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3年3月17日在本院微信公众号、官方网站、红河州融媒体中心发布的《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建立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机构名单分库的公告》,本院于2023年5月22日召开听证会,组织报名参评的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机构(以下简称“拍辅机构”)开展了相关评审工作。现将初评情况公示如下:
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2023年5月23日至2023年5月31日)。
如对以上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向本院反映或举报。
举报电话:(督查室)0873-3053273;(执行局)13987300062。
红河州中级人民法院
2023年5月23日
责任编辑: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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