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来源: 红河网 时间:2022-01-14 02:10:26
赵小龙:
本院受理原告高保林诉你农村建房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云民初1142号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等应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答辩期满后的第二日上午8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小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金平县人民法院
2021年12月30日
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上取得更加扎实成效 ...
红河州党纪学习教育读书班开班 主动接受...
红河州召开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专...
红河州召开生态文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暨...
红河州“感动红河”先进个人颁奖典礼举行
州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暨州双拥...
州委书记赵瑞君:坚定不移贯彻总体国家...
新华全媒+·镜头连...
首只在俄出生大熊...
载歌载舞迎新春
河南洛阳:打铁花...
云南弥勒:深冬蒲...
绚丽极光
昆明开启观鸥季
中老中越铁路国际...
友情链接
州内网站 省内网站 国内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