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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州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从严落实春节前后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

作者: 来源: 红河网 时间:2021-01-16 19:25:22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加强疫情防控有关部署要求,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就春节前后进一步从严落实全州疫情防控措施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管人员流动

1.对境外进入我州人员,一律按规定实施“14+7”天隔离观察和4次核酸检测。

2.凡是从中、高风险地区进入红河州人员一律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并进行核酸检测。

3.其他低风险地区(不含中、高风险地区的省份)来州返州人员严格查验“通行大数据行程卡”“健康码”,均为绿码的方可正常通行。

二、严管公共场所

4.人员密集公共场所业主单位要履行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亮(扫)码+测温+戴口罩”和日常消毒、通风等防控措施。影院等文化娱乐场所接纳消费者人数,不得超过核定人数的75%。旅游景区要严格落实预约制度,景区接待量不超过最大承载量的75%。

5.未设置发热门诊、发热哨点诊室的医疗机构,特别是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个体诊所不得接诊发热患者。所有药房一律凭处方出售“一退两抗”药物,并实名登记、上传信息。

6.医疗机构住院病区、养老机构等场所一律实行封闭管理,落实非必要不探视制度,确需探视的,必须凭3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三、强化农村地区疫情防控

7.倡导州内农村群众就地过节,尽量不出行旅游,严禁前往中、高风险地区。

8.严格加强红白事管理,倡导“红事缓办、白事简办、宴会不办”,确需举办的须到村(社区)报备,并严格控制人数。

9.州外返乡务工人员,请第一时间向所在村(社区)报备个人信息,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四、坚持日常科学防控

10.州内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一律取消集体团拜和大型慰问、联欢、聚餐等活动,工作人员原则在工作地过节,确需离开红河州的,需由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批同意并填写由州指挥部统一制作印发的《报备审批表》报备。

11.州内各级各类学校要把好“校门关”,严格入校测温、亮(扫)码等措施,坚持“错峰”原则,分批有序放寒假。各类学生来州返州途中要做好个人防护,不参加聚集性活动。

12.酒店餐饮要严控就餐人数,餐桌间距不小于1米,实际就餐人数不得高于正常接待量的70%,家庭聚会应控制在10人以下。

13.全州各高速公路出口要加强来自疫情中、高风险地区车辆人员管理,进行测温、扫码检查,查验3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在火车站、汽车站及高速公路出口设置转运工作专班,对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来州返州人员一律实行闭环转运,并严格实施集中隔离或健康管理。

红河州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1年1月16日


(责任编辑:吴雪琪 审核:卢秀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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