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引导广大未成年人培育和践行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不断提升全州未成年人文明素养
我州将在全州未成年人中开展
“新时代好少年”
推荐学习宣传活动
赶快来参加吧
评选标准
总体标准: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热爱祖国,热爱家乡,大力弘扬和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社会公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充满时代气息,事迹突出感人,在示范引领青少年向上向善中具有较大影响,广大未成年人可亲可敬可学的青少年先进典型。
具体标准:
1.助人为乐:发扬互助友爱精神,在学习和生活上长期坚持帮助有困难的同学;热心公益,积极参加公益慈善和志愿服务活动,服务社会,奉献他人,在打赢疫情保卫战中,自觉宣传抗疫知识,主动奉献爱心。
2.自强自立:坚持艰苦朴素、勤劳节俭的好作风,积极参加各种力所能及的劳动;在逆境中保持乐观开朗,以积极的人生态度迎接困难和挑战;热爱生活,热爱生命,热爱劳动、保护环境、自强不息,努力向上。
3.诚信守礼:真诚待人,言行一致,即使遇到困难,仍能信守承诺,经得起诱惑,有拾金不昧等具体行为。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恪守公德,举止得当,知书达礼,传播文明,具有优秀的道德品质和文明修养。
4.勤学创新:爱学习,成绩优良,特长鲜明,积极弘扬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勤于思考,乐于实践,勇于创新,善于发明,积极参加各类教育实践活动和比赛。
5.尊师孝亲:尊敬师长,遵守纪律,热心参与班级和学校工作,主动为老师分忧,为同学服务;孝敬父母,分担家务,关爱亲人,在亲人有伤病、残疾等困难情况下,尽心照顾,守护相助。
优先入选条件:候选人事迹在报刊、网站、微信宣传报道过,在社会有一定影响力的优先。申报时,需提供相关资料复印件。
参评范围及名额分配
凡年龄6-18周岁的州内中小学校在校学生,年级为一年级至高二年级,事迹发生于近一年内或一直延续到近期,能够带动和影响他人的少年均可参加评选。原则上各县市对照助人为乐、自强自立、诚信守礼、勤学创新、尊师孝亲五项评选标准分别确定候选人各1名(共5名),组委会在全州各县市文明办推荐的候选人中评选“新时代红河好少年”50名。已获往年新时代红河好少年”“新时代云南好少年”的不再推荐。
评选时间
学校推荐(2021年2月16日一-2月23日)。各中小学要把推选“新时代红河好少年”作为创新德育实践、提升德育效果的过程。采取学生自荐、同学互荐以及老师、家长和社会推荐等方式,推选出表现突出的优秀代表。
各县市初审(2021年2月24日—-2月25日)。通过组织评审会或其他有效方式开展遴选,到推荐人选所在的学校、社区或村镇核实情况,对推荐的候选人材料进行严格把关、审核。
各县市确定名单(2021年2月26日一-3月5日)。各县市文明办组织评审委员会对推荐上报的候选人资格和事迹材料进行评审,提出各县市报州5名“新时代云南好少年候选人建议名单,并在当地媒体公示7天。
州级评选(3月18日前)。组织州级评审委员会确定最终入选名单,并在州级媒体公示7天,公示结束无异议后推荐上报省文明办,并给予通报于“六一”儿童节前后进行宣传展示。
(责任编辑:马超 审核:卢秀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