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关于推进企业复工复产的要求,根据《红河州支持城市电影放映企业复工复产“以奖代补”办法》(红宣通[2020]12号)文件精神,经过企业申报、县市委宣传部核实、州级审核把关,现对符合相关条件拟列入第二批奖补企业及奖补资金进行公示(详见附件),欢迎社会各界监督。如有异议,请在2021年 1月 22日至 1 月29日内向以下有关部门进行反映。
红河州委宣传部:0873—3730513
红河州财政局:0873—3732480
州纪委州监察委派驻纪检监察组:0873-3730050
中共红河州委宣传部
2021年1月22日
红河州2020年支持城市电影放映企业复工复产“以奖代补”拟补助企业及补助金额(第二批)公示表
(责任编辑:刘雯霁 审核:卢秀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