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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中有“数”!2018年以来,全州法院都做了哪些工作?

作者: 来源: 红河网 时间:2022-02-17 23:23:47


2月17日上午,红河州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州中级人民法院代理院长李祖发向大会报告州中级人民法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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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祖发向大会报告州中级人民法院工作


四年工作回顾

过去四年,全州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在州委坚强领导和州人大、州政协有力监督下,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忠实履行法律职责,为新时代红河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2018年以来,全州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226079件,结案215226件,州中院受理各类案件31151件,结案29845件


聚焦服务大局,全力护航红河高质量跨越式发展

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精准施策,持续发力,保障红河高质量跨越式发展


勇于担当,加强疫情防控司法应对。


严厉惩处涉疫情犯罪94件114人,其中马建国案被列入“2020年度人民法院十大案件”。妥善处理涉疫情纠纷,服务保障“六稳”“六保”工作。全面推广“非接触式”诉讼服务,网上立案7781件、集约送达19456人次,在线调解3000件、远程视频庭审7487件。助力企业复工复产,开辟“绿色通道”,有针对性地提供司法服务,帮助企业纾困解难。坚定不移扛起疫情防控政治责任,坚决响应党委政府号召,共派出干警1335人次支援一线疫情防控,助力筑牢边境疫情防控铜墙铁壁。


主动作为,保障重大战略实施。


践行“两山”理念,服务绿色发展,助力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审结涉环境资源刑事犯罪案件823件1070人,审结涉环境资源民商事案件1848件,审结涉环境资源公益诉讼案件7件,异龙湖“湖泊革命”攻坚战中审结相关案件22件。建水县非法猎捕白腹锦鸡、大围山采挖苏铁等案,向社会传递严格生物多样性司法保护的信号。服务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审结群众反映强烈的电信网络诈骗、套路贷、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等新型犯罪80件137人,守好百姓“钱袋子”。服务脱贫攻坚战与乡村振兴战略,妥善处理涉农纠纷1209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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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准服务,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牢固树立“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审结各类商事案件72264件,着力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实体经济健康发展,审结买卖、租赁合同纠纷案件15042件,金融借款、保险等案件6071件,民间借贷纠纷案件12684,建立“职业放贷人名录”制度,引导规范融资行为。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制定破产费用保障基金管理方案、简化破产案件审理程序操作规程等文件,审结破产案件68件,其中金平县电力总公司破产清算圆满完成,泸西县大为焦化公司实现破产重整,助力企业走出困境。服务创新发展,审结红河、玉溪、文山辖区知识产权案件2949件,健全知识产权纠纷化解机制。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制定为自由贸易区红河片区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多元化解民营企业矛盾纠纷工作实施意见,完善服务举措,拓宽服务渠道。对云南九洲医院诉泸西九州医院不正当竞争案作出判决,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


务实笃行,助推法治政府建设。


坚持监督与支持并重,审结行政案件2766件。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加强府院联动,完善司法建议反馈机制,173件行政争议通过协调解决。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行政机关败诉156件,不准予执行的非诉案件260件。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对2088件行政案件通过判决和裁定方式维护行政行为的法律效力。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出庭应诉率达92.41%。发布行政审判白皮书,为城乡人居环境建设、大棚房清理整治等重点工作提出指导意见。


聚焦安全稳定,推进更高水平平安红河建设

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审结各类刑事案件17285件23446人,努力保障社会安定有序、人民安居乐业。


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坚持重拳出击,坚持“打财断血”,判处财产刑4.76亿元,执行到位4.12亿元,到位率86.55%。判决追缴、没收违法所得1.11亿元,执行到位1.04亿元,到位率93.69%。通过专项斗争,社会治安明显改善,人民群众安全感显著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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始终保持惩治犯罪高压态势。


严厉打击跨境违法犯罪,审结涉毒、涉恐、走私、偷越国(边)境、越境赌博等跨境违法犯罪案件1107件2287人,判处实刑2157人,实刑率94.32%。严惩严重暴力犯罪,审结故意杀人、抢劫、绑架等犯罪案件3976件4944人;严惩拐卖、性侵妇女儿童、偷盗婴幼儿等案件387件465人。依法惩治群众关注的毒品犯罪案件1251件1397人,重刑率41.95%;惩治交通肇事、危险驾驶等犯罪案件5472件5490人。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审结贪污受贿等职务犯罪案件253件268人,刀勇、罗建宾等腐败分子受到严惩。推进受贿行贿一起查,审结行贿案件32件34人。落实教育、感化、挽救政策,审结未成年人犯罪案件995件1311人,坚持庭审和法治教育相结合,因案施教,定期开展回访帮教,预防未成年人犯罪。


加强人权司法保障。


坚持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坚持罪刑法定、证据裁判、疑罪从无原则,对22名被告人依法宣告无罪,判处缓刑和免予刑事处罚9288人,办理申诉和减刑、假释案件9312件,办理特赦案件145件,依法为1428名被告人指定辩护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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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司法为民,增强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

深入践行司法为民宗旨,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新要求新期待,让公平正义可感可及。


以人为本,持续加强民生保障。


贯彻实施民法典,审结各类民商事案件106970件。坚持法理情相融合,审结婚姻家庭、继承、“三养”案件23082件,落实“离婚冷静期”等制度,贯彻反家庭暴力法,发出人身保护令28份,守护家庭幸福。密切关注民生,审结医疗、教育、就业等案件1203件,保障学有所教、病有所医、劳有所得;审结涉人身、财产损害赔偿案件5469件;审结商品房买卖等案件3534件。化解了云南美澄服装公司劳动纠纷系列案等涉及面广、影响力大的案件,“华隆佳苑”“瑞函新视界”“花木汇都”等烂尾楼盘实现复工续建。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让小案件讲清大道理,审结侵害孔祥磊烈士名誉权公益诉讼案,营造尊重英雄、崇尚正气的良好风尚。加大司法救助力度,缓、减、免诉讼费814.36万元,发放司法救助金599.75万元。


保障胜诉权益,向“切实解决执行难”迈进。


如期实现“基本解决执行难”阶段性目标,执行工作成效显著,共受理执行案件62852件,执结58356件,执行到位65.96亿元。健全完善长效机制,提升规范化水平,落实“一案一账号”案款管理机制,提高执行案款发放效率。开展执行专项行动,加大对涉中小企业、涉民生、涉金融等重点领域执行力度,执结红河爱尚科技有限公司与农民工劳务合同纠纷系列案件。加大失信惩戒力度,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26756人次,限制高消费54821人次,限制出境4人,司法拘留1055人次,罚款78.23万元,判处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19件19人。


加强人民法庭建设,助力乡村振兴。


积极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落实“三个便于”工作原则,全州人民法庭共收民事案件23676件,结案21842件,平均调撤率67.30%。28个人民法庭实现实质化运行,在不设法庭的乡镇开展巡回审判,巡回审判率逐年上升,2021年达81%,实现对乡镇诉讼服务“全覆盖”。发挥法庭职能作用,构建立、审、执一体化的办案模式,打造河口南溪国门法庭、元阳新街梯田法庭、弥勒弥阳金融房地产法庭、泸西中枢家事旅游法庭等特色法庭。主动融入基层治理体系,推进无讼社区、无讼村寨创建,将矛盾纠纷化解在田间地头。


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积极参与社会治理。


落实《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多元化解矛盾纠纷促进条例》,加强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前端化解、关口把控。设立诉调对接中心14个416名特邀调解员入驻法院参与调解,14个法院全部上线“云解纷”平台,委派调解24187件,诉前化解矛盾纠纷13700件。全州法院受理的民商事一审案件增长幅度,由12.14%下降至9.16%,诉源治理取得成效,个旧、建水、屏边法院实现了新收案件负增长。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视察红河州法院工作时,对多元解纷“红河模式”给予肯定,州中院被最高人民法院表彰为全国法院一站式多元解纷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先进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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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改革创新,提升司法质效和公信力

全面深化司法责任制改革,确保各项改革措施落地见效。


强化办案主体责任。


健全完善权责清晰、监管有效、保障有力的责任体系,突出法官主体责任,四年来法官人均办案638.8件。院庭长办案成为常态,共计办案8.43万件,占结案总数的39.17%。


强化诉讼制度改革。


深化民事诉讼案件繁简分流,推进简案快审、繁案精审,成立速裁快审团队,审结案件7.8万件,全州法院70%以上的民事一审案件在诉讼服务中心得到快速解决。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完善庭前会议程序,规范非法证据排除和法庭调查程序,确保诉讼证据出示在法庭、案件事实查明在法庭。正确实施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认罪认罚适用率达88.81%。


强化审判制约监督。


落实监督管理职责,建立审判权责清单,优化随机分案机制,健全“四类案件”识别监管机制,压实院庭长监督管理职责,确保放权与监督相结合。加强审判监督,审结二审案件11435件,改判1281件、发回重审460件。通过审判监督程序,审结再审案件404件,改判104件、发回重审10件。扩大司法民主,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案件1.63万件。


强化智慧法院建设。


推广互联网审判、移动微法院办案新模式,案件繁简甄别、语音识别转录、证据自动检验等功能逐步实现,推进无纸化办案和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实现案件全程留痕、智能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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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从严治院,全面加强法院队伍建设

深入推进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打造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的法院铁军。


坚持党建引领。


高质量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两个坚持”专题教育和党史学习教育,筑牢政治忠诚,坚定理想信念。党史学习教育中,州中院以读书班、集中研讨的形式开展学习30余场次,紧盯群众“急难愁盼”,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制定44项“办实事”清单,推出19项为民措施,全部落实到位。坚持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在大要案攻坚、疫情防控、创文创城等工作中,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全州法院51个集体和97名个人获省级以上表彰。


提升司法能力。


加大培树力度,开展各类培训607期2.83万人次,树立正确用人导向,遴选员额法官56人,招录公务员103人、书记员231人。坚持南北法院双向交流,互派员额法官57人次,为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干部提供平台。


持续正风肃纪。


扎实开展法院队伍教育整顿,狠抓违纪违法问题查纠、举报线索核查、顽瘴痼疾整治,大力推进建章立制。坚决肃清周永康、孙力军、白恩培、秦光荣等余毒流毒影响,深刻汲取和建案、许洋案、王会仁案等教训。对1990年以来的89753件“减假暂”案件进行排查,排查出的问题线索全部清零。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完善干警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禁业清单”,规范干警离职从业行为。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决反对“四风”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运用司法巡查、审务督察等方式,释放执纪必严的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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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司法公开,以公开促公正树公信

坚持开门纳谏,推进阳光司法,更加自觉主动接受监督。


深化司法公开。


强化“四大平台”建设,上网公布生效裁判文书23.72万份,案件庭审直播4.50万件,点击观看5771万人次,审判流程信息有效公开率94.33%,网上查询执行信息更加便捷。加强法治宣传,让法治文化接地气暖人心,积极组织集中普法、“法院开放日”等活动;推进法律服务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坚持以案释法、精准普法;通过官方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刊载各类信息2800余篇。


主动接受监督。


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坚持向人大、政协专题报告重点工作,健全沟通机制,定期走访代表、委员;认真办理代表、委员提出的建议意见和提案;邀请代表、委员视察法院、参加座谈、旁听庭审、见证执行。认真接受监察机关监察监督,认真贯彻监察法及其实施条例,支持派驻纪检监察组依法履职,狠抓党委巡察反馈问题、纪律检查建议的整改落实。依法接受检察机关诉讼监督,认真办理检察建议,切实整改民事执行活动专项检查反馈问题。广泛接受社会监督,聘请特约监督员,定期听取意见。加强与新闻媒体沟通,建立协作机制,召开扫黑除恶、知识产权、毒品案件、教育整顿等重点工作新闻发布会,自觉接受舆论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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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后五年工作安排和2022年主要任务

今后五年是红河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的重要时期,也是全州法院立足新起点、迈向新目标、谋求新发展的关键五年。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凝心聚力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州第九次党代会精神和本次大会决议,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按照州委“13568”工作思路,始终锚定“党建强引领,全省走前列”工作目标,忠实履职尽责,勇于担当作为,锐意改革创新,为红河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以政治建设为统领,筑牢政治忠诚

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引导全州法院干警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把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贯穿到法院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忠实履行新时代人民法院职责使命,全面推进党建服务中心建设,促进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州委工作要求,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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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服务大局为重心,助推高质量跨越式发展

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落实强边固防机制,打击跨境违法犯罪,强化常态化疫情防控司法应对。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加强产权司法保护,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服务生态文明建设。促进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以群众期待为方向,践行司法为民

努力创建“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集中解决司法案件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强民生司法保障,完善司法救助机制,笃行实干、久久为功,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安全感。提升诉讼服务中心,打造执行服务中心,做到诉讼事项好办、执行事项快办。以智慧法院建设为司法便民赋能,实现诉讼服务有关事项网上办、就近办。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化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推进诉源治理。巩固提升人民法庭建设成果,完善巡回审判机制,建强用好人民群众“家门口的法院”。


以司法改革为动力,提升司法效能

坚持以改革的思维和方式破难题、解新题、补短板、强弱项。加快构建与新型审判权力运行模式相适应的监督制约体系,压实院庭长审判监督管理职责,加快人工智能、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在诉讼活动中的运用,推动司法体制改革与智慧法院建设有机融合。推进案件质效管理中心建设,促进各项改革措施更加有效衔接、协同配套,不断提升执法办案质效。


以严管厚爱为抓手,打造过硬队伍

巩固深化法院队伍教育整顿成果,一以贯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院、全面从严管理。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等铁规禁令。推进审务督察中心建设,努力实现权力与责任平衡、放权与监督结合、公正与效率统一。勇于自我革命,敢于动真碰硬,始终绷紧党规法纪底线。牢固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把忠诚干净担当的好干部选出来、用起来,以担当实干、争先跨越的实际行动,把工作当事业干,把奉献当本分看。以唯实惟先、善作善成为要求,加快培养高素质专业化审判人才,努力打造新时代法院铁军。


文图由红河州中级人民法院提供


(责任编辑:马超 审核:卢秀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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