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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纸之变” 释放惠民红利

——我州推进新型城镇化改革试点系列报道之户籍制度改革篇

作者:初政艳 来源: 红河网 时间:2022-09-29 02:54:50

全面放开城镇落户限制、统筹户籍制度改革和相关经济社会领域改革、合理引导农业人口有序向城镇转移、最大限度满足城乡居民自主选择定居的意愿……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州相继推出一系列务实举措,着力推动户籍制度改革,全州城镇化水平和质量显著提升。截至今年6月,我州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36.16%,较2012年年末上升了15.11个百分点。

全面放开 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5年前,绿春县半坡乡的农村小伙李绍华怀揣梦想,前往蒙自市打工。这几年,他走遍了蒙自的大街小巷,深深爱上了这座城市。如今,他已落户蒙自,成家立业、生儿育女,把父母也接到了蒙自,一家人生活在一起,其乐融融。

“蒙自比老家就业机会多,父母也在这边找到了工作,能赚点钱补贴家用,眼看女儿就要上幼儿园了,我现在浑身都充满了干劲儿,相信以后的生活会越来越幸福。”李绍华说。

限制少了、门槛降了,户籍改革让进城更省心。现在,越来越多像李绍华一样的农村人口为了生活和梦想奔赴城镇,落户发展。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州不断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农村转移人口可在城镇的自有住房或租赁住房落户,也可以在单位集体户口或就业地、居住地社区集体户口落户,落户限制政策放开放宽,基本公共服务保障进一步强化,众多农村人口进城找到满意的工作、享受便利的服务,也创造出更加美好的生活。

为让公众了解并接受户籍制度改革相关政策,近年来,我州公安系统充分依托“一标三实”信息采集工作把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镇落户政策向每家每户进行宣传,做到家喻户晓。

“以前不知道在城镇落户有这么多福利,今天问清楚了,这就去准备材料。”新市民陈玉柱喜出望外。

配套全了、保障多了,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让进城更暖心。2012年以来,我州238个社区集体户共落户6345人,实现了有房无房均可落户,4325名农村籍大中专院校毕业生、780名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和650名具有技能等级人员落户城镇,让人才在城市间充分流动。

主动作为 群众共享户籍制度改革红利

“以前迁户口,要来回两地跑,费时又费力,费用也高,现在真好,不用来回奔波,节省了路费,这真是实实在在的便民服务。”日前,从省外到我州创业多年的乔宇航到蒙自市西城派出所户籍窗口咨询户口异地迁入手续,在得知手续简便且办理周期短后,他很满意。

坚持以人为核心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州公安系统创新便民服务举措、持续完善各类便民措施,开设“绿色通道”,为群众办理转户及落实待遇提供方便,各地户政窗口实行“5+2”和“8+2”加班工作制,以错时服务、上门服务、代办服务、纠错服务“四个服务”,极大地方便各个时间段办理户口业务的群众。

同时,为积极回应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我州持续推进公安户政“放管服”和“最多跑一次”改革。下放户籍业务审批权限13项,清理取消9类证明材料涉及39类户籍业务,承诺57项户籍业务“最多跑一次”,实现37类户籍业务窗口即办即取,赢得了广大群众的赞誉。

“原来跑断腿,现在迁入迁出都很方便,服务也周到,为我们众多外来创业人员增添了投资底气。”来自浙江省的个体经营户张鑫亲身感受着我州户籍制度改革带来的福利。

让“数据多跑,群众少走”,逐步打破户籍地域阻隔……一系列精细服务的背后,是我州全面贯彻户籍制度改革顶层设计的结果。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州因地制宜先后出台了《红河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红河州户籍制度改革意见的通知》《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实施意见》《红河州推动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镇落户工作方案》《红河州公安机关关于全面推进新时代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等一系列户籍改革相关实施方案,居住证制度全面实施,农业转移人口“人、地、财”挂钩机制政策文件、公安机关的具体实施细则和措施等逐步制定下发实施,通过打好政策“组合拳”推动户籍制度改革持续深化,落户障碍基本消除,实现了全民共享户籍制度改革红利。

大势应时而起,形势催人奋进。随着“一纸之变”的不断深入,将为红河经济结构转型带来更加积极深远的影响。


(责任编辑:马超 审核:卢秀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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