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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红河州委办公室 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红河州推进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

作者: 来源: 红河网 时间:2022-09-16 19:14:48

近日,中共红河州委办公室、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红河州推进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并发出通知,要求全州各县市、州级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红河州推进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全文如下。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推进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云办发〔2022〕44号)精神,扎实稳妥推进我州乡村建设行动,结合我州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把乡村建设摆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位置,以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为重点,强化规划引领,统筹资源要素,动员各方力量,顺应村庄发展规律,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注重保护、体现特色,不超越发展阶段搞大融资、大拆建、大开发,扎实稳妥推进乡村建设。到2025年,乡村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农村人居环境持续改善,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往村覆盖、向户延伸取得积极进展,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水平稳步提升,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显著加强,农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进一步增强。

二、重点任务

(一)加强乡村规划建设管理

1. 统筹村庄分类布局。坚持县域规划建设一盘棋,按照城郊融合、集聚提升、特色保护、搬迁撤并、守边固边等类型,因地制宜,加快完成县域村庄分类,一时难以确定类别的村庄暂不分类。统筹农业、生态、城镇空间和基础设施、公共资源布局,加快全州“三区三线”划定,严格保护农业生产空间和乡村生态空间,牢牢守住红河州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红线。

2. 加快村庄规划编制。坚持可用、管用、实用原则,保留村庄特色风貌和田园风光,不搞大拆大建,不照抄照搬城市规划模板,扎实推进“干部规划家乡行动”,加快编制“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和“5个振兴”专项规划,县市委书记每年抓1个规范化乡镇、1个美丽乡村示范点,乡镇(街道)党委书记每年抓1个美丽乡村示范点。到2023年,完成全州重点区域村庄规划编制目标任务。

3. 规范村庄建设行为。全面推行乡村建设规划许可制度,确保各项建设依规有序开展。严禁违背农民意愿强行撤并村庄,切实保障农民合法权益。扎实开展“设计下乡”活动,支持设计人员蹲点乡村,提供技术服务支持。

(二)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4. 实施农村道路畅通工程。持续开展“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推进农村公路“巩固提升”工程建设,强化农村公路与干线公路、城市道路以及其他运输方式的衔接。推进乡村产业路、旅游路、资源路和村内主干道建设,加强通村公路和村内道路连接,到2025年,新改建农村公路5000公里,农村公路总规模达到2.4万公里左右,乡镇通三级公路及30户以上自然村通硬化路达65%以上。推进具备条件的地区城乡公交线路向周边重点村镇延伸,有序实施农村客运班线公交化改造。加强农村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强化农村客运安全监管,“十四五”期间,实施农村公路危桥改造30座,完成1700公里村道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强化消防车道建设管理,推进林区牧区防火隔离带、应急道路建设。

5. 实施农村防汛抗旱和供水保障工程。推进实施城乡供水一体化、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中小型水库建设与除险加固及中小河流治理、山洪灾害防治、大型灌区工程等重点水利工程项目,发挥骨干水利工程防灾减灾作用,提升全州水资源优化配置和水旱灾害防御能力。深入实施农村供水保障三年专项行动,到2023年,通过集中式供水工程,提升9.7万单纯依靠水窖供水人口和11.21万水窖辅助供水人口供水保障能力,通过管网延伸和联网调度,基本解决11.1万人口中度干旱条件下因旱应急送水问题。强化水源保护和水质保障,推进划定千人以上规模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或保护范围,配套完善农村千人以上供水工程净化消毒设施设备,健全水质检测监测体系。加快推进农村供水工程建设改造,有条件的地区推进城市供水管网向农村延伸,因地制宜推进供水入户,同步推进消防取水设施建设。完善长效运行管护机制,按照“补偿成本、公平负担”的原则,健全农村集中供水工程合理水价形成机制。建设常态化人工增雨体系,主动应对干旱和水资源短缺。

6. 实施乡村清洁能源建设工程。巩固提升农村电力保障水平,加强农村电网薄弱地区建设,提高边远地区供电保障能力,到2025年,全州农村地区供电可靠率达到99.9%以上,电压合格率达99.7%以上。鼓励在条件适宜地区发展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等清洁能源,探索建设多能互补的分布式低碳综合能源网络。支持“新能源+乡村振兴”建设,积极开展“千村万户沐光行动”。稳步推进煤改电、煤改气,有条件的地区推进“燃气入村”。

7. 实施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工程。聚焦农产品冷链物流需求,依托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农业经营主体,发展产地冷藏保鲜,建设通风贮藏库、机械冷库等农产品冷藏保鲜设施,推进建水县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整县推进试点县建设项目。加快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建设,推进弥勒绿色食品加工园冷链物流、开远高端花卉采后处理冷链物流集散中心、泸西城乡冷链物流园区等重点冷链物流项目建设,不断完善骨干冷链物流基地设施网络,提升冷链物流规模化、集约化、组织化、网络化运行水平。完善农产品产地批发市场。实施县域商业建设行动,推进“快递进村”工程,健全以县城快递物流集散中心、乡镇快递物流服务站、村快递物流服务点为支撑的三级物流配送体系,到2025年,基本实现县县有连锁商超和快递物流公共配送中心、乡镇有商贸中心和物流配送站、村村有连锁便利店并通快递。宣传推广农村物流服务品牌,构建“一点多能、一网多用”的农村运输服务发展模式,提高农村物流配送效率。

8. 实施数字乡村建设发展工程。加快推动数字乡村标准化建设,持续推进开远市国家数字乡村试点建设。加强农村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农村地区5G网络建设,持续提升4G网络覆盖面,补齐边境地区、偏远地区通信网络设施短板。发展智慧农业,支持数字农业示范基地建设,深入实施“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和“数商兴农”行动,构建智慧农业气象平台,加强农业气象监测站网建设,提升农业气象灾害监测预警能力。以数字技术赋能乡村管理服务,推动“互联网+政务服务”向乡村延伸覆盖,推进涉农事项在线办理和农村集体经济、集体资产、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数字化管理,加快城乡灾害监测预警信息共享。深入实施“雪亮工程”。深化乡村地名信息服务提升行动。推进乡村网络文化阵地建设和乡村优秀文化资源数字化,创作生产一批乡村建设题材的网络文化产品和数字文化资源。

9. 实施村级综合服务设施提升工程。提高村级综合服务设施覆盖率,全面推行“一窗”受理和“一站”办理,推动公共教育、劳动就业、社会保险、医疗卫生、养老服务、社会服务、户籍管理等领域群众经常办理且基层能有效承接的政务服务事项,以委托受理、授权办理、帮办代办等方式下沉至便民服务中心(站)办理,实现政务代办服务村(社区)全覆盖。加强农村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推进公共照明设施与村内道路、公共场所一体规划建设,加强行政村村内主干道路灯建设。完善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境地区、欠发达地区基层应急广播体系。因地制宜建设农村应急避难场所,开展农村公共服务设施无障碍建设和改造,加强农村消防安全设施建设。

10. 实施农房质量安全提升工程。加大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危房改造力度,建立健全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动态监测及保障长效机制。推进高烈度抗震地区农房抗震改造,加大对7度及以上地区的农房抗震改造支持力度。深入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回头看”,在完成经营性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再回头看”基础上,力争2022年底前完成其他农房安全隐患整治并建立动态监测机制。以农村房屋及其配套设施建设为主体,完善农村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制度。全面加强农村宅基地建房管理,健全农村宅基地联审联管机制,加大乡村建筑风貌引导,完善农房使用功能,使农村民居既保持乡村传统风貌,又满足质量安全、抗震设防、生态保护等要求和农业生产需要,基本具备现代化生活条件。推动实施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加强传统村落、民族特色村寨、传统特色民居、历史文化名村名镇保护与利用,提升防火防震防垮塌能力。保护农村地区文物古迹、文化遗产遗迹、民俗风貌。

(三)提升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水平

11. 加强农村教育发展。积极推进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到2025年,20%的县市实现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目标。继续实施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城乡义务教育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等项目,加强乡镇寄宿制学校、乡村小规模学校和薄弱学校建设,持续改善办学条件。深入推进义务教育教师“县管校聘”改革和基础学校校长职级制改革,均衡配置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推行教师、校长交流轮岗机制。深化控辍保学常态化工作机制,推动控辍保学从动态清零转向常态清零。加大城乡新建、改扩建幼儿园建设力度,提升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水平,提高公办园在园幼儿比例。建立健全县域内城乡学校共同体建设机制,完善“优质学校+薄弱学校”、“优质学校+先建学校”对口帮扶机制,巩固提升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水平,到2025年,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93%。加快发展职业教育,实施职教园区引领工程,深入推进校企协同育人,组建红河职教联盟。实施“双优”、“双高”建设行动,加强涉农专业建设,建设一批优质学校和高水平专业群,吸引更多学生接受职业教育。

12. 提升基层卫生服务水平。巩固完善基层卫生服务体系,优化乡村和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设置,开展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级评审。加强合格医务人员配备,实现乡镇和村级医疗卫生服务全覆盖,到2025年,50%的中心乡镇卫生院达到国家服务能力推荐标准,其余乡镇卫生院达到国家基本标准。全面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积极推进乡镇卫生院发热哨点诊室和村(居)民委员会公共卫生委员会建设,到2025年,具备条件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发热哨点诊室应建尽建。落实乡村医生待遇,保障合理收入,完善培养使用、养老保障等政策。

13. 健全农村社会服务保障体系。落实“云南惠老阳光工程”,积极推进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农村互助养老服务设施、城乡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健全完善覆盖县乡村的三级养老服务网络,到2025年,区域养老服务中心乡镇覆盖率达60%以上。鼓励有条件的乡镇卫生院利用现有资源开展农村重度残疾人托养照护服务。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乡村公益性殡葬服务设施建设管理。

(四)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

14. 稳步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坚持宜水则水、宜旱则旱,科学合理选择改厕技术模式。引导新改户用厕所基本入院入室,合理规划布局公共厕所。优先推进城郊结合部、异龙湖及红河、南盘江流域等生态环境敏感区、乡村振兴“十百千”工程建设区等村庄卫生厕所改造。加强改厕全过程监管,推进厕所粪污处理和资源化利用,严把改厕产品质量关、施工质量关、竣工验收关。到2025年,全州改建卫生户厕18.44万座,农村卫生户厕覆盖率达70%以上,常住户100户以上自然村、异龙湖流域自然村卫生公厕全覆盖。

15. 加大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统筹农村改厕和生活污水、黑臭水体治理,因地制宜建设污水处理设施,优先治理异龙湖和南盘江、红河流域,重点治理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哈尼梯田核心区、城乡结合部、乡镇政府驻地、中心村、边境小康村、旅游风景区等区域农村生活污水,到2025年,基本消除较大面积的农村黑臭水体,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率、收集处理率分别达到47%、19%。

16. 加大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完善县乡村三级设施和服务,因地制宜推广符合本地实际的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模式,探索符合农村特点和农民习惯、简便易行的分类处理模式,推动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与资源化处理利用,到2025年底,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覆盖率达到80%以上。

17. 全面提升村容村貌。加强入户道路建设,加快解决村内道路泥泞、村民出行不便、出行不安全等问题。全面清理私搭乱建、乱堆乱放、乱贴乱画、卫生死角,整治残垣断壁、危废建筑。加强农村电力线、通信线、广播电视线“三线”维护梳理工作,持续整治农村户外广告。引导农户将畜禽圈养或围养,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深入开展绿美乡村三年行动,实施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试点,到2025年,全州村庄绿化覆盖率达到48%。

(五)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

18. 深化抓党建促乡村振兴。落实县级党委抓乡促村职责,深化乡镇管理体制改革,健全乡镇党委统一指挥和统筹协调机制,依法赋予乡镇综合管理权、统筹协调权、应急处置权及一定范围内的自由裁量权,同步强化本区域重大决策、重大规划、重大项目的参与权和建议权。落实村党组织全面领导、村级事务统一管理、村干部分工负责的村级组织“大岗位制”,持续排查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强化县级党委统筹和乡镇、村党组织引领,推动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

19. 加强农村党员干部培养和管理。选优配强乡镇、村领导班子,畅通县市与乡镇、乡镇与村(社区)干部交流培训渠道,常态化开展村(社区)干部“互联互派互学互帮互助”,推动更多基层治理一线村(社区)干部跨县交流锻炼。深入实施南部六县“2+6”引蝶留人计划,充实南部县市基层工作力量。开展村(社区)“两委”运行情况监督,实施村级事务“阳光工程”,推行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县级党委备案管理,定期开展“乡村振兴大擂台”和“好支书大比武”活动,实现村干部专业化管理。派强用好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推动各级党组织通过驻村工作有计划地培养锻炼干部。加大在青年农民特别是致富能手、农村外出务工经商人员中发展党员力度。大力开展农村基层干部乡村振兴主题培训。

20. 推动党建引领乡村治理。完善党组织领导的乡村治理体系,推行“乡镇—行政村—村小组”三级网络管理和服务,打造网络统一划分、资源统一整合、人员统一调配、信息统一采集、工作统一要求的“全科网络”。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法治乡村建设,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防范黑恶势力、家庭宗教势力等对农村基层政权的侵蚀和影响,依法严厉打击农村黄赌毒、侵害农村妇女儿童人身权利等违法犯罪行为,健全完善乡村矛盾纠纷联动联调联处常态化机制。

(六)深入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

21. 加强思想政治引领。大力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教育,广泛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在乡村深入开展“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升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建管用水平。推动城乡精神文明融合发展,加强文明示范创建,到2024年,县市级及以上文明村镇占比达75%以上。

22. 繁荣发展乡村文化。加快乡村文化设施建设,实施村级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提质增效工程,不断完善农村公共文化服务功能设施设备。深入开展“文化进万家”和“戏曲进乡村”等文化惠民活动,每年完成演出725场以上。深化拓展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建设,推动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文化礼堂、文化广场、乡村戏台、非遗传习场所等资源有效整合。

23持续推动移风易俗。推广积分制、清单制等做法,发挥村规民约、家庭家教家风作用,推进农村婚俗改革和殡葬改革,开展高价彩礼、厚葬薄养、封建迷信等移风易俗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弘扬新时代文明新风。

三、完善乡村建设推进机制

(一)建立专项任务责任制。乡村振兴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按照一项任务、一个推进方案的要求,督促各牵头部门制定专项推进方案。各牵头部门积极主动与上级对口部门汇报衔接,进一步细化实化政策措施,强化政策衔接协调,指导各县市组织实施,形成州县市联动、行业部门互动的工作合力,加强项目和资金监督管理,防止造成资金和资源浪费。

(二)建立项目库管理制度。按照村申报、乡审核、县审定原则,在县一级普遍建立乡村建设相关项目库。加强项目论证,优先纳入群众需求强烈、短板突出、兼顾农业生产和农民生活条件改善的项目,切实提高入库项目质量。安排乡村建设项目资金,原则上须从项目库中选择项目。各县市可结合实际制定“负面清单”,防止形象工程。建立健全入库项目审核机制和绩效评估机制。

(三)优化项目实施流程。按照固定资产投资管理的小型村庄建设项目,按照规定施行简易审批。采取以工代赈方式实施的农业农村基础设施项目,按照招标投标法和村庄建设项目施行简易审批的有关要求,可以不进行招标。农民投资投劳项目,采取直接补助、以奖代补等方式推进建设。重大乡村建设项目,严格规范招投标项目范围和实施程序,不得在法律法规外,针对投资规模、工程造价、招标文件编制等设立其他审批审核程序。严格规范乡村建设用地审批管理,严格落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要求。

(四)完善村民参与机制。健全党组织领导的村民自治机制,坚持和完善“四议两公开”制度,引导农民全程参与乡村建设,保障农民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项目谋划环节,加强农民培训和指导,组织农民议事,听取农民诉求,激发农民主动参与意愿,保障农民参与决策。项目建设环节,鼓励农民投工投劳、就地取材开展建设,积极推广以工代赈方式,吸纳更多农村低收入群体就地就近就业。项目管护环节,推行“门前三包”、受益农民认领、组建使用者协会等农民自管方式。

(五)健全乡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机制。以县域为单位编制村庄公共基础设施管护清单,明确管护主体、责任、方式和经费来源等,建立公示制度。供水、供电、供气、环保、电信、邮政等基础设施运营企业落实普遍服务要求,全面加强对所属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的管护。有条件的地区推进公共基础设施城乡一体化管护。推行经营性、准经营性设施使用者付费制度,鼓励社会资本和专业化企业有序参与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用电按规定执行居民生活用电价格。

(六)抓点带面推进乡村建设。坚持以点串线、以线连片、以片带面,建设一批各具特色的乡村建设样板。积极争取省级“百千万”乡村振兴示范创建,衔接推进全州乡村振兴“十百千”工程建设,建成15个以上示范乡镇、150个以上精品村、1000个以上美丽村庄。积极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十县百乡千村万户”示范引领建设工程和元阳哈尼梯田田园综合体建设,持续推进3个边境县49个沿边行政村(社区)现代化边境小康村建设。

四、强化政策支持和要素保障

(一)加强投入保障。州级财政继续通过现有渠道积极支持乡村建设。加大财政资源统筹,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优先保障用于乡村振兴的财政支出。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部分,可按规定统筹安排乡村建设。在防控政府债务风险的前提下,积极申报符合地方政府债券发行条件的公益性乡村建设项目。允许县市按规定统筹使用相关资金推进乡村建设。

(二)创新金融服务。加强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持续推进“党建+信用”示范村组建设试点,推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用建档评级全覆盖。引导金融机构创新乡村建设金融产品和服务,拓宽农业农村抵质押物范围,强化乡村建设中长期信贷投入,加大乡村道路交通、物流通信、供水供电、教育卫生、清洁能源、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等领域金融支持。用足用好支农支小再贷款、再贴现、存款准备金率等货币政策工具。鼓励金融机构探索银行、保险、担保、基金、企业合作模式,拓宽乡村建设融资渠道。加强涉农金融创新与服务监管,防范涉农领域金融风险。

(三)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将乡村建设纳入深化东西部协作和定点帮扶工作的重要内容,扎实开展“万企兴万村”行动,引导民营企业、社会组织、公民个人积极投身乡村建设。引导各级定点帮扶单位参与乡村建设行动,从人才、资金、项目、技术等方面支持帮扶村全面推进乡村建设。引导鼓励社会资本广泛参与乡村建设。

(四)完善集约节约用地政策。合理安排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规范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保障乡村建设行动重点工程项目的合理用地需求。优化用地审批流程,在符合经依法批准的相关规划前提下,可对依法登记的宅基地等农村建设用地进行复合利用,重点保障乡村公共基础设施用地。探索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整体推进农用地整理和建设用地整理,盘活农村存量建设用地,腾挪空间用于支持乡村建设。按照“实报实销”要求,保障农村宅基地合理用地需求。

(五)强化人才技术标准支持。实施乡村本土建设人才培育工程,加强乡村工匠培训和管理,培育一批乡村规划、公路管养人员、水利员、改厕技术指导员、农村住房建设辅导员等专业人员。鼓励支持企业、科研机构等开展乡村建设领域新技术新产品研发。按照国家和省级部署,研究制定符合红河实际的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维护技术指南、技术导则,严格执行乡村基础设施、基本公共服务设施等标准体系。

五、加强组织领导

(一)强化统筹协调。州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统筹组织实施乡村建设行动,并适时开展工作调度,协调推进各项重点任务,定期研究解决推进乡村建设中的困难和问题。各县市党委和政府要把乡村建设行动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内容,细化具体措施,确保各项建设任务落到实处。

(二)落实清单管理。按照近细远粗、分步建设的原则,按年度确定建设任务并细化到县市。各县市按照建设一批、储备一批、谋划一批的要求,科学制定任务清单,建立乡村建设台账,综合考虑乡村建设进展情况和年度任务完成情况等,动态调整下一年度任务清单。

(三)加强评估考核。将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情况纳入县市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采取第三方评估、交叉考核、群众满意度调查等方式,确保乡村建设项目质量和实际效果。建立乡村建设评价工作机制,不断查找短板、解决问题。

(四)强化宣传引导。深入宣传乡村建设取得的新进展新成效,总结推广乡村建设好经验好做法,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加强舆论引导,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编制创作群众喜闻乐见的乡村建设题材文艺作品,增强乡村建设的社会认知度。


(责任编辑:韦鸣 审核:卢秀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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