用药培训11期1010人次,发布病虫情报11期,实施水稻测土配方施肥3695亩、水稻绿色高质高效1200亩,完成主要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覆盖11.83万亩次,完成统防统治9.17万亩次。巩固提升畜禽养殖污染整治成果,目前沿湖村庄累计退养家畜5508头,家禽6532羽,拆除圈舍2.5万余平方米,清退坝塘2350.89亩。推进高效节水灌溉,计划建设高效节水灌溉面积1.06万亩,目前已完成总体工程量的30%。三、进一步完善机制,强化资金保障。2021年以来,争取省级以上支持异龙湖流域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相关资金20701.57万元,梳理出农业产业结构和面源污染治理重大项目4个,积极组织石屏县成功申报为第三批国家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同时,制作了《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技术》《农药安全使用小常识》《农村卫生厕所改造意义及改造技术》等动画宣传视频,大力宣传保护治理异龙湖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强化长效监管,深入实施异龙湖流域畜禽禁养限养专项整治行动,关闭和搬迁位于禁养区内的17个规模养殖场,目前异龙湖流域禁养区内无新建和复养畜禽规模养殖场。

办结时间:2022年9月29日

办理结果:提案所提建议已被采纳(A类)

提案者对办理情况:满意

提案号:第276号

提案者:州政协委员 熊学亮

提案标题:关于加快红河州石漠化综合治理的建议

提案内容(摘要):一、借势聚力,成事兴业。二、康养文旅,重点突破。三、红河模式,全面创新。

主办单位:州林草局

协办单位:州发展改革委、州自然资源规划局

督办领导:州人民政府副州长李国民

州政协副主席 黄德亮

协商方式:直接见面协商

办理复文(摘要):关于建议一:借势聚力,成事兴业。一是持续加大项目争取。2021年以来,争取到位石漠化综合治理项目资金16840万元;正在争取2023年石漠化综合治理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34924万元。二是持续加大合力共治。充分融合多部门资源加快推进我州石漠化综合治理,“十三五”以来共计治理岩溶面积145.2万亩,治理石漠化面积61.2万亩,项目区新增林草植被面积44万亩,森林覆盖率提高约1.95个百分点,有效减少水土流失近125.05万吨。三是持续加大石漠化治理+产业融合发展。把石漠化治理与特色林果、草食畜牧业、中药材、体育文旅业、森林康养等特色优势产业发展有机结合起来。四是协同推进可再生能源发展和生态保护修复。探索和创立可再生能源发展与流域治理、生态修复、特色产业发展有机融合的新模式,把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产业优势、发展优势。关于建议二:康养文旅,重点突破。一是国家石漠公园建设取得新突破。我州三个国家石漠公园已获国家林草局批准建设。二是石漠化治理区森林康养产业取得新突破。弥勒可邑小镇、太平湖森林小镇是我州石漠化地区发展文旅产业的典型案例。三是在石漠化地区发展多元生态产品取得新突破。目前我州林下资源开发244.8万亩,其中林下药材81.97万亩,林菌150万亩,绿化观赏苗木7.9万亩。关于建议三:红河模式,全面创新。一是积极推动科技创新。针对石漠化治理积极对外开展与高校、科研院所科技合作项目。二是积极推动治理建设模式创新。“十三五”以来,全州共筹集108.83亿元国土绿化资金,累计完成石漠化综合治理等国土绿化累计455.45万亩。三是蒙自西北勒、弥勒太平湖森林小镇、开远农林产业模式等等,打造了一批可复制可借鉴的石漠化综合治理生态和产业融合发展的红河模式。下一步,我们将持续借势聚力,积极争取各级项目支持,因地制宜、因时而宜、因人制宜、因市制宜地合理规划治理工程、产业布局,使红河州石漠化综合治理与产业发展相融合,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水平实现质的提升,红河山川更加秀美。

办结时间:2022年9月30日

办结结果:提案所提问题正在解决(B类)

提案者对办理情况:满意

提案号:第274号

提案者:致公党红河州委

提案标题:关于进一步加强“托管”机构监督管理的建议

提案内容(摘要):一、成立监管机构。建立由政府主导,相关部门各司其职、统筹协调的工作机制。对学生校外托管机构食品安全、传染病、消毒措施、从业人员的健康、消防安全、人身安全、收费标准、资质审核、注册登记进行有效监管。二、出台监管规范文件。对“托管”机构性质定位、场所开办设置条件、审批报备程序、食品安全、消防安全、卫生条件、从业人员素养等方面设置条件与提出要求。实行“属地管理、部门负责”原则,使“托管”机构的托管活动监督管理合理、合规、合法。三、探索“托管”新模式。通过引入各种专业服务机构和社会资源,整合政府、学校、专业服务机构、志愿服务组织和慈善组织等力量,开办非营利性的公益“托管”机构。

主办单位: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协办单位:州教育体育局、州卫生健康委、州消防支队

督办领导:州人民政府副州长张珺

州政协副主席 苏畅

协商方式:直接见面协商

办理复文(摘要):一、遵循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分工负责、县市属地管理原则,建立州、县两级学生校外托管机构管理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由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教育体育局、卫生健康委、消防救援支队、民政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安局等单位组成。联席会议由市场监管局牵头,建立多部门共同监管、联动处置机制,统筹协调校外托管管理工作,研究解决监管过程中的重大问题。二、在从国家到省级层面没有制定具体管理办法,没有准入门槛,也没有明确的行业管理制度和行业标准的情况下,根据我州校外托管机构现状,结合提案人的建议,由政府主导,组织相关部门研究制定完善进一步的监管措施,依照法律、法规加强辖区内学生校外托管机构的监管,州人民政府研究决定,于2022年10月24日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红河州校外托管机构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以文件形式指导督促红河州各县市和各职能部门落实学生校外托管机构管理责任,对学生校外托管机构实行齐抓共管,成为省内率先制定校外托管机构管理规范的州市之一。三、民政部门依法负责非营利性学生校外托管机构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以及职责范围内的监督管理。引导鼓励社会力量利用校园周边闲置资产开展非营性托管服务。通过完善学校课后服务,丰富课后服务文化内涵,满足不同学生和家长托管服务需求。具备条件的县市应当鼓励并引导校外托管机构成立行业协会,通过行业自律加强对校外托管机构经营行为的规范。通知下发之日起一个月内开展一次联合排查整治行动,以后每学期至少组织开展一次校外托管机构经营服务和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

办结时间:2022年10月26日

办理结果:提案所提建议已被采纳(A类)

提案者对办理情况:满意

提案号:第298号

提案者:州政协委员彭海员、赵贵成

提案标题:关于完善工作机制加快“三区”高质量发展高水平开放的建议

提案内容(摘要):通过构建高效管理机制、市场运营机制、联动发展机制、全产业链抢商机制、高水平开放机制、优化营商环境机制、科学考核机制,加快“三区”高质量发展高水平开放,使其成为红河州工业发展的主引擎、改革开放的先行区、经济发展的火车头。

主办单位:蒙自经开区管委会

协办单位:红河综保区管委会、自贸试验区红河片区管委会

督办领导:州委常委、州人民政府常务副州长 吴世雄

州政协副主席 苏畅

协商方式:直接见面协商

办理复文(摘要):一、正在积极筹备组建下属的平台公司,组建各项工作稳步推进,预计今年内可以组建完成。二、已赋予蒙自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第一批州级行政职权事项4项,其中行政许可事项2项、其他行政职权事项2项;赋予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红河片区管理委员会第二批州级1项行政确认事项。下一步工作中,“四区”管委会将进一步围绕职能职责,继续申请更多的赋权事项下放到“四区”。三、大力开展县市区联动的“飞地招商”工作,积极探索建立“蒙自经开区产城融合示范区”,目前,已基本确定项目选址。四、蒙自经开区红河综保区管委会已与上海临空经济开发区、吴江经开区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下一步工作中,将以沪滇合作为契机,积极促进一批企业入驻,承接一批东部产业转移产业。自贸区红河片区与昆明、德宏片区形成协同创新联盟合作,与昆山经开区、吴江经开区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积极引导其区内产业或企业向自贸试验区红河片区转移。五、大力开展招商引资,积极引入一批短平快的项目入驻,提高空置厂房入住率,2022年,共入驻约1.8万平方米。六、2022年5月,蒙自经开区与红河综保区、自贸区红河片区与河口边合区实现合署办公,部门及人员配备已完成。七、“四区”已签订《联动发展战略合作协议》,共同建立联席会议、建立信息互通、工作对接、利益共享、任务清单管理工作机制,并联合印发《联动发展工作机制》。八、蒙自经开区红河综保区完成3000万元以上工业新签约项目7个,完成3000万元以上工业新开工项目7个;“一把手”省外招商累计10次;重点在谈产业项目13个;编制完成12个招商引资项目。自贸区红河片区引进了边贸互市商品落地加工产业园等10个项目;在建固定资产投资1亿元以上重点产业项目7个;在谈重点产业项目10个。九、蒙自经开区红河综保区积极跟进在谈外资项目3个,抢抓RCEP协定正式生效实施和设立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的重大机遇,大力发展外向型经济,吸引更多州内州外进出口企业入驻红河综保区开展跨境电商,力促跨境电商形成外贸发展的重要增长点。十、目前自贸区红河片区已完成147项国家和省级改革试点任务已全部落地实施,先后上报46项改革创新案例。十一、累计办理政务服务事项超103万件,为企业群众提供免费复印9.65万件,免费帮办366件、自助服务7.95万件。先后帮助邦德石英坩埚等公司和项目协调解决食品经营许可证办理、进出口产品分类、协调厂房入驻的困难问题112项。十二、积极向其他先进园区借鉴和学习,探索建立部门及工作人员考核机制,加强创新发展思路,全面推进“四区”经济高质量发展。

办结时间:2022年10月26日

办理结果:提案所提建议已被采纳(A类)

提案者对办理情况:满意

提案号:第76号

提案者:州政协委员 彭海员、聂明、赵贵成、韩家和、吴婷婷、杨富丞、周斌、许斌、顾刚、钱选和

提案标题:关于实行异地办学提升南部中学教育质量全面提高红河州高中教育质量的建议

提案内容(摘要):提案围绕解决南北教育发展差距,让边疆少数民族学生享受优质教育资源,助力南部六县脱贫攻坚成果巩固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从根本上解决红河州高中一本上线率低的问题,提出实行异地办学、县属州管模式等建议。

主办单位:州教育体育局

协办单位:州委编办、州发展改革委、州财政局、州自然资源规划局、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蒙自市人民政府

督办领导:州人民政府副州长 周永瑜

州政协副主席 张艳梅

协商方式:直接见面协商

办理复文(摘要):一是以红河州民族高级中学为试点开展异地办学。分管副州长周永瑜率队先后赴西北工业大学、陕西师范大学、浙江海亮集团就办学事宜考察交流。经十三届州人民政府第8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筹办红河州民族高级中学,办学地点在屏边县第一中学校内,学校由州人民政府委托州教育体育局筹办,性质为公办普通高中。二是明确办学过渡期和中远期发展规划。红河州民族高级中学于2022年秋季学期开始招生办学,8月14日如期开学,2022年招生规模200人,2023年招生400人,2024年之后每年招生1000人,所需教师从州内各普通高中学校以选派支教教师的方式选派,全部按民族高中班招生政策招生。过渡期两年内,由屏边县第一中学将现有富余校舍按红河州民族高级中学师生实际需求调剂保障。州人民政府连续三年分年度给予新校区建设一定的资金补助,所需经费按照隶属关系,由州级与屏边县分别承担,由州级统筹中央和省级资金对屏边县予以支持。三是根据国家普通高中发展政策,结合滇南中心城市建设与全州普通高中规划布局需要,下一步计划按照城市小区3万户或10万常住人口,配套建设一所60个标准班、在校生3000人左右的普通高中学校的标准,探索规划在蒙自或个旧选址,新建一至二所对口帮扶南部六县公办州属高中学校,在全国范围内引进优质教育资源领办托管,努力将学校办成省内知名、州内一流的优质普通高中学校。让边疆少数民族学生享受优质教育资源,解决南北教育发展差距,助力南部六县脱贫攻坚成果巩固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推动滇南中心城市经济社会发展。四是实施县中托管帮扶工程,助推破解“县中困境”。按照中央、省、州相关部门要求,落实开展中组部“组团式”对口帮扶及省级“县管校用”对口帮扶工作,认真组织教师选派及受帮扶学校情况调研工作,其中四县4所高中及2所中职学校被列为“组团式”及“省管校用”受帮扶学校,接受上海市及省内对口帮扶学校的帮扶;另有屏边县屏边一中被列为“县管校用”受帮扶学校。

办结时间:2022年10月21日

办理结果:提案所提建议已被采纳(A类)

提案者对办理情况:满意

提案号:第254号

提案者:州政协委员钱勇

提案标题:关于规范完善红河州各县(市)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的建议

提案内容(摘要):一、州级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统筹指导各县(市)政府,各县(市)组织发改、住建、卫健、生态环境、消防等部门评估选址,尽早、合理、规范新建隔离房间不少于200间的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及其附属设施建设,为红河州疫情防控常态化开展发挥有效作用,确保科学有效规范防止境外疫情输入和国内疫情蔓延。二、鉴于各县(市)财政压力,在暂时不满足新建的前提下,给予各县(市)资金项目支持,提升完善目前定点隔离区基础设施,使之能达到《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等疫情防控定点隔离点规范要求。

主办单位:州卫生健康委

协办单位:州发展改革委、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财政局、州自然资源规划局、州生态环境局、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消防支队

督办领导:州人民政府副州长许高红

州政协副主席 张艳梅

协商方式:直接见面协商

办理复文(摘要):根据疫情防控的严峻形势和工作实际需要,红河州按照联防联控机制和省级不少于60间/万人口的标准和填平补齐、平急结合的原则,制定集中隔离点储备方案,州政府职能部门牵头汇同成员单位认真研究,通过整合利用现有场所资源改造、新建隔离点等方式,压实属地责任,组织13县市积极完成隔离医学观察场所储备任务。红河州现有常住人口447.84万人,按标准应储备26871个隔离房间,全州各县市通过改造酒店、党校、住宿楼、公租房、园区楼房以及新建集中隔离场所的方式,积极争取中央、省、州资金支持县市建设,截至2022年9月27日,全州已储备隔离点140个27236间,储备率达101.4%。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以州市为单位进行储备的原则来看,全州已超额完成隔离房间储备。今年以来,红河州部分县市先后发生疫情,隔离医学观察场所为疫情防控快速处置、快速“动态清零”提供了有力支撑,为我州贯彻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和“动态清零”总方针,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办结时间:2022年9月27日

办结结果:提案所提建议已被采纳(A类)

提案者对办理情况:满意

提案号:第288号

提案者:州工商联

提案标题:关于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建议

提案内容(摘要):一、学习浙江经验,提高工作时效;二、加强企业生产要素保障;三、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四、创新金融服务机制;五、加快通关便利化。

主办单位:州发展改革委

督办领导:州委常委、州人民政府常务副州长 吴世雄

州政协副主席 李满

协商方式:直接见面协商

办理复文(摘要):一、提高政治站位,统筹推进提案办理工作有序开展。制定印发《关于对政协红河州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288号重点提案办理工作方案》,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办理目标、时限和要求。二、聚集重点内容,切实提高提案办理质量及效率。州委、州政府始终高度重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把大抓营商环境作为“一把手”工程,制定出台《红河州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工作方案(2022—2024年)》《红河州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的实施方案》,提出“一年攻坚突破、两年提质培优、三年争创一流”的工作目标,以营商环境持续优化来促进民营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一)学习先进经验,营造“活”企发展环境。一是学习先进地区经验,全面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二是制发各类政策措施,持续宣传推动减税降费、减租降息等纾困惠企政策直接惠及各类市场主体。三是加强数字经济顶层设计和集约化建设,推进“红河州一中心一平台六大库N应用”项目建设。(二)聚焦关键环节,持续加强要素保障。一是全面加强企业电力供应保障。二是高位推动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并坚持“土地要素跟着项目走”的原则,做好项目用地保障。三是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均设立“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综合服务窗口”,实施“一个窗口”提供综合服务。(三)全面优化服务,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一是制定出台《红河州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等,深入开展“下沉一线、助企纾困、为民办事”实践行动。二是针对企业环评审批、危险废物管理等难点问题印制宣传册,指导企业自查自纠。三是压实工作责任,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紧迫感统筹推进全州清欠各项工作。(四)提质增效,加大金融扶持力度。一是制定印发《金融支持民营和小微企业发展专项行动计划》《红河州新设金融机构奖励工作方案》等,推进各类政策精准滴灌民营和小微企业。二是强化州县工作联动,加强信息共享,积极推广创新做法或优秀经验案例。(五)推进智慧口岸建设,加快通关便利化。一是红河州河口(公路、铁路)口岸纳入云南省智慧口岸建设试点。二是简化口岸一体化通关流程,全面落实“两步申报”“提前申报”“运抵即提”等。三是持续推进出入境领域“放管服”改革,推行“只跑一次”制度等便民利民服务。三、凝聚工作合力,促进营商环境持续优化。下一步将加快实施市场、创新、政务、法治、人文环境五大提升攻坚行动,持续培育壮大市场主体,实现营商环境从“追赶先进”到“迈入先进”的转变。

办结时间:2022年9月6日

办理结果:提案所提建议已被采纳(A类)

提案者对办理情况:满意

(责任编辑:马超 审核:卢秀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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