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述
据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第4号)有关规定,现将《大桥乡聚辰塑料制品包装厂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二、环评报告全本及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平台:http://www.js-eia.cn/
三、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可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查阅报告书纸质版。
建设单位:石屏县大桥乡聚辰塑料制品包装厂,李雪祥 13466261968。
环评单位:云南国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叶工 0873-3738685,1565923039@qq.com。
四、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在公示期间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请提供姓名、联系方式与常住地址,以便及时回访。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提出意见的时间为:从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石屏县大桥乡聚辰塑料制品包装厂
2023年3月12日
责任编辑: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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