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居民朋友: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加快3-11岁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进度,迅速建立起低年龄段人群免疫屏障的工作要求,请3岁以上目标人群,在监护人的陪同下,携带身份证(或户口本)前往最近疫苗接种点进行接种。
同时,全州各接种点持续开展12岁以上人群新冠病毒疫苗第1剂、第2剂,18岁以上人群第3剂加强针的接种工作,请通过“云南健康码”新冠疫苗预约系统提前预约就近接种点进行接种,确保符合接种条件人群“应接尽接”。
红河州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11月28日
红河州各县(市)疫情防控部门电话
内容由红河州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