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红河州委州直机关工委印发〈深化推进建设“讲政治、守纪律、负责任、有效率”红河模范机关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红州直党工发〔2022〕23号)精神,通过单位申请、组织复核及征求意见等程序,经“红河模范机关”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和会议研究,现提出州委机要和保密局等10家州级单位为“红河模范机关”拟命名对象(附后),现予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11月27日至12月1日,公示期间内如对名单有异议,请向州委州直机关工委反映。同时,请告知本人真实姓名和工作单位,以利于调查核实和反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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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模范机关”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1月24日
“红河模范机关”拟命名对象
州委机要和保密局
州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州统计局
团州委
州接待办
州文化和旅游局
州妇联
州林业和草原局
州总工会
州广播电视局
责任编辑: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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