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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州农业农村局党组关于巡察“回头看”整改情况的通报

作者: 来源: 中国红河网 时间:2020-09-20 00:28:53

根据州委统一部署,2020年4月3日至5月1日,州委第八巡察组对红河州农业农村局党组进行了巡察“回头看”。7月9日,巡察组向红河州农业农村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省州有关文件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上轮巡察整改不到位的重点问题

(一)关于“党组对巡察整改工作的重视程度还有差距”的整改情况。一是局党组及时研究部署,在会前学习、谈心谈话和征求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召开巡察“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州委第八巡察组到场指导,党组书记赵珖菻代表党组对巡察“回头看”反馈问题进行深刻的检视剖析,班子成员进行对照检查,并做了严肃的批评与自我批评。二是局党组书记赵珖菻召集班子成员、局直单位及机关科室负责人集中谈话,再次强调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三是党组班子成员在对照检查材料中如实向组织报告了个人有关事项。

(二)关于“基层党建工作仍然存在不规范”的整改情况。一是按照《2020年度红河州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党组成员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清单的通知》要求,截至8月,局党组研究分析党建工作3次,党组成员到支部指导工作8人次,上党课4次,2020年局机关被评为“红河模范机关”、先进基层党组织,在州级机关基层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为“好”。二是对局系统45名党务干部进行培训,进一步规范党支部的电子和纸质台账。局属18个党支部全部完成规范化建设达标,党组成员按时参加所在支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到分管站所上党课、巡听旁听指导支部组织生活。三是在党组会上组织传达《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2020年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做到有通知、有记录、有情况报告、有信息、有签到、有重点发言人材料、有局党组书记总结讲话材料。

(三)关于“意识形态‘四种责任’整改落实不到位”的整改情况。一是印发《红河州农业农村局关于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调整的通知》,明确规定局党组书记、局长全面负责意识形态工作,其他班子成员严格履行“一岗双责”。二是对全局党务干部进行了意识形态专题的培训,增强了对意识形态工作极端重要性的认识。民主生活会上,局党组和班子成员的剖析材料中对意识形态进行了专题对照检查。三是印发《红河州农业农村局信息公开制度》,关停整顿《红河农业信息网》,对信息发布实行“三级”审核,工作微信群、QQ群做到实名登记,确保意识形态阵地可管可控。

(四)关于“经费支出审核把关不严,原始凭证会计要素不全,超范围超标准列支工会经费”的整改情况。一是退回了超标准、超范围列支650元工会经费,原工会经办人已做出了书面检查。二是补齐了2018年1月49号、50号会计凭证相关内容。三是印发了《红河州农业农村局工会财务管理制度》《红河州农业农村局公务接待管理暂行办法》等制度,规范公务接待费、工会慰问费等公款支出报销审批程序,强化了内部监督。

二、巡察“回头看”发现的重点问题

(一)关于“贯彻落实省、州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决策部署有差距,履行行业主管部门职责不到位”的整改情况。一是聚焦2019年户厕改造未完成任务目标,建立《红河州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机制》,坚持每周一调度、半月一通报。二是举办全州厕所革命数据统计培训2期,参训人员57人次,加强与省级汇报,确保“线上线下”数据一致。三是召开全州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现场推进会议和“厕所革命”工作推进视频会,对标工作目标和任务加压推进。截至2020年9月7日,全州农村卫生户厕覆盖率二类县达85.54%、三类县达50.34%,年底可完成工作目标。四是发挥牵头抓总职能,主动对接住建等部门,通过联席会议、联合督导、总结分析等形式,凝聚工作合力,统筹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

(二)关于“选拔任用干部工作不规范”的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对《红河州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实施细则》进行学习。二是对未进行试用期考察的局属单位3名正科级领导干部,进行试用期满考察、任命。

(三)关于“开展廉政谈话不严肃”的整改情况。一是明确了党组书记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党组其他成员严格履行“一岗双责”。二是制定并印发《红河州农业农村局廉政谈话制度》,规范开展廉政谈话。

(四)关于“产业扶贫工作有差距”的整改情况。一是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和上级决策部署,扎实抓好产业扶贫工作。二是严格执行《红河州农业农村局脱贫攻坚挂牌督战方案》,发现问题,督促整改。三是对7个贫困县2020年涉农资金整合方案提出修改意见16条,对产业扶贫中存在的问题做了反馈。截至8月20日,全州计划实施产业扶贫项目997个,计划投资16.16亿元,占总投入的41.3%,13县市产业扶贫投入均超过脱贫攻坚总资金的30%。

三、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专项监督检查“回头看”存在问题

(一)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组织领导责任仍需进一步细化落实”的整改情况。

 1.针对“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认识还不够到位”的问题。一是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的重要论述和《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二是局党组书记在党组会、党务培训会、党员大会等会议中多次强调了意识形态工作极端重要性。

2.针对“抓意识形态工作存在形式主义”的问题。一是认真开展半年总结、季度分析研判,修改完善了涉农舆论工作预案,党组成员对照检查材料中对意识形态进行检视分析。二是组织党务工作者学习意识形态工作相关资料、档案的标准要求。三是州植检植保站、州农环人居工作站、州动物疫病控制中心3家党支部分别召开巡察“回头看”问题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严肃开展了批评和自我批评。

3.针对“未及时调整完善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机构”的问题。一是明确党组书记作为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党组其他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二是下发《关于调整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及成员的通知》,明确了变动后及时调整人员的要求。

(二)关于“开展理论学习活动不规范、不深入”的整改情况

1.针对“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理论学习不规范”的问题。一是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修订完善《州农业农村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二是认真落实学习规则,2020年以来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严格执行规则要求。

2.针对“组织干部职工专题学习意识形态工作认识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的重要论述和《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与各党支部签订2020年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书,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活动的主要内容。二是组织党务干部和部分党员领导对意识形态工作进行了专题培训。

(三)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相关制度落实不够到位”的整改情况。及时修订下发《红河州农业农村局领导干部联系人才制度》,计划于2020年9月组织一次州农业农村系统专家座谈会,营造尊重人才、关心人才、团结人才的浓厚氛围。

(四)关于“曾发生在意识形态领域造成重大影响的突出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制定《红河州农业农村局信息公开制度》,对信息发布实施“三级”审核制度。二是对个人擅自发布涉密、敏感信息的警示案例进行学习。三是梳理单位微信、QQ群,对管理人员进行网络知识培训,打好线下线上意识形态阵地保卫战。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873-3732409;邮政信箱:蒙自市凤凰路中段红河州农业农村局;电子邮箱:hhnyjbgs@163.com。

(责任编辑:马超 审核:卢秀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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