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8日,省委民族工作会议在昆明召开。会议强调,要深入学习领会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 省委书记王宁出席会议并讲话,省委副书记、省长王予波主持,省委副书记石玉钢、省政协主席李江出席。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为做好新时代民族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要深入学习领会、准确把握其深刻内涵,准确把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条主线,准确把握正确的中华民族历史观,准确把握推动各民族为全面现代化共同奋斗的重要任务,正确把握民族工作中的重大关系,结合云南实际创造性抓好落实。 要加强党对民族工作的全面领导,各级党委(党组)要把党的领导贯穿民族工作全过程,体现到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的实际行动上,体现到维护民族团结的具体工作上,体现到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的建设成效上。要完善民族工作体制机制,凝聚工作合力。要加强干部培养和人才队伍建设,培养一支懂民族政策、有民族感情、会做民族工作的干部队伍。要用好项目工作法、一线工作法、典型引路法,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切实抓实基层、打牢基础。 王予波在主持会议时强调,要始终铭记“国之大者”,坚决扛起政治责任,踔厉奋发、真抓实干,努力在建设我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上不断取得新进展。要强化思想引领,完整、准确、全面把握和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要聚焦重点工作,坚持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贯穿于民族工作全过程各方面,一项一项抓推进、抓落实。要扛牢压实责任,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民族工作全过程,构建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新格局。要坚决防范民族领域重大风险隐患,不断提升工作科学性和精准性,推动新时代云南民族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 省委常委、统战部部长邱江作会议总结,提出具体工作要求。 省委常委,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省政协有关领导,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出席会议。省级有关部门和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等在主会场参加会议。 会议以视频形式召开,各州(市)设分会场。
州委书记赵瑞君,州人大常委会主任李成武,州政协主席庞俊,州委常委、州委宣传部部长字振华,副州长李国民,州委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小组、州委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等在红河分会场参加会议。
红河分会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