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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重点督办提案办理情况公示公告

作者: 来源: 中国红河网 时间:2018-12-19 20:52:00

  根据《政协红河州委员会重点督办提案办理情况向社会公示办法》规定,现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关于加快红河州新能源汽车发展的建议》等10件重点督办提案办理情况于2018年12月20日起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如对公示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请于2019年1月5日前向红河州政协提案委员会办公室反馈(邮编:661100,联系电话及传真:0873—3730680,电子邮箱:hhzzxtaw@163.com)。
 
  
  提案号:第6号
  提案者:杜磊委员
  提案标题:关于加快红河州新能源汽车发展的建议
  提案内容(摘要):提案者认真分析了云南省新能源汽车推进应用情况和充电桩基础设施建设情况,以及红河州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方面的现状。建议借助国家大力扶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大好时机,通过制定新能源汽车推广及充电设施建设发展的相关政策及具体实施办法,引入社会资本推动新能源汽车推广及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公共机构及公共领域新能源汽车的推广和应用,加快推进红河州新能源汽车的发展。
  主办单位:州工信委
  协办单位:州发改委
  督办领导:州人民政府副州长周踊
  州政协副主席孔令清
  协商方式:直接见面协商
  办理复文(摘要):
  一、高度重视,及时安排部署相关工作。为了加快红河州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及推广应用,红河州人民政府出台了《红河州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方案》,并成立了红河州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及推广应用工作领导小组,全面指导和统筹推进全州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和推广应用工作。
  二、完善配套体系建设,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大力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营造充电便利化环境,解决电动汽车充电难题,激发群众对新能源汽车的购买热情。
  三、积极争取资金补助,助力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发展。截止目前,已争取上级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补助资金396.25万元、中央节能与新能源公交车运营补助462.22万元。通过努力,目前全州新能源汽车产业已形成涵盖新能源汽车销售、充电桩投资建设运营、共享汽车租赁、电池销售、新能源汽车维修保养、充电桩车桩一体化管理平台等多个领域产业链。
  办结时间:2018年8月29日,续办续复时间:2018年11月23日
  办理结果:提案所提建议已被采纳(A类)
  提案者对办理情况:满意
  

  

  提案号:第23号
  提案者:州工商联
  提案标题:关于加快民营经济融资服务体系建设的建议
  提案内容(摘要):针对民营企业融资存在的问题建议:
  一、建立州级、县市级民营企业金融顾问制度及金融专业服务体系,开展民营企业金融培训工作,提供咨询辅导、投融资、政策协调、会计、审计、评估等服务。
  二、在财务规范、经营管理、上市路径等方面进行引导,指导民营企业用好股权融资、基金融资、租赁融资、上市融资等方式,拓宽融资渠道,让红河州更多民营企业能直接上市融资。
  三、推广开远市办理土地流转经营权作为抵押的经验做法,加快土地使用权、厂房、动产、知识产权等权利质押融资市场等建设步伐,规范发展股权众筹融资体系,提升中小企业融资保障能力。
  承办单位:州财政局
  督办领导:州人民政府副州长常斌
  州政协副主席孔令清
  协商方式:直接见面协商
  办理复文(摘要): 
  一、民营企业融资专业服务体系及金融顾问制度初步建立。一是健全机制,明确责任。出台了《红河州关于贯彻落实省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10条措施的实施意见》,明确工作要求,细化任务,分解责任,为促进民营企业健康发展提供机制保障。二是出台新举措,助力民企。出台了《关于防范和化解政府债务风险的意见》,启动新一轮财源振兴计划,加大对实体企业支持力度。建立中小微企业融资担保补助和风险补偿机制,对中小微企业贷款发生风险进行补偿。三是部门联动,服务民企。继续推进“两个10万元”(第一个10万元是指企业投资规模达到10万元以上且实际货币投资达到7万元后,政府给予3万元的财政资金补助。补助资金由省、州(市)、县(市、区)财政按5:3:2的比例承担。第二个10万元是指有贷款需求的微型企业,可获得不超过10万元的银行贷款支持。)微型企业培育工作,积极搭建 “银政担”(政府支持的融资担保机构,包括政府、银行、担保机构三方合作,为小微企业解决融资难问题。)等的合作模式。截止2018年6月末,微型企业后续放贷158笔,金额8726万元;发放小微企业银税合作贷款82笔,贷款余额4.9亿元;发放再就业小额担保贷款8493户、7.4亿元;首次以险资直投方式向涉农民营企业提供融资2000万元。四是金融发力,润泽民企。降低融资成本,加大小微企业支持力度,截至2018年7月末,小微企业贷款289.48亿元,增长7.9%;累计为903户困难小微企业发放贷款37.75亿元,为2983户客户实行利率优惠、发放贷款28.32亿元,为客户降低利息成本4239.31万元;累计为995户客户免收抵押登记、评估费等相关费用26万元。
  二、引导企业完善公司治理,拓宽民企融资服务路径。一是加大培训力度,引入公司治理新理念。二是积极做好企业上市培育工作。充实完善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推荐上报了8家企业入库;争取资本市场发展专项资金74.8万元。
  三、稳步推进农村“三权”(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抵押贷款工作。一是搭建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已完成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业务27笔,交易面积22076亩,交易金额3.22亿元。二是完善保障机制,降低抵押贷款风险。2018年8月21日,州人民政府与云南省农业信贷担保有限公司签订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以服务农业龙头企业。三是继续引导银行加强与政府相关部门合作。截至2018年3月,“三权”抵押贷款13.29亿元,其中:农地贷款5675万元,农房贷款5.96亿元,林权贷款6.75亿元。
  办结时间:2018年8月29日
  办结结果:提案所提建议已被采纳(A类)
  提案者对办理情况:满意
  

  

  提案号:第3号
  提案者:政协红河州第12活动组(石屏县)
  提案标题:关于进一步加强红河州食品安全监管的建议
  提案内容(摘要):食品安全一直是人民群众关心的焦点,也是各级政府民生工作的重点。尽管红河州食品安全状况总体稳中向好,但食品安全现状仍不容乐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任重道远。为此特建议:
  一、进一步理顺监管体制,整合检测资源,实现食品检测信息共享。
  二、加强行业自律,建立食品安全信用体系。
  三、加大打击力度,严惩食品安全违法行为。
  四、加大小作坊整改帮扶力度。五、积极营造追求高品质食品的社会氛围。
  承办单位:州食药监局
  督办领导:州人民政府副州长常斌
  州政协副主席孔令清
  协商方式:直接见面协商
  办理复文(摘要):
  一、深化改革,整合资源,推进检验检测体系建立。一是在县市成完“三合一”(工商、质监、食药监)机构改革。州级层面也将开展“三合一”改革,促进检测资源的整合。二是积极推进州级安全检测能力建设。已建成红河州食品安全检(监)测能力建设项目实验楼。三是大力推动“县级食品检验检测机构标准化试点”建设。
  二、掌控风险,量化管理,推进企业诚信体系建设。一是积极推进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二是扎实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诚信体系建设。
  三、打防结合,严惩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杜绝食品安全事件发生。一是以专项整治为载体严厉打击食品违法犯罪行为。二是加大打击走私力度,加强行刑衔接工作。认真落实“四个最严”(食品安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要求和“食药监管+公安”的联打模式。三是抓住重点,认真布署,杜绝食品安全事件发生。制定《红河州2018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明确工作任务和责任分工。
  四、针对监管中的薄弱环节,开展专项整治,加大小作坊监管力度。一是全面推进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工作。发放小作坊登记证637户。二是认真开展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专项整治。共检查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1018家次。
  五、各成员单位认真履职,强化宣传教育,营造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的良好氛围。一是大力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发放宣传资料65万份,发布预警通告4期,制作专题片和音频广播在相关媒体及农村公益电影进行宣传。二是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认真履职,积极推动食品监管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三是开展示范创建工作。
  办结时间:2018年8月23日
  办结结果:提案所提建议已被采纳(A类)
  提案者对办理情况:满意
  

  

  提案号:第286号
  提案者:钱玉芳、胡静桦、沈纹、林淑丽4位委员
  提案标题:关于加大蒙自碧色寨规划及管理的建议
  提案内容(摘要):建议细化碧色寨整体规划,加大对碧色寨环境卫生提升整治力度,围绕治堵、治乱、治脏进行综合整治,完善引导标识等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促进碧色寨有效保护和合理开发。
  承办单位:蒙自市人民政府
  督办领导:州人民政府副州长鞠云昆
  州政协副主席赵向前
  协商方式:直接见面协商
  办理复文(摘要):蒙自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碧色寨景区规划建设及管理,多次实地调研,分析研究,加快推进项目建设。
  一、根据碧色寨滇越铁路历史文化公园现状做了一期、二期项目规划。其中,一期建设内容主要为坡心樱花园、历史文化博览区、山地生态休闲区、马街哨特色小镇。二期建设内容主要为天龙山森林公园、天龙湖湿地公园、游客服务综合区。目前,景区污水排放专项规划和雨水收集排放专项规划已进入调整修改阶段。《碧色寨滇越铁路历史文化公园项目(二期)天龙山片区铁路主题公园修建性详细规划》已编制完成,市政府正在研究。
  二、集中对碧色寨景区内未经批准的占地经营、乱设摊点、乱搭乱建等行为进行整治。搬除占地经营流动摊点49个、拆除乱搭乱建面积约610平方米。投资50万元铺设铁路片区道路2294.09平方米,安装护栏铁轨54根、铁链351.9米、护栏168米、广告牌框架82.6平方米,统一规划设置餐饮区和综合服务区。开展景区卫生专项整治8次,周边村庄内卫生整治11次,清除村内垃圾、杂物堆20余吨。组建30人保洁队伍,形成景区日常保洁和巡查整治长效管理机制。建立了交通秩序长效管理模式,对景区进行交通秩序的综合整治,累计出动警力100余人、警车27辆次,查处违停车辆90余辆次,教育乱停乱放驾驶员230余人次。
  三、设置导游全景导览图、引导指示牌共65块,设置临时导览警示牌15块,垃圾桶75个,游客休息桌椅11套、休息凳67张,悬挂安全提示标语6条。设立游客接待中心,组建30人的巾帼义务讲解队,为游客提供讲解服务。在高速公路出入口、火车站、市区各主要道路、交通节点设置标识40块,建设完成坡心樱花园停车场、个碧石铁路材料厂临时停车场、铁路工棚旁临时停车场,共计418个停车位,有效解决游客停车难问题。投资54万元,按3A级旅游公厕建设标准建设完成寸轨火车站主题公园旅游公厕、游客接待中心旅游公厕、碧色寨小学旁旅游公厕,已投入使用。
  四、完成马街哨特色小镇绿化景观工程设计,施工图植物配置图设计,碧色寨北正街、安南咖啡馆、联谊货仓的绿化景观工程。新增碧色寨车站及道路周边、寸轨主题公园绿化面积5亩。
  五、制作了滇越铁路专题片《铁路?村庄?城市》《碧色寨滇越铁路历史文化公园项目汇报》,完成碧色寨9个文物保护建筑修缮工作,申报碧色寨36个文物点至国家文物局,待专家评审。
  六、积极主动多次与昆明铁路集团公司协调对接,促进碧色寨有效保护和合理开发。截至2018年8月30日,碧色寨景区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环境卫生综合治理成效明显,各项建设内容按前期规划有序推进。
  办结时间:2018年8月27日
  办理结果:提案所提问题正在解决(B类)
  提案者对办理情况:满意
  

  

  提案号:第304号
  提案者:州政协委员第2活动组(州属)
  提案标题:关于加强大屯海长桥海三角海“三海”(个旧大屯海、蒙自长桥海、开远三角海)片区规划管理和建设的建议
  提案内容(摘要):针对“三海”片区管理存在的问题建议:
  一、高起点做好顶层设计。
  二、加快总体规划设计的落实。
  三、切实抓好环境整治保护。
  四、重点发展绿色健康产业,带动旅游、商贸产业发展。
  主办单位:州城乡规划局
  协办单位:州国土局、州水利局、州环保局、州农业局、州住建局
  督办领导:州人民政府副州长鞠云昆
  州政协副主席赵向前
  协商方式:直接见面协商
  办理复文(摘要): 
  一、高水准编制《滇南中心城市总体规划(2017-2035年)》。一是以问题为导向,确定滇南中心城市性质,确立城市新空间结构;二是统筹山、水、林、田、湖、路、城、村空间要素,合理进行空间布局,形成城绿交融、人与自然共生共息的生态安全格局;三是强化国土空间管制,在滇南中心城市全域范围内划定“三区三线”(三区:城镇空间、生态空间、农业空间;三线:城镇开发边界、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控制线);四是立足城市发展转型,优化产业布局;五是完善基础设施体系规划,提高城市承载力;六是强化城市设计,营造特色体验空间;七是以人为中心,打造公共服务中心;八是强化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二、加快规划报批,完善重点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一是《滇南中心城市总体规划(2017-2035年)》编制成果先后经过多轮次政府专题研究、专家咨询论证、公开征求意见、州城乡规划委员会审议、州人大常委会审议,已于2018年5月7日提交云南省城乡规划委员会2018年第一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现待云南省人民政府批准实施;二是统筹安排,高位推进,开展《滇南中心城市核心区生态绿地系统专项规划》《滇南中心城市核心区总体城市设计》《滇南中心城市核心区空铁枢纽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滇南中心城市核心区大屯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四项规划的编制工作。三是严格依法执行规划,强化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四是加强土地执法监管,严查土地违法违规行为。
  三、切实抓好环境整治保护。一是加快“三海”片区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提高“三海”流域内面源污染防控能力。二是全面实施农田测土配方等技术,减少“三海”片区农业面源污染。三是严格落实河长制度,完善水治理体系。四是加强水政和环保执法,严肃查处水污染违法案件。五是划定生态保护范围,统一规划“三海”片区周边及内部的开发强度和建筑风貌,突出当地建筑风格特色。
  四、依托良好的人文景观和自然资源,规划打造一体化的农业产业空间和一体化的生态文化旅游产业空间。
  办结时间:2018年8月31日
  办理结果:提案所提问题正在解决(B类)
  提案者对办理情况:满意
  

  

  提案号:第40号
  提案者:白茵委员
  提案标题:关于进一步加强红河州妇幼保健工作的建议
  提案内容(摘要):两孩政策的实施给妇幼保健服务工作带来巨大压力,妇幼保健专业人才严重不足、农村妇幼健康知识宣传教育工作薄弱等问题凸显,为此特建议,进一步加强妇幼健康公共服务职能建设、妇幼保健医疗服务能力建设、妇幼健康学科和人才队伍建设及妇女儿童健康知识的宣传教育。
  承办单位:州卫计委
  督办领导:州人民政府副州长常斌
  州政协副主席周碧奋
  协商方式:直接见面协商
  办理复文(摘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妇幼健康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与规范化管理的指导意见》(国卫妇幼发〔2015〕54号)、《“健康红河”建设2030规划纲要》《中共红河州委红河州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卫生与健康事业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强化全州妇幼健康服务能力建设。
  一、明确功能定位,合理设置机构,把增加妇女儿童医疗卫生资源供给,作为“十三五”期间卫生计生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重点,加大妇幼保健院标准化建设,以州妇幼保健院整体迁建项目为基础,新建一所集妇科、产科、儿科为一体的三级甲等非营利性红河州妇女儿童医院,通过合理规划科室设置、开展妇幼保健机构级别核定和等级评审活动等,力争到2020年,州、县市均有1所符合国家要求的二级及以上标准化妇幼保健院。
  二、进一步规范实施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规范妇女儿童管理,降低孕产妇和婴幼儿死亡率,牢牢守住母婴安全底线,全面落实孕产妇健康管理实施方案和高危妊娠分级管理及专案管理,全面提高妇幼保健服务能力。
  三、加大医院儿科医师培养力度,确保每个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至少有1名全科医生提供规范的儿童基本医疗服务,基本满足儿童医疗卫生需求。
  四、以“三?八”妇女节、孕妇学校、“世界卫生日”、世界母乳喂养周等宣传活动,组织专家深入机关、学校、社区、农村、企业,面对面地向广大妇女宣传妇幼保健科普知识。
  办结时间:2018年8月29日
  办理结果:提案所提建议已被采纳(A类)
  提案者对办理情况:满意
  

  

  提案号:第290号
  提案者:州侨联
  提案标题:关于加快推进构筑红河州开放发展新高地的建议
  提案内容(摘要):建议:
  一、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深植开放发展“梧桐树”。
  二、发挥开放平台作用,打造开放发展“根据地”。
  三、扩大沿边开发开放,当好开放发展“排头兵”。
  四、突破体制机制障碍,走活开放发展“先手棋”。
  五、强化人才队伍建设,注入开放发展“强心剂”。
  主办单位:州发改委
  协办单位:州商务局
  督办领导:州人民政府副州长周踊
         州政协副主席周碧奋
  协商方式:直接见面协商
  办理复文(摘要): 州发改委在提案办理过程中,积极吸收和采纳了提案中的意见和建议,并以提案办理为契机,加强了多部门间协同配合,推动了开放发展工作水平提升。
  一、深化改革,优化开放发展环境。深化“放管服”(放即简政放权,降低准入门槛。管即公正监管,促进公平竞争。服即高效服务,营造便利环境)改革。加强诚信体系建设。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突出“高、精、尖、新”招商,逐步实现由招商引资向选商选资转变。
  二、联动推进,打造开放发展平台。全面统筹“三区”发展,以综保区为引领、以经开区为支撑、以跨合区为前沿的“三区”联动局面已具雏形。红河综保区已成为红河州外贸主要增长区域。蒙自经开区成为红河州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河口跨合区积极推动总体方案尽早签署。
  三、聚焦沿边,筑牢开放发展前沿。继续加大沿边开发开放力度。进一步强化口岸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提升通关便利化水平。继续推进边民互市改革。
  四、建立健全开放机制,提升开放发展水平。继续深化开放型经济体制改革,制定出台《红河州沿边开放活州行动计划》,启动《红河州开放发展战略规划》编制工作。继续深化交流合作。加快沿边金融改革,实现了河口地区金融机构人民币对越南盾汇率的统一报价。
  五、引才聚才,强化开放发展支撑。聚焦开放发展,紧扣“六大重点产业”(即高原特色现代农业产业、新材料和信息产业、生物医药和大健康产业、食品与消费品制造产业、旅游文化产业、发展现代物流业)发展、“三区”建设等重点,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南部六县干部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红河州引进高层次急需人才暂行办法》等“8+5”人才系列文件,为红河州引才、育才、用才、聚才提供了体制机制保障。
  办结时间:2018年8月28日
  办理结果:提案所提建议已被采纳(A类)
  提案者对办理情况:满意
  

  

  提案号:第118号
  提案者:州政协经济委
  提案标题:关于发展通用航空助推红河跨越发展的建议
  提案内容(摘要):针对红河州通用航空发展现状,建议:
  一、政府主导,合力推进。
  二、规划引领,招商推动。
  三、场点先行,“种树引鸟”。
  四、加大投入,帮大扶小。
  五、营造环境、配套服务。
  承办单位:州发改委
  督办领导:州人民政府副州长鞠云昆
  州政协副主席黄德亮
  协商方式:直接见面协商
  办理复文(摘要):
  一、政府主导,合力推进通用航空产业的发展。为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通用航空业发展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6〕121号)要求,全面指导和统筹推进红河州通用航空产业发展,州人民政府成立了红河州通用航空产业发展领导小组,组织协调推进相关工作,真正做到组织上有力、工作上有序、投入上有钱、推进上有效。
  二、在通用机场和通用航空产业布局规划及招商引资等方面取得了初步成效。一是布局规划方面。为加快红河州民用航空快速发展,编制完成了《红河州民用航空“十三五”及中长期发展规划(2018—2030年)》和《红河州通用航空发展实施意见》,有望在今年内颁布实施。二是招商引资方面。目前,弥勒市人民政府已与云南合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订《通用航空产业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合作内容主要有航空教育培训、航空主题公园、航展和飞行表演、飞机制造、飞机维修及其他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等7项内容。
  三、加快推进通用机场建设项目相关工作,力争早日建成弥勒、泸西、红河和河口通用机场。弥勒通用机场项目已完成选址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等各项批复工作,并于2017年11月18日主体工程实现了全面开工建设。泸西、红河和河口通用机场已分别完成项目选址报告编制和评审工作,待云南省人民政府与南部战区空军签订相关协议后,即可申请批复。
  加大投入力度推动通用航空业相关工作再上新台阶。截至目前,州级财政已安排拨付4个通用机场前期工作经费共计240万元。扶持弥勒浩翔科技有限公司发展的资金共319.89万元。同时,鼓励和支持本地其它企业和社会资金投资通用航空配套产业。
  五、营造环境,加强通用航空产业发展的相关配套服务工作。通用航空企业引进的科技人才和高级技师,经州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可享受《红河州引进高层次人才绿色通道服务办法》规定的出入境、居留、户籍、工商、税务、海关、医疗保健、子女入学、职称、社保等服务,为通用航空人才工作、生活、施展才华提供保障。
  办结时间:2018年8月29日
  办理结果:提案所提问题正在解决(B类)
  提案者对办理情况:满意
  

  

  提案号:第208号
  提案者:九三学社红河州委
  提案标题:关于加大昆河高速弥勒至蒙自段面山绿化力度的建议
  提案内容(摘要):建议林业部门要采取多种渠道资金投入,强化绿化氛围,调动各界参与。加强研究,找出适宜树种,建立示范林发展林下经济。深化林权改革完善相关配套政策,加强管护,确保造林成果。
  承办单位:州林业局
  督办领导:中共红河州委常委、州人民政府常务副州长李成武
  州政协副主席黄德亮
  协商方式:直接见面协商
  办理复文(摘要): 中共红河州委、州人民政府高度重视通道面山绿化工作,把城市和通道面山绿化作为着力推进国土绿化、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维护生态安全的重要抓手。在投资上统筹整合发改、农业、林业、水利、环保、国土、交通等项目资金予以支持,引导和吸纳社会资本参与造林绿化,充分利用开发性和政策性金融贷款推进城市和通道面山绿化工作。全州结合全省提升人居环境和路域环境绿化美化工作,强势推进通道面山绿化。各县市结合实际、科学规划、压实责任、突出重点、精准发力,按照州人民政府“因地制宜、分区施策、适地适树”的工作要求,实行政府引导和市场运作相结合、生态公益与经济林果相结合、生态修复与乡村振兴相结合的方式,强势推进通道面山绿化工作。按照“栽一管三”(即栽种树苗后连续三年进行管理)、“三分种、七分管”和“谁造林、谁经营、谁受益、谁管护”的原则,严格落实管护责任单位。
  办结时间:2018年8月29日
  办理结果:提案所提建议已被采纳(A类)
  提案者对办理情况:满意
  

  

  提案号:第280号
  提案者:赵贵成委员
  提案标题:关于解决红河州脱贫攻坚中农村C、D级危房改造问题的建议
  提案内容(摘要):建议有关部门结合上级政策,因地制宜、因户施策、量体裁衣、收放自如,灵活实施农村C、D级危房改造。加强督查检查,及时发现解决问题,按质按量完成改造的目标任务。督促基层相关部门严把改造质量关,既做好委托第三方日常的质量监测,又定期或不定期做好多部门的联合质量抽查,保证使C、D级危房改造做成老百姓安心工程、满意工程。
  承办单位:州住建局
  督办领导:州人民政府副州长鞠云昆
  州政协副主席黄德亮
  协商方式:直接见面协商
  办理复文: 
  一、认真贯彻执行中央、省级关于“C级危房原则上采用加固改造方式。D级危房通过加固改造可以达到抗震要求的,应当采用加固改造方式;通过加固改造达不到抗震要求的,应当拆除重建”政策,指导县乡做好统筹的基础上,大力推广造价低、工期短、安全可靠的加固改造技术。
  二、积极采取州、县(市)专家组、乡镇技术力量三级联动,实现农危改户全覆盖的方式,按照基本的质量标准、基本的机构设计、基本的建筑工匠管理、基本的质量检查、基本的管理能力“五个基本”要求定期不定期进村入户对工程进度、安全、技术、质量进行现场督促、检查。同时,督促县市每周召开一次调度会,针对农村危房改造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研判、科学决策、制定措施、解决问题、推进工作。确保了省级预下达红河州年度建设任务按期开工建设,达到阶段目标要求。
  三、建立由扶贫、民政、残联等部门组成联动机制,实行集中办公,针对各个系统数据问题,适时进行比对核实。打造农村危房加固改造示范点,结合全州各类危房结构情况,细化23个除险点,提出菜单式加固改造模式,印发全州各县市进行普及推广,进一步规范农村危房改造程序、标准、方法和要求。建立健全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充分利用有限技术资源,采取聘请第三方监理,组织专班定期抽查、巡查,确保改造农房符合工程质量标准和要求,真正建成老百姓放心、满意的安居工程。
  办结时间:2018年8月29日
  办理结果:提案所提问题正在解决(B类)
  提案者对办理情况:满意
(责任编辑:卢晔 审核:卢秀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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