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立即清退建筑施工安全防护文明措施费用的紧急通知》(云建质函〔2017〕249号)、《云南省财政厅关于我省涉企收费自查自纠工作发现问题整改落实任务分工的通知》(云财非税〔2017〕27号)文件要求,个旧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于2017年起进行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清退工作,截止2017年9月,除3个项目外已清退完毕。其中未清退的3个项目:
1.个旧市红旗东路步步高段道路修建工程项目,缴存金额17006.00元;
2.景秀文华一期、二期边坡支护工程项目,缴存金额31642.00元;
3.观筑一期工程项目,缴存金额44663.88元。
截至目前,个旧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通过各种方式联系不到缴存单位,无法清退。望以上3个项目缴存单位在公告之日起90日内前来个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清退措施费,逾期将该费用上交国库。
联系电话:2155889(个旧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
个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1月1日
(责任编辑:刘雯霁 审核:卢秀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