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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州人民政府关于鸡街至蒙自一级公路(红河大道)取消收取车辆通行费的公告

作者: 来源: 红河州人民政府 时间:2021-09-29 19:13:00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公告

第4号

红河州人民政府关于鸡街至蒙自一级公路(红河大道)取消收取车辆通行费的公告

鸡街至蒙自一级公路(红河大道)起于蚂蝗塘,止于大新寨,全长30.25公里,经《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鸡街至蒙自一级公路收取车辆通行费的批复》(云政复〔2006〕95号)批准收取车辆通行费,收费年限从收费之日起至2032年6月30日,鸡街至蒙自一级公路(红河大道)主道收费站位于蒙自市蚂蝗塘鸡街至蒙自一级公路K3+700M处。

为促进个开蒙城市群一体化,降低公路出行成本,促进物流业降本增效,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根据《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17号)的规定,决定鸡街至蒙自一级公路(红河大道)自2021年9月30日24时(2021年10月1日零时)起取消收取车辆通行费。

特此公告。

2021年9月24日

(责任编辑:喻自洲 审核:卢秀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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