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规范辖区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道路交通行为,有效预防和减少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道路交通事故,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环境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道路运输条例》等法律法规,经与交管部门会商,决定对石锁高速实施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限制停放管理措施,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
从事运输危险化学品(指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的车辆。
二、禁止停放区域
广昆高速(G80)石锁段所辖的石林停车区、竹园停车区、朋普停车区,上述3个停车区不具备危化品车辆停放条件。
三、满足停放区域
蓑衣山停车区、弥勒服务区设置危化品车辆停车位。
四、本通告事项于2023年4月20日起施行,之前与本通告不一致的以本通告为准。
最终解释权由云南云路红石公路投资有限公司负责,联系人及电话:杨云,13708407280。
特此通告
云南云路红石公路投资有限公司
2023年4月14日
(责任编辑:刘雯霁 审核:卢秀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