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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在远方 也在脚下

——读诗集《诗和远方》

作者:张永权 来源: 红河网 时间:2021-01-04 12:28:55

  《诗和远方》(四川民族出版社2019年12月出版)是红河州青年诗人刘清华的第二部诗集。这之前,他还出版过一本诗集《生命的流淌》。

  读完刘清华的这本新诗集,我理解诗人用“诗和远方”作书名,是和某人说的“诗和远方”有着不同的内涵。刘清华的“诗和远方”主要是指他对诗歌艺术的追求没有止境,在诗意的天空之下,“仿佛有一种力量在牵引,在召唤”。

  从刘清华这部新诗集的题材和内容上看,他的诗思维敏捷活跃,可谓大千世界,宇宙万物,全都在他的抒写之中,充分显示了一位立足大地的浪漫主义诗人的艺术个性,也充分显示了一位有理想、有情怀、有担当诗人的善良品性。诗人在自序中引用华兹华斯的话说:“诗是诗人沉浸中回忆起来的一种情感。”他还认为,“诗是哲思,是一种宗教,有大智慧,有悲天悯人的情怀。诗要关注底层,关注养我们生命的粮食、农田、村庄,关注许多渐渐消逝的事物。”他的这部诗集的思想内容,就是诗人这种思想的形象反映。

  诗作为一种诗人对现实生活与自然生态环境的情感抒发,刘清华以他敏感的目光和天地良心,善于从生活中充满亮色的细节和细微生命中的力量,去发现和抒写希望的诗意,使《诗和远方》成为一部充满阳光和给人温暖的诗集,也是一部洋溢着诗人真情厚爱的诗集。诗人在《春天的诗》里,抒写沉醉在春天的阳光中,看“阳台上的花/—绽放/我的心/也绽放”,在“春暖花开”中,感受着“爱与被爱”的温暖。因此,诗人把他的爱,献给当了一辈子石匠的父亲,虽然他的那些大锤、凿子都退休了,却在石头上,“书写了一篇篇杰作”。在诗人的眼中,太阳光下,“母亲戴顶毡帽/像戴一朵天地间盛开的花”,那是何等的美丽啊!他的诗意追求在远方,但却一而再,再而三地书写脚下的土地,真诚描绘故乡的小河、小路、泥土、花草、林木,深情歌唱山野的小花,树上的小鸟……无限的乡愁化成那些感人的诗行。他把悲天悯人的爱融进带泪的诗行,献给雪花中山路上那个背着书包的孩子,希望那“迟到的阳光”去温暖孩子的小手。我认为,刘清华的这本新诗集,就是一部向真、向善、向美、向上的好书。书写“真善美”,讴歌“真善美”是这部诗集的主旋律。

  时代在发展,社会在进步,文学也随之而发生变化。诗歌艺术自然也不会一成不变。

  诗歌作为一种最敏感的文学形式,往往会形成一个时代有一个时代的诗歌的文学现象。但在这种变化中,又不可能和前人创造的诗歌完全决裂,否则,就会成为无本之木而妖折,无源之水而枯竭。当前在诗歌艺术创新旗帜下出现的口语诗,生活细节、情节、现场原生态的叙述艺术表现,的确有给人耳目一新之感,也有不少好作品。但如果忘了诗歌艺术的本质在于“诗”,即诗就是诗,要有诗意,要有诗味,那种探索,就是走火入魔,是一条非诗的探索,哪怕有号称诗坛大师的人出来站台撑腰,也只能是一时的热闹,以势压人,最终会把诗引向邪路。

  刘清华的诗,在诗艺上既和过去传统的写法不完全相同,和当前那些毫无诗意走边峰的现代诗也有差异。但让我感受到的,他是在传统和现代诗的艺术上,取其各自所长,创作属于他的新诗。如口语诗的生活质感,传统诗的意境含蓄、诗语上的精炼及联想、通感、陌生化艺术手法的运用,注意营造境界等,使之成为一种有现代感,又有诗味、有境界的现代诗。他在序言中,也表达了他的这种艺术追求。认为“诗不是千篇一律、一成不变的”。他“尝试各种各样的写法”,主张写诗要有通感,要有联想,要有诗人“自己的东西”等。

  在刘清华的这本新诗集中,一些主要作品和有艺术亮点的诗,就是诗人这种艺术探索的实践。像《石匠父亲》这首诗,主要用口语去写父亲“忙碌了大半生/与石头在一起”的石匠人生。但口语的运用,却是经过诗人的打磨与提炼的:“石头的沉默,他懂/一个个石头/各有各的重量/有的光滑,有的粗糙/有的埋在底层,有的砌在上面/该雕琢的雕琢,该打磨的打磨/他用汗水和老茧的手/书写了一篇篇杰作……”诗中主要使用口语叙述父亲的石匠人生,但在一些关键口语上,使用了通感艺术手段,如“石头的沉默,他懂”用“沉默”一词来表现不会说话的石头,使石头有了生命感,和懂石头的父亲相联系,既写活了石头,也写出了一个一生把全部生命与智慧用在石头上的石匠的精神与品格。这就是通过提炼口语,增强了诗的艺术表现力。他对诗语艺术的重视,在诗集中还有不少亮点,如《开始》写诗人进入读书、写作,到乡下寻找诗的独有元素时,一句“把头低下去,听听泥土的声音”和《石头》中的“一块孤独的石头/坐在故乡的河边/守着月光,守着村庄/守着你的体温/石头在倾听、等待……”从诗的象征意象到诗语的陌生化、一字之功,都颇有讲究,小诗写出了含蓄的诗味。诗人主张诗要有联想,他写诗时的联想,不少洋溢着浪漫的想象,诗意自然流淌,提升了诗作的艺术品位。又如在《白》中,诗人通过联想和意象的强烈对比,增强了诗的艺术震撼力:“鞭炮声声/一个老人走了/白孝布的白,雪花的白”;“鞭炮声声/一个新人来了/白婚纱的白,梨花的白”。诗人在鞭炮声中,通过白的色彩,把老人走了和新人来了的“一去一来,一老一少”联系起来,在“白茫茫的人世”间,呈现出新陈代谢的生命规律,悲喜的艺术境界直逼人的灵魂。还有《两只鸟儿》这样的生命之诗,诗很短,但却有情节、有细节,有强烈的现场感。落在房前的两只鸟儿,“叽叽喳喳,像在歌唱”,那是何等的欢乐。但飞到远方觅食的鸟儿,飞回来后,却找不到留下做窝的那只鸟儿了,因为它被房主的儿子捉来玩死了。它“久久寻找,呼喊/在房前房后,飞来飞去/声声凄绝,穿过夜空”。显然这首诗很有现代感,但又和那种只纯客观写细节和叙述情节的现代诗不同,诗中的美丑和善恶,形成对比,并融入了诗人鲜明的是非感情,也就更能引人共鸣。可见,在诗歌艺术的追求上,诗人走了一条在传统与现代中吸纳的诗路,这也是属于刘清华认定的艺术之路。


(责任编辑:喻自洲 审核:卢秀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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