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根据相关规定,石屏县人社局认真落实国家政策,为全县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企业退休人员调整了基本养老金标准,实现了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15连涨,4938名企业退休人员享受到政策优惠。
根据调资政策规定,该县严格核定调资人员范围,确保2018年12月31日前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含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退休人员全部纳入调资范围;为确保将增发的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到退休人员手中,人社局安排业务人员加班加点,并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全部发放到位,8月起,新增的养老待遇将随当月养老金正常发放。
此次调整待遇后,全县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平均每人每月增加156元,月人均基本养老金达2529元,增幅达6.6%,补发1月至7月调整养老金共计54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